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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全省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28日至1月31日)。根据本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加强调度指挥,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下列重点任务环节,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1.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一是加强液化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村建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要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液化气安全自查,开展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等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村建站要督促施工单位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开展易燃可燃施工装修材料、火源管理、临时水源、应急预案等方面自查自纠,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电焊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二是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三是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工作“回头看”,及时修复因车辆碾轧导致模糊、无法辨别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等,确保标识清晰、车道畅通。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四是深化突出隐患综合治理。结合本地实际,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等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对久拖不改的场所,综合采取联合执法、挂牌督办、集中曝光等方式,形成整治震慑。村建站、民政办、统战办(民族宗教)、道安办等部门要针对季节性特点和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部署落实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国“两会”前后,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节庆活动、旅游景区、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以及车站等交通枢纽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3.夯实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派出所、综治办、安委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针对分布在镇域内的“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农村消防安全,推动将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沿街店铺等重点应用场所推广安装感烟探测器和简易喷水灭火系统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4.落实弱势群体消防安全帮扶。各村(居)和民政办要全面摸清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情况底数,建立“一人一档”,落实消防安全看护措施,于春节前针对弱势群体开展一次专门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儿童消防安全工作,详细掌握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群体情况,明确看护人员和消防安全看护责任,村(居)委会等网格力量要落实定期隐患排查、监护指导等消防安全帮扶措施;八中、中心小学要组织开展寒假消防安全教育“四个一”活动,及时向学生家庭、监护人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加强家庭火灾防范和学生消防安全监护;消防办要指导加强儿童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针对儿童群体的消防宣传教育。
5.提升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消防办要加大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自来水厂要对消防水源完好情况开展排查,对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消火栓、供水管网等设施,要及时组织力量修复完善,确保应急状态使用需求。
6.营造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科普、职业技能以及行业自律重要内容。宣传办要将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当前宣传工作重点,加强消防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火灾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工作。民政办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办、消防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企业站、文化站等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派出所、村(居)委员会等基层力量要深入农村、沿街店铺、出租屋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冬季取暖、燃气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道安办等部门要抓住“两节”返乡重点节点,利用车站、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镇消防办将强化巡查督查,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
三、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消防办,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居)、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工安排,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织密联合执法链条,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详见附件3),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要严明责任,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