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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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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禁种铲毒工作方案

当前已进入罂粟开荒播种的季节,根据禁毒办〔2021〕1号文件通知要求,确保2021年我镇实现零种植和无毒村的工作目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宁德市、市禁种铲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禁种铲毒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禁毒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禁种铲毒工作机制,按照“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的工作原则,切实提升对原植物的发现、控制能力,使禁种铲毒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非法种植原植物,确保全镇“零种植、零产量”。

二、工作目标

2021年禁毒铲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实现“零种植”。

一是加强禁种铲毒工作宣传,确保禁毒宣传教育知晓率、覆盖面达100%,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禁毒知识。

二是在罂粟抽苗、开花、结果季节,对辖区内可能种植罂粟的地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的踏查,努力做到“种子不让落地,落地不让开花,开花不让结果,结果不让收割”。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和持有未经灭活的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执法实效。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31日)。

各村要组织两委干部入户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活动,教育山区农民不种植原植物,已开荒种植的自行予以铲除;教育居民不在自家庭院,阳台零星种植罂粟、大麻,形成浓厚的禁种铲毒宣传氛围。要大力宣传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机航拍,借助高科技手段有效震慑种毒违法犯罪分子,使其“不敢种”,“不想种”,“不愿种”,达到持续巩固我镇禁种铲毒成果的社会效果。

(二)踏查验收阶段(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各村要紧紧抓住原植物种植、开花、结果、收割的关键时期,组织镇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护林员和群众积极分子深入山区林场、重点山头、行政区划“三不管”地带和历史种植地块、废弃房屋、居民庭院等地方和部位开展踏查,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

4月份,相关重点村要积极配合国家、省、市禁毒办开展的“天目-20”卫星遥感航测和无人机核查验收工作,最大限度地发现铲除种植于深山老林、偏远山头的原植物,确保实现“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巩固扩大“零种植”战果。

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种植原植物线索,按照上级制定出台的群众举报非法种植罂粟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加大对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奖励力度。工作中,各村要注意发现侦破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跨地区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罂粟经济链”、“大麻经济链”。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5日)

各村认真总结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及辖区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守土有责的高度,切实贯彻落实上级禁种铲毒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宣传教育成果。坚持早安排、早部署,采取广播、条幅、电子显示屏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利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深入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禁种铲毒的积极性,提高群众抵御非法种植原植物的自觉性。

(三)抓好时间节点,强化禁铲措施。把组织开展人工上山拉网踏查作为禁种铲毒的有效手段,常态化的一项工作,在罂粟种子落地、开花、结果、割浆等关键季节,组织驻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村干部、护林员、群众等各方面力量,深入荒山野岭、山区林场、田间地头、废弃宅地等潜在非法种植区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普遍与重点、自查与互查相结合等多种办法开展拉网式踏查铲毒行动,做到干部包村、包组,采取网格化管理、拉网式踏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保证踏查铲毒行动不图形势,不走过场。

(四)重拳出击,严打非法种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的“刀把子”作用,力争破获、查处每一起种植罂粟、大麻的刑事、治安案件,最大限度地挤压种毒活动的空间。

(五)统筹各方力量,形成长效机制。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发挥好禁种铲毒主力军作用,多渠道组织工作力量,在有条件种毒的重点山头,可疑部位、空壳村庄和废弃院落,做好管控工作。要把禁种铲毒工作与治穷治愚结合起来,帮助引导群众合法致富。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和创新思路,建立和完善符合我镇实际的禁种铲毒工作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总结。5月15日前,各村要对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镇禁种铲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非法种植原植物违法犯罪未能及时发现和铲除的,或者铲除后隐瞒不报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