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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服务机构运营安全,根据《市民政服务机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宿民发〔2020〕40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持续巩固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小灶”期间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整治、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动员民政系统及民政服务机构广大职工和服务对象广泛参与,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务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和分散居住特困老人家庭消防安全排查活动,确保所有服务机构和分散特困老人家庭全面检查到位,重点排查消防、房屋、电气、燃气等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走过场,对检查过的机构和特困老人家庭要建立隐患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采取有效措施限时整改,确保不出现任何消防安全问题。
(二)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各单位要针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历次安全检查通报中交办的问题,开展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行动。要对隐患整改情况逐家过堂,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分类研判现存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通过现场督办、交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节点。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机构要坚决停业整顿,对整顿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三)强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类微信群、横幅、电子屏及时消防工作动态、消防安全常识。独居老人和服务机构要作为宣传重点,要在机构显要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安全常识,元旦、春节(除夕)、元宵节等节日和全国、省“两会”期间,要针对冬春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重点组织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年内培训率要达到100%。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和形势,要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督促服务机构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活动,活动图片和视频资料报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备案。
(五)强化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各单位要针对冬春火灾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制定完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白天、夜间和特殊服务对象要细化救援措施,明确疏散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确保预案可操作实用有效。同时,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灭火器、消火栓、烟感、喷淋等设备排查活动,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六)强化消防审验问题整治“回头看”。各单位要对完成消防审验手续的养老机构开展一次整治“回头看”,重点看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日常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已经关停的机构是否真关停。同时,要对消防设施集中开展一次维保,确保储水罐、增压泵、消防栓、灭火器、烟感探测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状态良好。
(七)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省、市、县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快构建“1+2+2”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立1个应急处置预案,成立2支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支援队伍、应急处置技术队伍),设置2处应急处置场所(应急物资储备场所、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同时,要强化院内日常消毒工作,做好人员体温监测,规范探视和岀入管理,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八)强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各单位要持续抓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工作,督促各机构完成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基本工作。要在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意义宣传和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坚决打通机构消防生命通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九)强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明确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坚决遏制一切安全管理事故。全县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要常态化开展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居室安全、洗浴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寒保暖措施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检查,坚决彻底地杜绝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隐患阶段(2020年12月15日前)。县民政局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也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辖区内所有的民政服务机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所有福利机构排查全覆盖,并逐个机构详细登记,建立台账。
(二)落实整改督查阶段(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和全国、省“两会”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县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
(三)总结验收考评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县民政局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组员,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拉横幅、电子屏、微信群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三)逐级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各项安全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