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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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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根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零上访事故案件”村(社区)、企业、单位创建工作,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的总体要求,以“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为切入点,着力化解群众身边因信访、事故和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从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抓起,夯实民政领域安全稳定基石,不断提高民政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民政力量。

二、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建立“1+7”组织指挥体系,负责“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推进。“1”是成立市民政局“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7”是局属7个单位全部达到“三零”单位创建标准。

组长: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市民政局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人

市低保中心主任、市社会福利院负责人

市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市社会捐助和慈善事务管理中心

市福彩中心主任

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

市社会福利厂厂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对“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基本原则

(一)强化党建引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三零”单位创建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三零”创建的深度融合,努力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效能。

(二)强化责任落实。压实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妥善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

(三)强化结果导向。以结果论英雄、从过程找经验,以群众评判为标准,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推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选树典型、激发热情、凝聚动能等方式,推广民政系统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深厚氛围。

四、工作目标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主体是村(社区)和基层企事业单位。“零上访”是指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除必须由上级部门解决的,全部都要在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得到有效化解;“零事故”是指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零案件”是指不发生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案件。市民政局“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分为2020年全面铺开、2021年深入推进、2022年提升创优三个阶段。通过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促使符合“三零”单位创建标准的单位数量逐年上升,最终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第一阶段(2020年):整体谋划,全面铺开。在全系统全面启动“三零”创建工作,科学制定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行动计划。深入了解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因时制宜、因地施策。

第二阶段(2021年):深入推进,完成目标。对照创建目标,围绕第一阶段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事要解决”。使“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方法措施不断强化、创建成效明显提升。完善“三零”单位创建制度机制,推进运转规范,切实解决创建工作的棘手问题。

第三阶段(2022年):形成体系,巩固提升。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达到“三零”创建工作的各项标准,形成长效化工作机制,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到2022年,民政系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达到90%以上,基本做到打击及时、防范严密、管理有序、调处到位、机制健全、保障有力,各类案(事)件可防、可控、可稳,基本实现“十提高、十减少、十防止”目标。

五、创建标准

(一)组织领导保障有力

1.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建引领作用充分体现,党的基层组织组织生活全面规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领导责任制有效落实。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职责内的责任。

3.基层组织作用明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志愿者队伍运转良好,促进社会稳定。

(二)内部治安防范严密

单位重点区域联测联防联处机制不断健全,各单位配备专门安全员,民政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有效建立,智能感知、精准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危害国家安全、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影响群众安全的刑事治安案件当年零发生。

(三)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涉稳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单位的稳定形势,预测预警预防重大矛盾纠纷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内部事务公开运行机制更加规范,“三重一大”监督管理严格,当年无因决策不当、违规操作引发的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信访积案全部妥善解决,当年无新发生的上访事项,无“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四)重点人群帮教到位

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救助中心等基层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服务咨询人员,配置必要设施设备,对重点群体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及时有效,当年无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五)安全隐患整治有效

1.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严格管理重点物品,对管制物品做到认真排查。

3.隐患整治任务落实。强化管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面落实整治。

4.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善,一旦发生重大情况,能够快速应对、有效处置。

(六)法治建设持续深入

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多样。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注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

(七)公共服务优质高效

1.公共服务供给充足及时。切实维护内部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对困难人群、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困难帮扶,依托现有场所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心理疏导、代办业务等,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2.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加快培育活跃在村(社区)的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2020年底前,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6.5个。

六、推进措施

(一)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底线思维,抓好民政领域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机关和各单位每月排查一次隐患问题,重点排查漠视群众利益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等苗头性问题(重点是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排查),定期深入排查单位内部的重点设施、重点场所、重点人员以及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掌握底数。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最短时限内完成整改。局领导小组采取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强化信访问题处理。以“控总量、降存量、减增量、提质量”为目标,妥善处理本单位信访事项,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清零行动。聚焦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突出问题,涉众重点群体,新发生的信访事项等,密切关注动向,及时上报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制度,用好用足各种政策手段,在本级范围内坚决把问题解决,防止人员越级上访。

(三)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形成打防管控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防控格局。一是加强综合防控。坚持群防群治,在所有科室和单位设立安全员,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整治“黄、赌、毒”等治安突出问题,深入摸排黑恶势力、危害国家安全、非法宗教、侵害群众生命财产等违法犯罪线索,严格落实治安防范制度。二是加强情报研判。密切关注社情民意走向,全面掌握重点群体动向,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加强信息研判,做到精准预警。三是加强智能防控。各单位要加强视频监控、报警设施的建设联网和深度应用,要健全重点区域、行业信息化设施联测联防联处机制,建立民政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提高智能感知、精准处置能力。

(四)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密切关注困难群体(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以底数清、动态明、管得住、服务好为目标,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因服务不到位引发案(事)件发生。

(五)强化源头预防工作。局机关和各单位要坚持边开展创建、边建章立制,及时对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以制度形式提炼固化,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基层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风险问题清单制度和防范化解责任分担机制,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管控、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提升创建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防范安全,实现对风险隐患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有效处置。

(六)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按照《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度》职责分工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切实维护辖区村(居)民、内部职工合法权益,加大对困难人群、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困难帮扶;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活动,加快培育活跃在村(社区)的公益性、互助性组织,引导、鼓励其通过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助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拥有社工资格证的人员待遇,鼓励社区社工参加培训,系统学习社会工作理论知识,考取社工资格证;积极吸纳受过社会工作系统教育的专业社工到社区居委会工作班子中,推动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年轻化和知识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为“三零”单位创建提供坚强领导保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加强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工作。要把“三零”单位创建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做好外防输入的任务。要积极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把“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进一步聚焦农村基层政权这一重点,继续加大线索举报核查力度,加大对“村霸”“乡霸”的打击力度,从根源上遏制农村黑恶问题。

(三)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事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职责涉及到的行业承担监管责任,加强系统、行业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同时,各单位要充分调动争创“三零”单位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热情,着力凝聚创建工作的强大动能。对于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