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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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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我局决定从2020年4月起至2022年12月,在全县商务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深刻吸取“3·21”等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大幅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现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以抓好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有关科室和企业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通过持续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落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建立各层级分工负责,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成为刚性要求,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地生根。通过加强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使“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要求落地生根。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局党组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三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组织参加省举办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二是全覆盖推进专题宣讲。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领导班子成员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系统宣讲重要论述。深入企业一线宣讲,积极参加“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两个“全覆盖”。三是全方位组织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重要论述纳入局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和“党政一把手说安全”活动;发挥媒体平台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重要内容,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严格安全责任追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强化安全生产约谈,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五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突出加油站、大型商超、餐饮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参与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运用好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适时表彰奖励。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压紧压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严格执行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20项清单。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加油站、大型商超、餐饮燃气等重点行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是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严格执行《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2021年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督促企业坚持依法生产经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加强职工安全防护、外包等业务、复工复产、各类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配合相关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配合相关单位强化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开展达标车辆核查,推动建立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企业车辆技术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控和电子运单填报管理。

(五)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对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配合相关单位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牵头做好燃气行业管理,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六)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经济开发区区域安全主体责任,推进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加强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优化经济开发区规划布局,严把经济开发区项目准入关,合理布局区内企业,完善区内公共设施,做好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工作。三是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经济开发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四是加强经济开发区内高风险园区及重点区域安全管控。深化经济开发区内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管理,加强经济开发区内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五是持续夯实经济开发区安全基础。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2022年底前经济开发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产废单位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

三、时间安排

按照部署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经济开发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6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全覆盖专题宣讲和宣传活动。要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统筹安排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全县商务领域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一年小灶”要求立查立改、应改尽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紧盯不放,推动整改落实。对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督导组现场指出和移交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销号。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以及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持续推进国务院督导组、省督导组、市督导组和县督导组反馈问题隐患、对排查发现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量问题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建档销号。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聚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精准执法,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漏点。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督导力度,强化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闭环整改。

4.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商务领域行业安全风险、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挖掘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体制度,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将治理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系统完备、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局党组领导下,建立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开展督导督查。

(二)强化精准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闭环整改。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风险隐患防控整改。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最大程度降低和减少系统性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问题隐患存量整改,特别是加强国务院、省督导和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根据国务院和省督导组、市督导组反馈问题的不同类型,在制定各自三年行动方案时,将国务院、省督导组和市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的相关内容纳进去,对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例、严查一例。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从严从快立查立改,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存在重大隐患难以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关停。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对照反思其他地区存在问题,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归纳,系统梳理,对普遍性问题从政策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

(四)强化问效问责。全面落实《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