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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会议的部署,扎实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扎实推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推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自主防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基本原则
(一)狠抓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涉及交通运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确保抓细抓实抓落地,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将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实施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相关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机关各股室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安全水平。
(四)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邮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工作交流,并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协作,提升交通运输及相关各领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做到既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又统筹推进督查检查。
(五)坚持有效治理。突出专业化整治,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重在治本的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结合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一)排查风险隐患。以水陆、“两客一危”、城市客运、交通工程建设为重点,兼顾普货运输、维修、驾校等领域,扎实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排查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7个方面29项重大风险,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二)彻底整治问题。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尤其要针对全县水陆、“两客一危”及普货运输车辆较多的实际,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预防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投入;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及“打非治违”力度,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限制市场准入、强制退出行业等方式,坚决取缔问题隐患突出、长期违法违规、安全事故频发的企业,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车船。建立并落实与纪委监委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狠抓责任落实。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强化顶层设计,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局属有关单位和行业重点企业,要成立组织机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总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协调推动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实化工作措施,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条线衔接、条块结合,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强化运行管控。推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挥综合运输体系优势,优化客货运输组织方式,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探索推进各种运输方式“最优安全运输承担”。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培育壮大安全管理扎实、安全条件可靠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整合安全生产能力低下的“小散弱”市场主体,实行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动员部署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印发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各股室站所,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下旬至12月)。各股室站所,局属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股室站所请分别于2020年9月5日、12月5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局安全监督管理站)。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研究出台方针政策,推出务实举措,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股室站所请分别于每季度15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股室站所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一套较为定型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
作推进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日常事务性工作。推进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整治行动中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整治重点工作。
(二)强化支撑保障。各股室站所、局属各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股室站所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要强化跟踪督导,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问效问责。各股室站所、局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