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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以及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根据《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0年工作方案》(萍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以市委“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为总体要求,紧扣打造“两地三区”、让人民过得更好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把建设得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人民满意城市为目标。以海绵城市建设全域推广和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依托,以文明创建、管理创新为抓手,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全面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走出一条彰显特色,顺应人民期盼的城市发展之路。
(二)目标任务
发挥绿色生态优势、拓展红色文化内涵、彰显古色历史特质,全力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新融合,树立城市新风貌,凸显城市高品质,塑造城市好形象,展现城市新魅力,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全区城市功能与品质“两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
两年上台阶,完善设施补短板。针对制约城市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加快完善城市各项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着力完善城市路网、公共停车等交通设施,全面推进海绵城市、污水管网、垃圾环卫设施等建设,完善文教体卫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迈上新台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年进一流,彰显特色提品质。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文明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城市、美丽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资源禀赋、人文底蕴,加快生态修复和特色彰显,着力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充分展示城市魅力,推动城市功能、品质与城市形象跻身全省一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豪感。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惠民利民。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宜居宜业水平。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科学规划、系统制定实施方案,分步推进城市治理、生态修复、功能修补、特色彰显等专项行动。
——因城施策,量力而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按照城市规模、发展定位和发展阶段,科学设定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决不搞脱离实际、超出能力的政绩工程和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突出特色,保护优先。打好绿色生态最大品牌,擦亮历史文化名片。坚持保护优先,加快修复城市生态,修补城市功能,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建设具有特色的城市。
二、主要工作
全面推进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八大行动。
(一)开展“治脏”行动
1.继续深入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打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市容环境,强化城市道路的日常保洁和沿街建筑立面的定期保洁,做到“路见本色、房见底色”,实现大街小巷一个样、老城新区一个样。进一步提升城区环卫服务水平,推进环卫清扫保洁全域市场化。到2020年底以前,在现有城区环卫市场化基础上,推进城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实行市场化,实现全城环卫市场化。加大治超力度,严厉打击货车抛洒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2.治理建筑施工工地“脏”。切实做到建筑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进一步推行工地围挡标准化,按照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度,加强渣土车管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3.治理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监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信用等级评价等制度,开展居住小区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市内一流水平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落实无物业管理居民住宅属地管理责任,鼓励推广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完善公租房小区管线清理、垃圾分类、环卫、消防、文体、停车位等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开展“治乱”行动
4.继续深入治理建筑风貌“乱”。提升建筑本体美,建筑设计应以“生态、惠民、提质美观”为目标。整治建筑外表,依法依规拆除屋顶广告牌,规范空调围挡、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整治“防盗窗”。强化户外广告设置审查,严禁无规划设立户外广告。开展违法张贴整治,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治理“乱贴乱画、乱披乱挂”。改造老城区沿街建筑立面、坡屋顶、店招、亮化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
5.继续深入治理市容秩序“乱”。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对城区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学校等重点场所占道及店外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对确属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实行总量管控、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类占道亭棚,对丧失功能的亭棚一律依法依规拆除。加快推进各类专业市场建设,合理规划建设物流、石材、钢材、废品收购、二手车等市场和夜宵夜市,源头治理马路市场等市容乱象。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推进老旧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升级改造,推广净菜超市,推进净菜入城。(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公安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6.继续深入治理违建临建“乱”。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大力推进围墙整治,拆墙拆临,透绿亮绿,腾出用地优先增加公共绿地、休闲、停车等设施。推进城市批而未建围挡地块专项整治,一年以上暂不开发的应开辟为临时停车、健身场地或绿化。(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
7.继续深入治理施工管理“乱”。规范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严格道路、人行道、透水海绵体等设施挖掘工程审批管理,严厉打击违章开挖行为,及时恢复路面,减少道路挖掘施工对市容环境、市民生活、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影响。加强对夜间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为居民营造安静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
8. 继续深入治理背街小巷“乱”。按照水通、路平、墙美、灯亮、线齐、窗明、畅通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背街小巷品质。到2020年底,实现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开展城市各类架空线整治,基本消除“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广电分公司、供电公司)
(三)开展“治堵”行动
9.加强交通畅通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交通畅通工程建设,完善路网布局,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提高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推进道路交叉口渠化建设,推进新型立体交通、人流密集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建设,积极打造“畅通城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
10.加强公交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公交城市创建,优化公交站点布局,设置公交专用道,实行公交优先。改善公交车辆乘车环境,优化公交线路,完善站台站点设施,加快港湾式公交站台建设,加大新能源公交车、公交充电桩推广使用。进一步强化公交合乘优先系统,提高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管局)
1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优化城市交通组织,合理设置单行线。加强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建设,规范盲道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机非分离,提升道路通行能力。规范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提升城市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绿波带建设。大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城管贴单、交警把关”,联合整治人行道、广场违规停车现象,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加强城市共享单车管理,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问题。提升市民素养,倡导文明、绿色、低碳出行。(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区委宣传部、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
12.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利用城市支路作为夜间限时间歇性停车位,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全面清理被占用的停车设施,恢复其功能。新改建小区必须按照规范要求,确保停车位满足使用要求。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推广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智慧停车,建设一批立体停车库,配备充电桩。新建住宅停车场须按标准100%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交警大队、区发改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建局)
(四)开展“功能修补”行动
13.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布局,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和社区管理服务等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优化学前教育及教育网点布局。加快推进文化中心、体育馆等项目建设,着力提高群众最关心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强社区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邮政快递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等在内的服务场所建设,打造15分钟步行便民社区服务圈。(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民政局、区文广新局、昌盛投资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邮政局)
14.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积极推进缆线管廊、管道、管沟建设,解决“马路拉链”问题。加快对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提高管道天然气覆盖率,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老旧燃气管网实施更新改造。保障道路路面完好率、平整度,城市道路完好率96%以上,确保窨井盖和道路路面平齐。提升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广电分公司、供电公司)
15.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和污水干管改造。推动雨污分流改造,畅通排污管道,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发改委、昌盛投资公司)
16.加强垃圾环卫设施建设。大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要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深入开展城市“厕所革命”,形成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如厕文明的公厕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商务局)
17.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力争每个城市街道均有1处公益性的篮球场或羽毛球场。新建综合体育馆,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空置场所建设健身设施,逐步实现“公园体育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笼式足球、五人制等小型多样的足球场地,提倡学校与社会共建共享足球场地。加快城镇绿道绿廊建设,推进城市型、郊野型、山地型绿道建设,每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绿道里程达1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
18.加强老旧小区设施建设。全面整治楼院、楼栋、楼道、楼顶破败杂乱面貌,完善旧住宅区停车、公共照明、电动汽车充电、智能快件箱、二次供水、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便利店、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身休闲等社区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旧住宅加装电梯,2020年底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文广新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9.加强应急保障设施建设。健全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城市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好应急避难场所作用,提升城市应急救助能力。加强对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消防栓、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五)开展“生态修复”行动
20.实施城市山体和矿山修复工程。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对城区及周边因采石、采煤、采矿开发建设等造成受损的山体,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工程、生物措施进行修复,恢复森林植被,改善植被群落结构,减少水土流失,消除安全隐患,在有条件的地段建成郊野公园,扩大绿色生态休闲空间。(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林业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
21.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萍水河和渌水樟里河清河行动,积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滨水空间改造,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
22.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老城区利用闲置土地和储备土地建成一批小绿地和小广场。全面推进城区“拆墙透绿增绿”工程,城市绿道建设提升行动,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香溢化、本土化。对城区闲置裸露土地力争100%绿化美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增加道路绿化乔木比重,强化街道树池管理,城市主要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保护古树名木,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和大树进城。加大小绿地、小游园、小憩园建设力度和覆盖面。因地制宜推行建筑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窗台绿化。(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林业局)
23.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道路和公园海绵城市建设,实行海绵管控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新建小区“两证一书”、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全面完成城区低洼易涝点的治理,告别“城市看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财政局)
(六)开展“特色彰显”行动
24.开展城市设计。把城市设计作为彰显城市特色风貌的总遵循。完成总体城市设计,框定城市总体景观结构,明确城市特色景观风貌,控制好景观视线廊道范围内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貌,打造中心城区地标、天际线。做足“显山露水、治山理水”文章,保护城市水体和山体。打造下埠特色小镇。(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25.实施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做好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传统风貌区域的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历史建筑的登记造册、归档管理和挂牌保护,对濒危建筑进行抢险维修。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成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既有建筑的价值,对其进行功能更新、环境改造和合理利用,传承时代记忆,杜绝简单粗暴的“一拆了之”。(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
(七)开展“亮化美化”行动
26.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提升城市公共空间照明水平,大街小巷实现照明全覆盖,亮灯率达98%以上。重点打造云程公园、龙舟公园、太阳广场、月亮广场、萍水河沿河两岸等夜景亮化,强调有层次、人性化,不搞满城亮化和过度亮化,在居住区避免造成光污染。完善城市亮化管理制度,景观照明按照重大节庆模式、节假日模式、平日模式设计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住建局)
27.实施城市细部美化工程。全面提升城市雕塑、标识标牌、“街道家具”内涵和美学美感,建成行政路、沿河北路皮影戏等特色雕塑。改善城市道路步行、骑行环境,提升人行道板、盲道、牙石铺设标准,增设林荫道座椅,增设红绿灯路口遮阳雨棚。(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八)开展“治理创新”行动
28.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新一代无线移动通讯网和物联网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工地等建设。积极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推动智能技术、绿色技术与建筑业深度结合,新建建筑一律实施绿色建筑,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新建商品住房配备智能化停车、安防等系统,预留家居智能管理系统接入、智能快件箱基础设备。(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改委、区科学技术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文广新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邮政局)
29.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城管平台全面投入运行,开通数字城管APP。充实管理执法力量,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财政局)
30.开展城市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做好区本级基础工作。加强城市人文形象宣传,设置彰显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标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局)
31.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强化市民公德意识,进一步落实市民公约,规范市民行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礼仪教育。加大对车窗抛物、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充分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积极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区委、区政府成立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协调、督查、考核、通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的领导,参照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
(二)尽责真抓实干。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设施投入。创新多元化资金筹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特色街区、街头游园、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鼓励全民参与。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采取专栏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根据实施行动方案,按职责分工主动履职,积极落实工作。
(四)狠抓督办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开展日常督查工作,一月一调度,半年一督查,并列入全区项目观察考核内容,对于工作进展较好的,给予奖励,对于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定期通报,建立约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具有量化指标、明确标准、清晰流程的城市建设管理标准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治理”向“日常监管”转变,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长效化、常态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