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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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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4月15日至6月5日对镇所辖14个村居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14日进行了反馈。为全面落实县委巡察组整改要求,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对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村居的意见,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党委书记王少波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一办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司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查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7月25日,镇召开党委会研究相关问题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就问题整改作了表态发言。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落实县委、乡镇党委决策部署有偏差,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不扎实,“三大攻坚战”落实效果欠佳,执行力有待强化。

1.公共空间治理未抓实。

(1)认识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在对待公共空间治理上存在畏难怕事、消极应付现象,导致有些零散集体土地未收回,仍在村民手中。如有的村仍有较多鱼塘未收回、高松河沿岸公共空间治理仍有潜力可挖;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7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8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9月底

整改措施:1.召开镇2020年下半年公共空间治理推进会议,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要求;2.对镇公共空间治理工作不足进行总结,特别是对罗圩的30亩废弃水塘未收回和渡口村高松河沿岸公共空间治理不彻底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落实,对镇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2)工作方法不得当。不能有效结合农房改善、残次林地整治、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能有效盘活土地资源。个别村2019年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全县排名倒数;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凝聚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使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与参与度;

2.加大督查力度。将公共空间治理纳入村级目标考核,每个季度举行村级公共空间治理现场会,各村相互评分、相互学习、相互竞争,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3.针对凌孟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全县排名倒数情况,我镇转变工作思路,把公共空间治理与农房改善、产业结构调整等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联通凌孟村特有的水系,统一打造美丽乡村,确保2020年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先进。

(3)治理成效未显现。有些已收回集体土地效益未体现。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进一步对新治理出的资产资源进行统计汇总,鼓励村居通过集体经营、发包等手段,充分利用资源资产,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2.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让群众切实参与进来,根据实际情况最大程度发挥公共空间治理成效。

2.安全生产抓而不紧。

(1)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村木材加工厂原材料大量堆积在简易厂房,厂房年久失修,厂房内无消防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的村存在电动车在生产车间充电情况;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经济发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强化村居属地责任,树立村级安全红线意识;2.结合网格化治理,落实村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每村不少于2人的安全员;3.排查村范围内的企业,明确底数,村干部责任到人,帮扶监管企业安全;4.加强业务培训和提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5.建立村级安全工作台帐,第周排查1次,并做到闭环管理。

(2)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有的村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仅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对其他安全隐患不懂如何排查;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经济发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驻片、驻村、镇工业、安监条线和村级安全员联运机制,每半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活动;2.建立村级安全员培训制度;3.制定村级安全工作清单,让经营者、安全员进行落实。

(3)对隐患整改跟进措施不力。2020年5月12日被县纪委通报批评的几处安全隐患,至巡察结束仍有个别隐患未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经济发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强化检查问题、整改问题、验收问题闭环机制;2.树立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到位才能销号理念;3.对5月21日交办的问题回头看,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问责并限期完成。

3.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不扎实。

(1)信访稳定存隐患,信访稳控包保责任制未落实,隐患化解稳控不到位;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10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镇信访反向积分考核办法》,加强对包保责任人考核力度;2.定期召开信访会办会、汇报会、交办会,压实责任;3.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到信访对象户家中走访,了解他们所思、所想、所盼,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消除信访积案。

(2)殡葬改革有盲区,移风易俗工作有待加强。部分村主要道路两旁仍有少数墓穴、墓碑存在,个别村居平坟搬迁搞“一阵风”,有的坟头平了还留有土堆。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民生事务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等工作;2.对镇村主要道路两侧进行墓穴、墓碑摸排;3.组织人员对墓穴、墓碑进行平迁。

3.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

(1)农村厕所革命不彻底。截止巡察时,仍有个别村旱厕改造仅完成50%,未达序时进度;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旱厕拆除改厕力度。8月初启动改厕工作;2。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镇改厕率按照县要求不低于95%。

(2)沟渠水体、重点部位环境治理不到位。如有的村屠宰户产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形成污水塘,截至巡察时未治理到位;有的村垃圾站点垃圾外溢;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村居黑臭水体、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力度。2.对照畜禽养殖以及水务部门要求,对所有村居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加大巡察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3)环境整治工作落后被通报批评。个别村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后,被县通报批评。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根据上级要求,全面启动逐村驻组查验工作。2.持续开展镇人居环境观摩评比,对落后村居进行通报整改;3.常态开展人居环境暗访整改工作。对16个村居人居环境工作逐村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5.少数村债务风险较大。

(1)未经审批借债。有的村举债10万元,既无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也无乡镇主要领导审批;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对村居财务监管,确需负债借款的,须经村民代表表决,报镇备案;2.逐步消化居委会现有债务,并对居委会财务进行严格监管,严控新增债务。

(2)村级债务较多。如2019年底有的村欠款50余万元,有的欠款40余万元。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对村财务监管,逐步消化现有债务;2.严控新增债务,确需负债借款的,由三资办核实用途,报镇备案;3.做好过程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服务群众作用发挥不明显,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存在

1.为民办实事成效有差距。低保申请、复核工作不认真。个别村在《县城乡低保申请入户调查表》《低保复核认定表》中情况填写不细不实。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民生事务局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加强对低保经办人员教育管理;3.端正其工作态度、方式方法,实事求是办理低保等惠民工作、填写档案资料。

2.“四风”问题治而未绝,工作作风需转变。走访中发现各村(社区)农家书屋全部上锁,未起到服务群众作用。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便民服务中心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各村居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功能室正常开放;2.镇宣传办、纪委办加强对村部检查抽查,并进行通报。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违规购烟;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纪委办、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做好账目的入口关,不合格票据不允许入账;2.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处理到位;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增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纪委办、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与落实,增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严格落实村级财务制度,会计委托中心对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逐条检查经费支出情况,杜绝此类此现象发生。

(3)违规列支招待费。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纪委办、纪委办、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村级财务制度,会计委托中心对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逐条检查经费支出情况;2.对相关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约束言行;3对问题单位处理到位,杜绝此类此现象发生。

4.“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越权审批非生产经营性支出、核销资产;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完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2.对已核销的资产进行核查;3.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培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未用竞争方式发包工程。部分村(社区)土地平整、道路修建、环境整治等建设工程未通过竞争性手段发包,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有的工程发包直接指定承建人;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对已进行招标等竞争手段发包,但手续不完善的工程材料进行完善;2.对确实未通过竞争手段、未进行招投标的工程,进行核查整改;3.杜绝工程发包直接指定承建人的现象发生。

(3)集体土地廉价发包。部分村(社区)土地发包价格较低,承包期较长,造成集体资源流失。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党群工作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针对村集体土地出租价格偏低情况,对崔陈村、渡口村、葛庄居委会、灯塔粗、谭坝村、梨园村和罗圩村等村居不合理合同进行清理;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高村居资源资产利用率,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违反财经管理制度。

(1)款项发放无收款人签章。部分村(社区)发放土地租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招工补贴、杂工费等无收款人签章;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立刻完善相关手续,确保相关款项落到实处;2.要求李庄村、谭坝村、南运河村和其虎居委会严格落实财经管理制度,对照制度,查漏补缺。

(2)部分款项支出无附件,支出明细未说明。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立刻完善相关手续,确保相关款项落到实处;2.要求崔陈村、谭坝村、卢塘村、梨园村、罗圩村、吴集村、渡口村和葛庄居委会严格落实财经管理制度,对照制度,查漏补缺。

(三)党支部统揽全村、推进村民自治、强化民主监督能力不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1.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体现。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浮于表面。部分村居对标找差、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三个怎么办”“四个问一问”查摆问题字迹相同、原因剖析高度雷同,部分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基本常识不够了解,个别党员干部无学习笔记或存在代抄现象;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定期对村居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抽查检查、督促整改落实;2.对于存在问题的村居对照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制度,明确责任人;3.加大对村居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的测试,定期组织他们进行讨论。

(2)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教育治本作用未彰显。廉政建设责任制未落地落细。各村(社区)党支部均未研究制定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教育工作开展不细不实。各村(社区)党支部没有充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未达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作用;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纪委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进一步落实制度。出台相关文件,每年村(社区)年初研究一次廉政建设,并细化廉政教育工作方案;2.加强廉政教育。镇纪委利用会议培训、微信推送、案例剖析通报、观看教育视频等方式对村居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各村部每年警示教育不小于2次;3.加大督查力量。镇纪委加强对村(社区)廉政建设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的村(社区)通报爆光,并纳入年终村居评星定级考核。

(3)村支“两委”班子凝聚力不强。个别村班子成员不团结;牵头领导:任冉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10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村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培训,订立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培训;2.探索建立村后备干部人才库,拓宽选人用人视野;3.更加注重培养村干部班子队伍凝聚力,对确实影响队伍团结、能力不足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4)“一把手”违反末位表态制度。如有的村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由支部书记先表态定调。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村支两委议事规则”,并组织广大村组干部学习;2.对违反末尾表态的村居谈话提醒,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违反制度的提醒谈话。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管理不到位。

(1)主观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一头雾水”,不愿抓,各村(社区)党支部均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会议研究,未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群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常态组织对村组干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2.村居结合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做到有会议记录;3.制定理论学习方案计划,组织村委一班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做到有方案计划,有笔记。

(2)客观上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束手无策”,不会抓,各村(社区)党支部对宗教侵蚀群众思想阵地警惕性不高,抵御宗教和其他非法组织对信仰侵蚀的措施不具体。相关村(社区)对辖区内教堂产权、教职人员、信教人员底数等信息掌握不清,对宗教场所“四进”情况检查不认真。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群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镇村组织开展《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2.各村居每月开展一次私设聚会点或非法组织排查;3.各村居每月开展一次党员信教情况排查;4.有宗教场所的5个村居8月1日前开展一次宗教情况排查,同时,每月开展一次“四进”工作;5.加强对村居检查推进。

3.党支部领导责任落实不够。

(1)村民代表大会未定期召开。未制定村规民约,村财务收支、村集体土地使用等重大事项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策;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会同各村居完善制定《村规民约》、《村支两委议事规则》组织学习《村民代表大会制度》;2.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提前安排相关议题并征求大家意见;3.建立健全各村小村监事会,着力监督村委会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开展村级重大事项讨论。

(2)“小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未对决策决议执行、“三务”公开、“三资”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履职主要通过列席村组干部会议,调解村民矛盾,且工作开展无记录;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完善建立小村监事会相关制度,充实各村小村监事会成员;2.督促小村监事会规范化管理村级事务,切实保障小村监事会对村务的监督权。

(3)“三务”公开重形式轻实效。个别村“三务”公开工作浮于表面;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镇村居党建定期巡查制度》,认真落实监督检查;2.加强对三务公开审核部门业务培训力度;3.每月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1)村会计异地委派存在形式主义。各村(社区)委派会计只负责委派村理财及报账,不参与委派村行政业务工作,其主要工作仍在原村,监督管理形同虚设。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严格要求葛庄居委会、其虎居委会、居委会、南运河村、灯塔村、谭坝村、卢塘村、梨园村、凌孟村、罗圩村、吴集村、渡口村、崔陈村和李庄村执行会计异地委派制度,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2.明确会计异地委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村级财务,防范财务违规违纪行为发生;3.对异地委派的会计进行工作考核,要求其参与委派村其他业务工作。

4.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个别村村干部年龄超60周岁;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10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着力优化村干部队伍,对超龄人员坚决清退,做好人员安抚工作和保障村务正常运行;2.加大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建立,注重从退伍军人、新村干、致富能人中选配后备干部。

(2)擅自聘用村干部。部分村(社区)干部任用随意,未经镇党委审批;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对各村干部职数的核定;2.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监管,对违反干部任用的予以严肃处理。

(3)违内组织制度。有的村干部在预备党员期间被确定为支委委员。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定期组织各村对《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2.加强对各村支部委员会选举的监督把关,对违反组织制度坚决严肃处理。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4月15日至6月5日对镇所辖14个村居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14日进行了反馈。为全面落实县委巡察组整改要求,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对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村居的意见,我镇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党委书记王少波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一办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司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查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7月25日,镇召开党委会研究相关问题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就问题整改作了表态发言。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落实县委、乡镇党委决策部署有偏差,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不扎实,“三大攻坚战”落实效果欠佳,执行力有待强化。

1.公共空间治理未抓实。

(1)认识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在对待公共空间治理上存在畏难怕事、消极应付现象,导致有些零散集体土地未收回,仍在村民手中。如有的村仍有较多鱼塘未收回、高松河沿岸公共空间治理仍有潜力可挖;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7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8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9月底

整改措施:1.召开镇2020年下半年公共空间治理推进会议,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要求;2.对镇公共空间治理工作不足进行总结,特别是对罗圩的30亩废弃水塘未收回和渡口村高松河沿岸公共空间治理不彻底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落实,对镇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2)工作方法不得当。不能有效结合农房改善、残次林地整治、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能有效盘活土地资源。个别村2019年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全县排名倒数;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凝聚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使政策深入人心,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与参与度;

2.加大督查力度。将公共空间治理纳入村级目标考核,每个季度举行村级公共空间治理现场会,各村相互评分、相互学习、相互竞争,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3.针对凌孟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全县排名倒数情况,我镇转变工作思路,把公共空间治理与农房改善、产业结构调整等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联通凌孟村特有的水系,统一打造美丽乡村,确保2020年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先进。

(3)治理成效未显现。有些已收回集体土地效益未体现。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进一步对新治理出的资产资源进行统计汇总,鼓励村居通过集体经营、发包等手段,充分利用资源资产,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2.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让群众切实参与进来,根据实际情况最大程度发挥公共空间治理成效。

2.安全生产抓而不紧。

(1)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村木材加工厂原材料大量堆积在简易厂房,厂房年久失修,厂房内无消防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的村存在电动车在生产车间充电情况;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经济发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强化村居属地责任,树立村级安全红线意识;2.结合网格化治理,落实村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每村不少于2人的安全员;3.排查村范围内的企业,明确底数,村干部责任到人,帮扶监管企业安全;4.加强业务培训和提高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5.建立村级安全工作台帐,第周排查1次,并做到闭环管理。

(2)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有的村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仅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对其他安全隐患不懂如何排查;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经济发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驻片、驻村、镇工业、安监条线和村级安全员联运机制,每半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活动;2.建立村级安全员培训制度;3.制定村级安全工作清单,让经营者、安全员进行落实。

(3)对隐患整改跟进措施不力。2020年5月12日被县纪委通报批评的几处安全隐患,至巡察结束仍有个别隐患未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经济发展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强化检查问题、整改问题、验收问题闭环机制;2.树立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到位才能销号理念;3.对5月21日交办的问题回头看,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问责并限期完成。

3.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不扎实。

(1)信访稳定存隐患,信访稳控包保责任制未落实,隐患化解稳控不到位;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政法和社会治理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10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镇信访反向积分考核办法》,加强对包保责任人考核力度;2.定期召开信访会办会、汇报会、交办会,压实责任;3.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到信访对象户家中走访,了解他们所思、所想、所盼,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消除信访积案。

(2)殡葬改革有盲区,移风易俗工作有待加强。部分村主要道路两旁仍有少数墓穴、墓碑存在,个别村居平坟搬迁搞“一阵风”,有的坟头平了还留有土堆。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民生事务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等工作;2.对镇村主要道路两侧进行墓穴、墓碑摸排;3.组织人员对墓穴、墓碑进行平迁。

3.人居环境整治成效不明显。

(1)农村厕所革命不彻底。截止巡察时,仍有个别村旱厕改造仅完成50%,未达序时进度;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旱厕拆除改厕力度。8月初启动改厕工作;2。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镇改厕率按照县要求不低于95%。

(2)沟渠水体、重点部位环境治理不到位。如有的村屠宰户产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形成污水塘,截至巡察时未治理到位;有的村垃圾站点垃圾外溢;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大村居黑臭水体、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力度。2.对照畜禽养殖以及水务部门要求,对所有村居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加大巡察力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3)环境整治工作落后被通报批评。个别村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后,被县通报批评。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根据上级要求,全面启动逐村驻组查验工作。2.持续开展镇人居环境观摩评比,对落后村居进行通报整改;3.常态开展人居环境暗访整改工作。对16个村居人居环境工作逐村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5.少数村债务风险较大。

(1)未经审批借债。有的村举债10万元,既无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也无乡镇主要领导审批;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对村居财务监管,确需负债借款的,须经村民代表表决,报镇备案;2.逐步消化居委会现有债务,并对居委会财务进行严格监管,严控新增债务。

(2)村级债务较多。如2019年底有的村欠款50余万元,有的欠款40余万元。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对村财务监管,逐步消化现有债务;2.严控新增债务,确需负债借款的,由三资办核实用途,报镇备案;3.做好过程的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服务群众作用发挥不明显,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存在

1.为民办实事成效有差距。低保申请、复核工作不认真。个别村在《县城乡低保申请入户调查表》《低保复核认定表》中情况填写不细不实。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民生事务局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2.加强对低保经办人员教育管理;3.端正其工作态度、方式方法,实事求是办理低保等惠民工作、填写档案资料。

2.“四风”问题治而未绝,工作作风需转变。走访中发现各村(社区)农家书屋全部上锁,未起到服务群众作用。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便民服务中心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各村居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功能室正常开放;2.镇宣传办、纪委办加强对村部检查抽查,并进行通报。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违规购烟;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纪委办、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做好账目的入口关,不合格票据不允许入账;2.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处理到位;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增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纪委办、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与落实,增强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严格落实村级财务制度,会计委托中心对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逐条检查经费支出情况,杜绝此类此现象发生。

(3)违规列支招待费。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纪委办、纪委办、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村级财务制度,会计委托中心对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逐条检查经费支出情况;2.对相关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约束言行;3对问题单位处理到位,杜绝此类此现象发生。

4.“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越权审批非生产经营性支出、核销资产;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完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2.对已核销的资产进行核查;3.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培训,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未用竞争方式发包工程。部分村(社区)土地平整、道路修建、环境整治等建设工程未通过竞争性手段发包,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有的工程发包直接指定承建人;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对已进行招标等竞争手段发包,但手续不完善的工程材料进行完善;2.对确实未通过竞争手段、未进行招投标的工程,进行核查整改;3.杜绝工程发包直接指定承建人的现象发生。

(3)集体土地廉价发包。部分村(社区)土地发包价格较低,承包期较长,造成集体资源流失。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党群工作局、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针对村集体土地出租价格偏低情况,对崔陈村、渡口村、葛庄居委会、灯塔粗、谭坝村、梨园村和罗圩村等村居不合理合同进行清理;2.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高村居资源资产利用率,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违反财经管理制度。

(1)款项发放无收款人签章。部分村(社区)发放土地租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招工补贴、杂工费等无收款人签章;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立刻完善相关手续,确保相关款项落到实处;2.要求李庄村、谭坝村、南运河村和其虎居委会严格落实财经管理制度,对照制度,查漏补缺。

(2)部分款项支出无附件,支出明细未说明。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立刻完善相关手续,确保相关款项落到实处;2.要求崔陈村、谭坝村、卢塘村、梨园村、罗圩村、吴集村、渡口村和葛庄居委会严格落实财经管理制度,对照制度,查漏补缺。

(三)党支部统揽全村、推进村民自治、强化民主监督能力不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1.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体现。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浮于表面。部分村居对标找差、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三个怎么办”“四个问一问”查摆问题字迹相同、原因剖析高度雷同,部分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基本常识不够了解,个别党员干部无学习笔记或存在代抄现象;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定期对村居主题教育开展情况抽查检查、督促整改落实;2.对于存在问题的村居对照问题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制度,明确责任人;3.加大对村居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的测试,定期组织他们进行讨论。

(2)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教育治本作用未彰显。廉政建设责任制未落地落细。各村(社区)党支部均未研究制定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教育工作开展不细不实。各村(社区)党支部没有充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未达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作用;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纪委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进一步落实制度。出台相关文件,每年村(社区)年初研究一次廉政建设,并细化廉政教育工作方案;2.加强廉政教育。镇纪委利用会议培训、微信推送、案例剖析通报、观看教育视频等方式对村居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各村部每年警示教育不小于2次;3.加大督查力量。镇纪委加强对村(社区)廉政建设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的村(社区)通报爆光,并纳入年终村居评星定级考核。

(3)村支“两委”班子凝聚力不强。个别村班子成员不团结;牵头领导:任冉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10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村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培训,订立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培训;2.探索建立村后备干部人才库,拓宽选人用人视野;3.更加注重培养村干部班子队伍凝聚力,对确实影响队伍团结、能力不足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4)“一把手”违反末位表态制度。如有的村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由支部书记先表态定调。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村支两委议事规则”,并组织广大村组干部学习;2.对违反末尾表态的村居谈话提醒,限期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违反制度的提醒谈话。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阵地管理不到位。

(1)主观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一头雾水”,不愿抓,各村(社区)党支部均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会议研究,未形成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群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常态组织对村组干部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2.村居结合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做到有会议记录;3.制定理论学习方案计划,组织村委一班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理论学习,做到有方案计划,有笔记。

(2)客观上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束手无策”,不会抓,各村(社区)党支部对宗教侵蚀群众思想阵地警惕性不高,抵御宗教和其他非法组织对信仰侵蚀的措施不具体。相关村(社区)对辖区内教堂产权、教职人员、信教人员底数等信息掌握不清,对宗教场所“四进”情况检查不认真。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群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镇村组织开展《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2.各村居每月开展一次私设聚会点或非法组织排查;3.各村居每月开展一次党员信教情况排查;4.有宗教场所的5个村居8月1日前开展一次宗教情况排查,同时,每月开展一次“四进”工作;5.加强对村居检查推进。

3.党支部领导责任落实不够。

(1)村民代表大会未定期召开。未制定村规民约,村财务收支、村集体土地使用等重大事项未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策;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0月底

整改措施:1.会同各村居完善制定《村规民约》、《村支两委议事规则》组织学习《村民代表大会制度》;2.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提前安排相关议题并征求大家意见;3.建立健全各村小村监事会,着力监督村委会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开展村级重大事项讨论。

(2)“小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未对决策决议执行、“三务”公开、“三资”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监督,履职主要通过列席村组干部会议,调解村民矛盾,且工作开展无记录;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完善建立小村监事会相关制度,充实各村小村监事会成员;2.督促小村监事会规范化管理村级事务,切实保障小村监事会对村务的监督权。

(3)“三务”公开重形式轻实效。个别村“三务”公开工作浮于表面;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8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9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建立《镇村居党建定期巡查制度》,认真落实监督检查;2.加强对三务公开审核部门业务培训力度;3.每月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1)村会计异地委派存在形式主义。各村(社区)委派会计只负责委派村理财及报账,不参与委派村行政业务工作,其主要工作仍在原村,监督管理形同虚设。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村工作局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严格要求葛庄居委会、其虎居委会、居委会、南运河村、灯塔村、谭坝村、卢塘村、梨园村、凌孟村、罗圩村、吴集村、渡口村、崔陈村和李庄村执行会计异地委派制度,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2.明确会计异地委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村级财务,防范财务违规违纪行为发生;3.对异地委派的会计进行工作考核,要求其参与委派村其他业务工作。

4.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个别村村干部年龄超60周岁;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10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1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2月底

整改措施:1.着力优化村干部队伍,对超龄人员坚决清退,做好人员安抚工作和保障村务正常运行;2.加大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建立,注重从退伍军人、新村干、致富能人中选配后备干部。

(2)擅自聘用村干部。部分村(社区)干部任用随意,未经镇党委审批;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加强对各村干部职数的核定;2.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监管,对违反干部任用的予以严肃处理。

(3)违内组织制度。有的村干部在预备党员期间被确定为支委委员。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党建办

参与部门:各村居

取得初步成效时限:9月底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10月底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11月底

整改措施:1.定期组织各村对《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2.加强对各村支部委员会选举的监督把关,对违反组织制度坚决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