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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动员会议精神,对照《全市“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水利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三篇光辉文献”、重庆座谈会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总体要求,遵循“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突出水利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监管,为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市业务部门“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聚焦薄弱环节,化解关键风险,配合省、市监管的同时,重点对水利工程前期、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水资源管理、河流管理、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落实工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水利行业监管工作向强向好发展。
三、监管原则及监管方式
坚持依法监管的原则。全面梳理水利行业强监管法律法规依据,明确监管内容、监管人员、监管方式、监管责任和处罚问责等,使水利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坚持以监促改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的,努力增强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举一反三和问责警示的能力,以强有力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严控水利风险。
坚持透明高效的原则。提高监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监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注重监管与指导、教育、服务相结合,防止过度监管、不当监管。
以自查自改、边查边改为主,配合上级“四不两直”监管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开展“回头看”。
四、主要任务
(一)水利工程前期监管。加强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承揽监管,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是否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单位开展前期工作,是否存在工程勘测设计单位超越资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加强设计质量成果监管,工程勘测设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对设计成果终身负责。加强项目前期审批程序监管,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减少重大设计变更和工程调概。
牵头股站:质量安全监督股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防汛抗旱中心、水保站、水利站、设计室
(二)水旱灾害防御监管。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和汛期值班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预测预警预报体系,各类水利工程防汛预案管理;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防洪抗旱物资储备等。
牵头股站:防汛抗旱中心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水保站、水利站、水政股
(三)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在建工程建设“四制”管理,招标投标监管,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验收监管、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等。
牵头股站:质量安全监督股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防汛抗旱中心、水保站、水利站
(四)水利工程运行监管。河道、泵站和水电站等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安全鉴定,淤地坝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工程运行管理值班制度。
牵头股站:质量安全监督股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水保站、水利站、水政股
(五)水资源监管。围绕“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目标要求,落实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控、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关井压采等重点工作;取用水总量控制、重点用水户取水监管;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泉域重点保护区建设项目手续办理,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评价登记等。
牵头股站:水政股
配合股站:河务中心、农饮中心
(六)河流监管。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督促各级河长及时巡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50平方公里以下农村河长设置,完善河长、河流警长联动联管机制。抓好河流“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采砂综合整治,突出黄河治理与保护;重点查处新增“四乱”等问题(可考虑联合公安、检察院共同行动);河湖岸线管理、河湖划界等。
牵头股站:河长办工作站
配合股站:河道事务中心、水政执法队水保站
(七)水土保持监管。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逐级督查;强化对水土保持淤地坝安全运用三个责任人监管和淤地坝工程自身状态的监管;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及审查,审批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等。
牵头股站:水保监测站
配合股站:水保站、质量安全监督股
(八)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监管的同时,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县级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工作的监管;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开展“回头看”。
牵头股站:农饮中心
配合股站:质量安全监督股、水质检测中心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水利局“治水监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监督股,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兼任。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落实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政策法规监督股主要职责是督促、汇总省、市、县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
六、进度安排
监管时间:与全省“治水监管百日行动”同步。从6月20日起至9月30日。
(一)方案细化阶段(7月15日前)。牵头股站会同各配合股站对照市级监管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细化监管行动方案,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开展工作。
(二)监管实施阶段(9月15日前)。8月30日前,做到监管全覆盖;9月15日前,完成对省、市、县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30日前)。9月20日前,各牵头股站形成监管工作专项报告(要深入分析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监管计划,要有个案分析和横向纵向数据对比);9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督股)汇总完成总报告报局党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务求实事求是。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各项检查工作要精心准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二)搞好全面梳理,强化责任落实。局属相关股站要与市水局相关科室对接,搞好与有关单位、各乡(镇)的配合,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清单以及之前省、市通报问题整改情况,查漏补缺,边查边改,清单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尽快完成整改工作,省、市、县监管发现问题尽可能当场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的职责,定期汇总监管成果,定期通报问题清单。
(三)聚焦问题整改,提高监管效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问题整改督促”的原则,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问题突出和严重的股站,及时约谈有关人员,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整改到位。紧盯虚假履职、虚假整改、久拖不改等问题,对个别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提升监管效能。
(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质效。本次上级检查结果及整改成效将作为局股站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要着重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各股站要深入分析、总结归纳此次监管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剖析问题产生原因,针对性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质效,逐步实现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