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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0]20号),实现技术创新活动对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特制定如下工作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平台创新、合作创新、项目创新,积极推进技术研发、项目实施、技术推广,努力完善资金、人才、环境保障,全面夯实我区工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基础。坚持统一组织、分层分类、部门协同的原则,对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创新服务,确保2020年创新活动对规上工业企业的全覆盖,为实现全区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区乡政府、部门、创新企业三方帮扶体系
1、成立区、乡创新活动推进工作领导组。按照“属地管理、主体负责的原则,区、乡政府是创新活动全覆盖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推动本区域内规上工业企业创新活动和各行业创新活动推进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乡(镇)长、工信局、能源局、国资局、发改局、教科局、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级创新活动推进工作领导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局,统筹安排部署创新活动推进工作开展,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所有规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帮扶对接范围。(责任单位:工信局、相关乡镇政府)
2、加强部门帮扶对接。能源局、国资局等创新活动归口部门要按照“职能对口、工作对应”的原则,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并根据本领域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情况,研究制定本领域推进规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推进方案和创新企业帮扶对接分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组织方式、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一并按月报送工作进度。
发改局、教科局、税务局等创新活动支持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工作推进方案,重点推动提供政策支持、组建专家团队、对接一流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指导组建或参与组建各类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协会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能源局、国资局、发改局、教科局、税务局)
3、加强企业帮扶对接。按照“行业对口、全面对应”的原则,根据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本行业、领域规上工业企业帮扶对接分工方案,组织已开展创新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采取“一带一”“一带多”的方式,对接帮扶行业内未开展创新活动的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确保本行业、本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责任单位:工信局、能源局、国资局)
(二)构建产业协会、行业专家、创新平台三层指导系统
1、建立产业协会引导机制。鼓励引导规上工业企业联合相关单位,围绕先进装备、新能源等产业领域的重点产业集群产学研共建产业协会,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集群的创新全覆盖。产业协会以“龙头企业+研发机构+配套企业+要素保障”为模式,通过产业链配套带动创新协调、上下游耦合联动,促进产业链完善和价值链提升。各产业协会要设立专家委员会,重点指导协会内部未开展创新活动的成员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并积极向行业内未进入协会的企业进行拓展,针对性提出帮扶措施,依据我区二十八家规上工业企业性质和数量,成立装备制造业协会、新材料协会、商砼协会、活性炭协会等。(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工信局、能源局、教科局)
2、建立专家团队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大学、市内各科研院所优势,利用既有技术交流、交易、对接平台,联合组建专家团队分行业针对产业的创新短板进行精准指导,弥补产业创新链条的欠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创新活动的全覆盖。推动大学、市内各科研院所以我区企业技术创新实际需求为导向,与区内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协调创新。促进我区企业与其他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等科研院所以及省内其他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协议,加速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责任单位:发改局、教科局、大学)
3、建立创新平台辅导机制。鼓励领军企业、高水平创新平台发挥辐射带动能力,指导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建立各种形式的研发机构,推进研发资源互补与合作模式创新,带动全产业链创新活动开展。指导规上企业与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和行业龙头企业全面对接对标,推进高端创新平台、一流创新基地分行业分领域精准对接,推动企业在对标一流中获得大的提升和改进,争取在创新领域有所突破、有所成就、有所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发改局、工信局、教科局)
(三)强化关键技术、创新项目、试点示范三级引领
1、加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各企业、高校、研究院所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凝练,积极申报省关键共性技术,按照省重点行业百项关键共性技术导向目录,重点推进绿色能源产业、先进制造产业等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责任单位:工信局、教科局)
2、扶持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围绕省百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明确的技术路径,着眼于“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链”,组织企业申报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对列入省百项年度重点创新项目、市50项重点项目的企业积极协助申报省、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责任单位:工信局、教科局)
3、推进创新示范引领。推进各类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及其他试点示范建设,引导试点示范企业做好示范经验归纳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通过试点示范加快节能环保等先进产品、先进技术和技术标准的应用,助力产品质量提升,带动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促进产业转型级。(责任单位:工信局、发改局、教科局)
三、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联动、乡(镇)主导、企业协同的方式统筹推进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工作,全年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5月份):组建队伍,印发方案
相关乡镇、各部门要梳理本辖区、本域内规上工业企业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创新活动台账,组专家团队,制定印发本乡(镇)、本领域创新活动工作推进方案,将创新活动台账和推进方案按要求报送区创新活动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工信局)。
第二阶段(6月份):梳理政策,收集问题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梳理中央及省、市出台的重要创新政策,并报区创新活动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工信局)汇编成册,各工作组根据服务对象特点提出相应政策菜单,突出精准到位。要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工作调研等形式,收集企业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和代表性问题,建立创新活动台账和问题清单,开展精准帮扶。同时,每月对活动台账进行动态更新。
第三阶段(7—12月份):加强服务,全面推进
区创新活动推进工作领导组和各领域创新活动推进工作组要针对摸底调研存在问题,指导各乡(镇)、各创新活动归口部门按照各自创新推进工作方案和创新活动台账,组织专家团队和责任人员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帮扶工作,持续开展政策支持、对接一流创新平台、组建产业行业协会等形式多样的创新全覆盖活动,并按月报送创新活动推进情况以及亮点特色工作。
第四阶段(2020年1月份):总结成果,巩固提升
2020年底,各乡(镇)、各部门创新活动工作组要梳理总结全年创新全覆盖活动推进情况,客观反映工作实效和亮点工作,凝练典型经验做法,对仍需持续推进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于1月10日前报送区创新活动推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协作推进。各乡(镇)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创新工作,切实将创新活动纳入本乡(镇)、本部门年度主要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推进,“一把手”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推动,确保全区企业技术创新全覆盖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强化保障,形成合力。着力加强政策保障,依法依规落实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等优惠政策。着力加强环境保障,瞄准我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煤化工、新能源等优势产业,筛选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在“企业创新板”挂牌,并支持企业转板上市。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发展适应科技创新的融资担保、保险和服务。依托工业云平台和96302企业服务热线,深化服务企业常态化行动,强化线上、线下政策宣贯,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服务无缝对接的主动服务机制,形成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机制,确保实效。为有效保障全区创新活动的积极推进,取得实效,建立调度运行、简报通报两项工作机制。
1、调度运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小组每月1日前,将上月创新活动台账进展情况报区创新活动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工信局),对全区创新活动工作进行总体调度。
2、简报通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创新活动推进小组及时将推进创新活动工作情况撰写简报报区创新活动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建立企业创新活动销号制度,对创新活动推进新的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通报,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覆盖。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创新创业政策和典型企业创新发展经验,加大试点示范企业示范效应的推广应用,广泛营造企业创新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