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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春耕备耕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国家、省农资打假监管工作部署,县将全面启动春季农资打假工作,部署“春雷”行动,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今年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期间,对春耕生产影响最突出最紧迫的就是农资保供问题,加上草地贪夜蛾等防控任务,对药剂等农资的需求比往年更大。这时候绝不能在农资质量上出问题,不能因假劣农资造成粮食大面积减产绝收,不能因假劣农资影响农民“钱袋子”和致富奔小康,不能因假劣农资引发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开展“春雷”行动,依法加强我县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监管区域
加强对农资集中交易市场、农资一条街、乡村农资经营门店、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网络平台销售农资产品的监管,和各种地方农资“忽悠团”的打击力度。
(二)重点监管时段
以备春耕和田间管理、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为重点监管时段。
(三)重点监管产品
1.加大对种子质量、标签标识、品种审定及授权、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未按要求备案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侵犯他人品种权和非法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
2.加强对生产经营农药的有效成分、隐性成分、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高毒农药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行为。
3.加大对肥料产品假冒登记证号、登记产品中有效含量不足、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等行为。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迅速开展隐患排查
由于我县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处置得当,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现已按照中央要求全面恢复春耕生产秩序。我们将从实际出发,抓紧开展农资领域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并做好工作记录台账。
(二)快速开展监督抽查
针对假劣农资可能冒头的情况,按照“双随机”要求,抓紧开展对种子、化肥、农药等春耕生产急需农资的监督抽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的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效率,坚持“即抽即检”“即检即报”“即报即查”,做到快抽、快检、快出结果,第一时间农资消费警示信息。迅速清理不合格产品,做到及时下架、坚决收缴,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危害农业生产。
(三)从重从快执法办案
农资打假工作效果好不好,一个重要标志是要打掉假劣农资生产窝点,切断制假售假利益链条,防止其死灰复燃。要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必要时采取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售假劣农资的,要严惩不贷、公开惩戒。深挖案件线索,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线索,都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违法农资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的不放过、违法农资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应移送司法机关没移送的不放过。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主动做好农资领域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快审快结,重判重罚。简化案件办理程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农资行政处罚案件要一律公开,对需要依法实施禁业限制的坚决执行。建立农资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
(四)依法强化审批准入
提高农资产品准入门槛,建立健全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和种子审批登记信息服务平台,鼓励生产绿色高效农资产品,严格限制高残留、高污染、高耗能农资产品重复登记注册,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严把农药续展登记关口,对农业生产、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的,逐步采取撤销登记或禁限用措施。
(五)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当前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较弱,有的甚至贪图便宜,往往给违法分子可乘之机。农资打假工作要善于用好当前各种网络平台、电视、广播等主流宣传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擦亮眼睛、提高认识,做到知假辨假不买假。畅通涉农案件举报电话,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投诉举报。
(六)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这是保障农资供应的重要方面,也是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今年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把好事办好。疫情防控期间根据需要调整活动方式,创新服务内容,采取“点对点”“网上配送”等方式保障放心农资下乡。鼓励支持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经营、农资电商等新主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进一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
五、时间安排
(一)1—3月,疫情期间利用微信群,电视、电话等形式安排部署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3—5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4—10月,开展种子、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等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检查。
(四)10—12月,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秋冬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执法队相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筹推进“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要指定业务强、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执法人员全天候进入农资市场。实行监管区域到人、监管责任到人、监管目标到人的定点、定责、定人的管理方式,做到农资监管不留空白,没有死角。
(二)实施信息公开
一是公开农资基本信息,在每个农资市场显著位置,对审定和退出的品种、农资监督抽样检验结果等公益信息进行公告,为农民提供准确的农资信息。二是将行政处罚案件在农业部执法平台、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等多个平台上公开,让违法行为曝光在阳关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警示农资经营业户守法经营。三是将负责市场管理执法人员的职责进行公布,便于为业户和农民提供咨询服务,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升执法能力
充分发挥农业执法队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配置必要的执法装备,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