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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党的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全面提升全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和水平,发挥示范带动和创新引领作用,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人行主抓、金融机构主办、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立足点,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切入点,以缓解农村地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着力点,加大政策引领,加大金融配置,加大要素整合,以更大的支持力度、更多的信贷产品、更全的民生服务、更优的金融环境,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依托金融服务岔河味稻小镇创建经验,充分利用政策红利,按照“一镇一特色”“一镇一品牌”,着力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和典型。通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配置,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营造良性循环的金融生态发展环境。2020-2022年创建期间,区银行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逐年增加,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涉农贷款平均利率逐年降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快推进,农户及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得到有效供给。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银行卡助农取款、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更加普及。农村现金服务站点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增信机制持续改善。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突出特色小镇品牌建设
根据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定位,突出自然风光、地域文化、乡土民俗、历史遗存等独特旅游资源,着力打造产业特色、文化特色、生态特色。通过创新信贷产品,优化金融服务,实施普惠金融落地落实,支持蒋坝河工风情小镇、老子山温泉康养小镇、西顺河渔家风情小镇、岔河味稻小镇、三河蘑菇小镇、东双沟农旅康养小镇、高良涧电子商务小镇、朱坝高铁小镇、黄集羊肉美食小镇等建设,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服务业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小镇,形成“一镇一品”“一镇一特色”,努力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特色小镇品牌。
(二)明确创建活动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阶段(2020年5月-7月),各银行机构依据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区有关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具体方案。
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20年8月-12月),巩固岔河味稻小镇创建基础上,加强蒋坝风情小镇、三河蘑菇小镇金融服务工作,并积极做好其它特色小镇金融服务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推广阶段(2021年1月-2022年7月),各银行机构针对9个特色乡镇不同产业、行业及经营主体,研究确定合适的利率水平,开发便捷、实用的信贷产品,满足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需求,扩大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授信面,提高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占比,切实降低涉农融资成本。人行支行加强对各银行机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各银行机构要及时反映本单位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总结上报好的做法、成效和经验。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22年8月-10月),各银行机构对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领导小组依据评估办法从定性和定量指标进行评估打分、综合评价,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进措施。
(三)落实创建重点工作措施
1.创新金融产品,增加信贷投放。一是运用央行再贴现再贷款政策,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增强法人银行机构自主定价能力,以优惠的贷款利率投放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法人银行机构涉农企业信用贷款及无还本续贷两项指标占比逐年增加,并纳入区政府金融高质量发展目标进行考核。二是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立足绿色稻米、生态渔业、健康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实际,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特色产业扩面、多元复合经营、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农业+旅游”“互联网+农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多种融合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休闲观光、现代农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农业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农业新业态。创新推出粮食产供销系列产品“粮惠贷”“兴农耕”“金粮仓”,村居改善产品“住房按揭”“安居乐”“装修贷”,绿色信贷“环保贷”“生猪贷”,信用产品“惠农贷”“合家欢”“抵押快贷”“富民创业贷”“云义贷”,以及依托云平台、大数据支撑开发的线上产品“惠民e贷”“天使e贷”“税e贷”“云快贷”等,提供适合不同阶层、不同产业、不同经营主体信贷需求,努力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三是探索扩大抵质押品范围。积极推动厂房、大型农机具、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应收账款质押、农业保单融资等信贷业务,推广“政银保”合作融资模式,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农村资产抵质押融资模式。积极稳妥推广农地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进展,稳妥开展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进展,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2.完善基础设施,优化金融服务。一是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普及应用,积极推动助农取款服务、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与信息进村入户、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不断拓展和提升服务站(点)的网络价值。对接餐饮、学校、医院、菜场、交通、景区等民生行业,搭建如“向日葵故事”等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持续优化并全面实施乡村智慧公交移动扫码支付服务,全面推进电子银行业务在民生领域的应用拓展。二是加强现金示范区示范建设,引导涉农机构加大乡镇营业网点自助机具配置,规范服务内容和形式,构建信息共享平台,统一服务质量标准,努力夯实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现金服务的工作基础。
3.加强信用建设,优化融资环境。按照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整体思路,加大信用宣传,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启动整村授信第二阶段社会化营销体系搭建工作,提高整村授信家庭签约率和用信率,稳步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企业等主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
4.建立补偿机制,分担金融风险。一是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调整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每户贷款最高额度扩大到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延长到3年,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切实提高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效果。二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施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开发粮食、蔬菜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稻虾共作和螃蟹气温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三是落实市场准入、财政税收、金融服务、用地用电、创业补贴、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为农村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农村小微企业提供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四是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财政补贴等方式分担涉农领域的贷款风险,解除银行机构的后顾之忧,推动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更多投放本地,形成金融支持涉农主体发展的良性循环。五是建立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合理把控企业信贷资产风险,提升不良资产处置的质效,提升金融债权的保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金融办、人行支行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为成员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人行支行,负责具体工作协调、推进、考核、督促等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区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加强与金融部门街接。由人行支行、区金融办牵头,建立银行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运行机制,发挥农商行主力军作用,协调涉农机构积极参与,其他银行机构主动配合,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交流“三农”、乡村振兴领域最新政策和动态,做到政策互通、信息共享,及时协调解决乡村振兴金融服务问题。
(三)强化考核激励。人行支行按照《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要求,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银行机构进行评估,按年通报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申请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财政支持、银行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综合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区金融办要加强对各镇(街道)督促监督,强化宣传,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并将各镇(街道)、银行机构参与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纳入区政府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