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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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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方案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对象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医保函〔2020〕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姚茂铭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洪、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李振东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基金监管股,杨舟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宣传月活动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宣传时间

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宣传内容

1.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吸引全社会聚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等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参保对象和定点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19〕23号),举报途径(电话、邮箱等)、举报奖励具体流程与奖励标准等,强化社会监管。

4.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绩单,树立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良好形象。

5.《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2019)》、中医与理疗康复医疗服务项目监管标准等,规范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与收费行为。

6.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通报,形成警示震慑。

(三)宣传方式

1.利用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按照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保海报》,制作本地的举报电话、举报范围、举报奖励措施、参保人员“八不准”、协议零售药店“九不准”、协议医药机构“十不准”等宣传作品,通过海报、折页等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2.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线上媒体,建立宣传阵地,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构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3.深入重点场所进行宣传。一是要以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为主要社会宣传场所,通过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大厅、住院窗口和医保经办窗口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通过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不间断循环播放宣传片等,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二是要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业宣传。要通过组织培训会等方式深度宣讲医保政策,培训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医保服务行为规范等,切实提升医药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自律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净化基金使用环境、震慑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基金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具体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活动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二)注重实效。要切实通过集中宣传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规范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广大参保对象及社会各方对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的关注与认同。要彰显集中宣传成效,及时收集整理各方意见,完善相关工作;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举报线索案件的查处力度,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重奖”、“快奖”一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

(三)深化成果。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工作要重在平时,重在坚持,做到常态化。要及时收集整理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宣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