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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省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脱贫领〔2020〕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动全区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覆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对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保持政策延续性,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聚焦短板弱项,实施精准攻坚,扎实推动农村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三个全覆盖”,即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问题排查整改全覆盖,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
1、全面开展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鉴定。我局对照区扶贫、民政、残联部门确定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按照鉴定操作流程进一步落实住房安全性鉴定全覆盖工作,确保一户不漏(2019年已开展鉴定且鉴定结果经我局审核的4类重点对象住房,可不再鉴定)。规范鉴定工作程序,确保鉴定结果精准和鉴定报告合规;履行鉴定结果告知义务,确保农户知晓,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应放入扶贫档案;建立健全农村4类重点对象鉴定工作台账。
2、全面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4类重点对象住房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相关乡镇、街道应动员农户搬离危房,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对于有意愿进行危改的,由各乡镇、街道申请,我局审核后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对有义务赡养人的,应责成义务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妥善解决好老人住房安全问题。
3、全面录入住房安全保障信息。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纸质档案管理,我局将指导各乡镇、街道完善纸质档案,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完善档案内容,规范档案管理。加快信息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保障信息和2020年已完成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信息在6月底前全部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确保户户可查、一户不漏,竣工录入率100%。同时加强纸质档案和检索系统信息比对,确保二者同步更新,内容一致。
4、积极推动“边缘户”实施危房改造。我局根据区扶贫办提供的“边缘户”名单,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并将居住在C、D级危房中且有改造意愿的“边缘户”纳入危房改造计划,2020年11月底完成改造。
(二)推动监督检查指导全覆盖
5、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贯彻落实《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监管责任。我局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我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街道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和指导,逐户落实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和竣工验收三到场制度。三是加强竣工验收。严格按照《省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试行)》的验收基本要求和《农村房屋基本安全评定指南》要求,扎实开展竣工验收,实现竣工验收全覆盖,确保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拨付资金。
6、加大工作进度调度和督战。强化进度通报。我局从4月份开始,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制度,对进度特别缓慢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并上报分管区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7、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我局将统筹住房安全性鉴定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2009年以来纳入财政补助的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逐户开展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自查自改台账。2019年已排查的新建房屋且无质量安全隐患的,可不再排查,但应建立台账。
(三)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全覆盖
8、全面梳理突出问题。我局加强与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对接,梳理2019年以来历次省检、第三方评估、联点督查、审计、巡视和信访舆情等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做好自查,并于5月底前按照房屋鉴定及对象认定、改造进度、质量安全、居住功能和效果、资金补助、档案整理及信息录入6个方面分类建立问题台账。
9、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我局联合区扶贫办开展督查检查,对梳理和摸排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确保6月底完成整改,问题全面清零。
10、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咨询和信访投诉渠道,加强信访投诉源头治理,建立咨询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反馈,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一手抓防疫,一手抓脱贫攻坚”意识,增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完成目标任务。
(二)夯实基础保障。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原有标准对纳入2020年补助范围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足额予以补助。我局将报请区政府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财政投入,保持原有补助标准不降低,保障动态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得到及时改造,保障住房安全性鉴定、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质量安全检查指导、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质量和时效。
(三)广泛凝聚力量。一是凝聚基层干部力量,充分发挥镇、村两级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房屋鉴定、评议公示、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凝聚部门力量。区、镇两级住建、扶贫、财政等部门要强化沟通合作,及时共享信息和资源,确保在房屋鉴定、补助对象确认、资金拨付等环节“零误差”。对新增的4类重点对象,区扶贫、民政、残联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名单抄送我局,我局在收到名单起10个工作日完成住房安全性鉴定。三是凝聚行业力量。在农村危房改造业务知识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指导、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住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企业的专业技术力量作用,确保专业高效。
(四)改进工作作风。深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围绕对象认定、民主评议、联合审核、三级公示、改造标准、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方面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优亲厚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画报、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引导贫困农户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实施改造。认真总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绩,充分挖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