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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狠抓突出问题整改,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20]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强调:"脱贫既要看数量,也要看质量"。作为"精准扶贫"首倡地,必须把脱贫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担负起首倡地的政治责任。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是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践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具体行动,是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防止返贫和新致贫的重要举措,是配合做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重要工作安排,目的是全面摸清脱贫情况,排查整改影响稳定脱贫的问题,防范化解返贫、新致贫的风险,实现精准脱贫,不丢一户不落一人。全县各级务必高度重视,把脱贫质量"回头看"作为历年脱贫成效的一次大检查、大验收,认真组织推进,全面排查问题短板,坚决整改落实,确保脱贫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工作范围
在全镇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社区)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以2019年底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对2014年以来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共计1275户和贫困村开展"回头看",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脱贫质量,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核查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已脱贫户,主要排查影响稳定脱贫的隐患和不足;对未脱贫户,主要排查如期脱贫存在的短板和差距;对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核查有无新致贫的风险和问题;对贫困村,主要排查是否落实巩固提升措施。具体排查内容,按照县扶贫办统一制定的"回头看"指标体系执行。
四、组织形式
全镇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在镇排查指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工作机制。实行"县负总责、乡镇实施、整村推进"的工作机制,县级层面负责统筹安排,以乡镇为主体实施,逐村逐户实地排查。县级对每个乡镇派出工作指导组,督导推进"回头看"工作。乡镇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回头看"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排查方式。实行镇内村际交叉排查,驻村工作队和乡镇包村干部不得承担本村问题排查工作。
(三)组建队伍。分别组建乡镇工作组、村排查组、入户排查小组。
2.乡镇工作组。全镇组建乡镇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李振华担任组长,由镇长罗香蓉、人大主席夏玉群、政协联络负责人何侃任副组长,成员从乡镇党政班子、本乡镇辖区驻村工作队、乡镇事业站所、乡镇扶贫办、巡改专班中抽调专人,与县直单位人员一起组成乡镇工作组共计42人。主要负责本乡镇"回头看"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调度,落实责任分工、任务分工,形成具体细致的摸排工作计划、摸排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清单,牵头对摸排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和确认上报,及时向联点县级领导和县扶贫办汇报工作动态和整改情况,最终落实问题清零,并形成本乡镇"回头看"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3.村排查组。
全镇共设立四个排查组,一组由党委副书记夏坤任组长,成员有:,负责村、村、村共计291户的入户排查;二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成员有:,负责荆竹、虎塘、凤凰、荷月共计298户的入户排查;三组由副镇长任组长,成员有:负责共计367户;四组由人大副主席任组长,成员有:社区共计319户。主要负责对所包村"回头看"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牵头组建入户排查小组,完成逐村逐户逐人的摸排任务和整改任务;每完成一个村的摸排任务,要第一时间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以村为单位、按问题类别形成村问题清单并上报乡镇工作组;针对乡镇、行业部门确认反馈的问题和乡镇工作组下发的整改任务清单,督促指导跟踪整改责任人的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以村为单位形成整改工作情况,上报乡镇工作组。
4.入户排查小组。镇根据本镇村数量及其任务数,每个村排查组下设21个入户排查小组,原则上每个入户排查小组由2人组成,每天完成10户入户排查任务。主要负责"回头看"入户摸排工作和后续整改工作的跟进跟踪和督促指导;根据调查问卷内容,如实采集各类指标体系数据和信息,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和难点;每完成一户的摸排工作,要形成对该户的总体评价,列出问题清单和风险点;每完成一天的摸排工作,要统计当天摸排对象的信息数据和问题数据,及时向村摸排组汇报情况。
五、工作步骤
从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筹备(4月8日至4月13日)。主要是制定实施方案、调配干部力量、组织召开动员会、4月13日开展排查业务培训等基础工作。成立"县脱贫质量回头看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扶贫办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举办镇级层面业务培训。
(二)入户调查(4月13日至4月25日)。以村排查组为单位,实行"组长包村、组员包户"方式,严格按照县里制定的指标体系,对全镇所有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和贫困村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入户调查。入户排查人员要如实填写"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4)和"非建档立卡户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5)。村排查组要根据调查问卷,对每天排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和统计,乡镇工作组组长、村排查组组长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对摸排的问题进行会商,并指导入户排查人员完成调查问卷手机APP录入工作。每排查完一个村后,以村为单位认真填写"县脱贫质量‘回头看’摸排问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经村排查组组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签字确认后,加盖村(社区)公章再上报乡镇扶贫办。各村排查组上报的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形成本村脱贫质量"回头看"摸排问题信息统计表,经村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5日前将统计表报送至镇扶贫办。县级指导组要深入所指导乡镇的贫困村,认真填写《贫困村退出核实表》(见附件3),并指导村级管理员通过手机APP填报《贫困村退出核实表》,提交县级管理员审核。
(三)问题整改(截至5月25日)。此次"回头看"排查的问题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乡镇、村(社区)和行业部门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主体、落实整改责任,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通过彻底的整改全面消除已脱贫户稳定脱贫隐患,补齐未脱贫户脱贫短板。同时要积极化解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新致贫风险,该纳入帮扶的要及时开展帮扶工作。5月6日前,县扶贫办要将各乡镇摸排的问题数据进行分类汇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统一采取"一单四制"形式进行交办,要确保所有问题在5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5月25日前,各乡镇要根据问题整改情况认真填写"县‘回头看’整改成效统计表"(见附件1),并将表格报送至县扶贫办政策协调股。
(四)检查验收(5月26日—5月31日)。根据全县"回头看"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由县脱贫质量"回头看"领导小组牵头,从县脱贫攻坚督查考核人才库、乡镇扶贫办、相关行业部门抽调人员,采取县内乡镇交叉检查方式,对各乡镇开展"回头看"和问题整改成效实地检查,原则上每个乡镇抽查户规模不得少于60户,抽查村规模不得少于3个村,每个样本村抽查贫困户10户,非贫困户10户,抽查对象要包括7类对象户。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限期整改到位。
(五)总结上报(6月1日至6月30日)。各村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分析"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形成整改工作报告。整改工作报告必须由镇办点干部和工作队长、支部书记把关,统一于6月5日前报送镇扶贫办。县扶贫办要根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完善并填写好"县‘回头看’整改成效统计表"(见附件1)和"县扶贫成效统计表"(见附件2),形成全县整改工作报告和相关表格,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签字把关后,按要求上报省、市扶贫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是当前脱贫攻坚重中之重的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效的关键举措,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务必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卓有成效开展。精心组建乡镇工作组和村排查组,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做到责任全覆盖、任务全落实;注重力量调配,科学合理制定入户排查计划,明确责任和任务到人;要坚持"强村看弱村、弱村学强村"原则,落实同步推进、均衡发展,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的目的,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此次"回头看"工作是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次大规模行动,乡镇工作组、村排查组严格按照"一天一调度、一天一会商、一天一汇总、一天一录入"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回头看"各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村排查组要落实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组长包村、组员包户",组长要对所包村问题排查工作负责,每天组织组员召开一次碰头会,对调查问卷摸排的问题进行讨论汇总,形成问题数据清单。包户组员要按照"谁调查、谁录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入户摸排的问题和调查问卷手机APP录入工作负责,确保问题排查不漏一村一户一人一项。镇工作组组长每天组织村排查组组长召开一次碰头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全程跟踪督导乡镇"回头看"摸排工作,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三)严守工作纪律。"回头看"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以及消极排查、消极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县直单位抽调人员要服从各乡镇统一调度和安排,全面落实入户排查工作任务,不得找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村际交叉排查期间,县直各单位抽调的人员不得承担本单位其他工作。入户排查小组在入户排查时,要认真仔细填写调查问卷,坚决杜绝"游走式""走马观花式",要把问题摸排清楚,工作做细做实。要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引导,严守政策底线,严禁乱开政策口子,防范涉贫信访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督查考核。由县脱贫质量"回头看"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专治办、县常态化督查组、相关行业部门形成联合督查组,按照全县脱贫质量"回头看"工作安排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对各乡镇开展"回头看"工作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滞后、整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五)提供必要保障。为确保"回头看"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县财政按照各乡镇需入户排查对象底数,按每户20元标准核算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划拨到各乡镇,工作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回头看"摸排工作期间,乡镇要统筹安排好人员生活,备齐相关资料,入户排查时,由乡镇提供所需交通工具。县指导组和各抽调人员到乡镇所需的交通工具,由各抽调单位负责安排和提供经费保障。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风清气正开展"回头看"问题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