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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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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改善全县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秸秆禁烧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政策引导、多方参与、源头防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责任机制,控制秸秆露天焚烧,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

三、工作任务

(一)秸秆禁烧范围

全县范围内严禁焚烧小麦、油料、青稞、蚕豆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

(二)强化巡查监管

在农作物收割(春播)期间,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实行全天候驻守,制定巡查和值班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现象。确保“不然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要加强联防联控,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农业农村局加大巡查督查监管力度,及时联合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查处随意焚烧行为。并对焚烧行为按县政府转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大政办〔2016〕28号)文件执行。尤其是春播、秋收两季,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建立档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

(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本地区农作物种类,大力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秸秆青(黄)贮、微贮及秸秆养畜综合配套技术,加大对秸秆贮治等新技术应用。充实饲料加工机械、秸秆处理设施,开发秸秆饲料,提高秸秆转化饲草的利用率。督促指导农机具标准化作业,从源头上杜绝出现因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积极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服务组织,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采取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变秸秆的被动焚烧为主动资源化利用。各乡(镇)要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广播电视局

(五)健全秸秆资源台账。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入〔2019〕3号)要求,各乡(镇)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开展入户调查、数据填报、审核工作,摸底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的六个乡(镇),安排专人,按时完成年度分散农户秸秆利用量20户(年度调查20户每年不能变)与市场主体秸秆资源台帐数据库的录入、审核、每年3月20日前上报工作,确保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乡(镇)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检查考核和推进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不断总结秸秆禁烧工作新方法,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的新途径,切实做好秸秆禁烧源头治理,保证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到村组、地块,责任到人。

(二)强化督查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作物秸秆利用指导工作,并建立县、乡、村三级防控工作体系,落实督查巡查制度,有效禁止焚烧秸秆行为。特别是宝库乡、新庄镇、塔尔镇、桥头镇、良教乡、斜沟乡、极乐乡、多林镇等乡(镇)火点卫星监测区域,坚决杜绝焚烧秸秆行为发生。

(三)加强监管

各乡(镇)要加强收割机械规范化作业监督监管,严禁高茬作业,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要以村为单位,合理安排好秸秆堆放点,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或机械化还田,帮助困难户、无劳力农户及时搬运秸秆离田。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所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都有专人监管,保证每个村有一名乡(镇)工作人员联系、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

(四)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

扎实做好秸秆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和网格管理基础工作(一图、一册、一库),建立一、二、三级管理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村、组三级管理体系,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乡镇要安排专人,每月28日前上报秸秆禁烧月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台帐(领导签字盖章),影像资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