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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省市区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局2020年春运工作,全面提升春运服务水平,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让旅客出行更便捷、更舒心、更安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贯彻落实春运要求
(一)贯彻落实春运工作相关会议精神。2019年12月31日,局春运办组织召开了全局春运工作布置会。局班子成员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国家和省、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分析研判、运力组织、安全监管、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等方面工作。
(二)深刻领会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春运文件精神。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9〕1945号)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转发关于全力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皖交运〔2019〕449号)等文件精神。
(三)建立健全春运协同机制。局属各单位(部门)加强联络配合,形成春运工作合力,提升服务水平。
(四)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春运期间,请区运管机构根据市运管中心要求,每日按时分别将前一日我区旅客发送量(万人)和同期比(%)报市运管中心;请各单位及时将春运方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运力衔接、舆情监测、应急联动等春运信息报局春运办。春运结束后,请各单位(部门)于2个工作日内将春运总结书面报局春运办。
二、统筹做好运输组织
(一)认真分析把握春运形势特点。预计腊月二十三至三十、正月初三至初十,客流高峰明显;节前、节后学生、务工、探亲等客流相互叠加,易形成客流高峰。各单位(部门)要科学预测春运客运需求、流量、流向等,及早谋划,认真准备。
(二)做好运力保障。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安排运力资源,科学调配,做好运力保障和应急运力准备工作,在高峰时段、重点地区、热点线路提前调配运力。区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春运客流趋势、出行特点的研判分析,进一步优化道路运力调配,充分挖掘运输潜力,切实提升供给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建制村通公交工作成果,加强城市公交运力组织,方便农民进城、市民下乡。此外,相关客运企业要切实抓好公交、旅游客运运营运力保障和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确保运营平稳有序。
(三)优化运输衔接。区公路、运管机构要强化国省干道和主要通道运输方式的统筹安排,相互配合,共同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通过优化公交、出租车等城市交通方式与汽车站的衔接,确保旅客及时疏运特别是重点枢纽的夜间集疏运,畅通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四)统筹客货运输。各单位(部门)要坚持“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原则,在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组织做好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的运输保障。道路通行压力大的地区可在出行高峰期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开展错峰出行,减轻道路压力。
三、强化安全应急管理
(一)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安全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层层压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六项机制”建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二)加强安全监管。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开展全区重点客货运车辆源头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围绕重点桥隧、客运枢纽场站、城市公交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督促汽车客运场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同时,公交、客运企业要加强反恐防恐工作,严格落实道路客运站点实名制购票及危险品查堵等工作。
(三)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局春运办将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认真开展春运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恶劣天气预报预警。要加强与发改、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以及冰冻、雨雪、寒潮、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的关注力度,及时预报预警信息。区运管机构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密切关注运营线路的天气状况和道路通行条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应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
(五)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客流高峰、设备故障、雨雪天气等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队伍,做好应急物资与救援设备储备;健全完善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四、着力提升服务品质
(一)打造温馨便捷出行环境。车站等客运枢纽要加强站场环境整治,规范客运枢纽引导标志,进一步提升旅客侯乘和中转换乘的舒适性和便捷性。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优待服务。主要枢纽站场要设立重点旅客、特殊旅客候乘区,为困难旅客提供关爱帮扶。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关于特殊旅客权益保障要求,做好儿童等特殊群体售票组织工作。要针对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客流人群,开展上门售票、专线运营等服务举措,鼓励高校和城市公交企业进行对接,为学生提供校站间的集中接驳。
(二)加强交通拥堵治理。各单位要聚焦近几年节假日期间交通拥堵较为严重的重点路段,深入分析致堵原因,加强部门协同治理。要重点加强对春运高峰时段、热点地区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及时易拥堵缓行路段和收费站信息,引导旅客错峰出行。
(三)加大信用监管力度。春运期间,国家将重点对运输企业违法营运、“宰客甩客”及“霸座”、“车闹”、“逃票”、干扰司机驾驶等违规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各单位(部门)要依托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交通”网站,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五、做好春运宣传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新闻宣传工作,并承担相关新闻宣传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广泛收集基层单位、春运一线提升运输服务、保障旅客出行等经验做法、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积极向局办公室选送。局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区春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