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县民政局《2020年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我乡决定开展全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即将开展的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农村低保全面排查。检查各村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同时,结合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低保救助政策,落实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配合扶贫、人社等部门引导促进救助对象就业,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既做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落一人,也防止低保一兜了之。
(二)临时救助有困必帮有难必救。将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民〔2019〕161号)、《县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村是否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先行救助是否落实备案手续。
(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提质增效。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人员供养工作的意见》(政办秘〔2019〕56号)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是否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特困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落实情况等。
(四)因疫致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将《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指办〔2020〕119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地社会救助对象疫情信息收集工作和困难群众工作摸底登记,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五)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专项治理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六)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要完善建立问题线索协查协办、直查直办、重点案件转办督办机制,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以查处促整改。要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
(七)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深入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防范社会救助资金安全隐患。
二、工作措施
(八)完善制度机制。各村要建立完善快速响应机制,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九)加强信息反馈。各村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按月更新。要及时收集本村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
(十)强化实地督导。对脱贫攻坚任务重的村、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村,乡将加强实地调研督导,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线索直接调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开展明查暗访,随机抽取或重点选择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群众信访问题较多、负面舆情突出的地方,直接深入村组,实地查看信息公开公示情况、抽查投诉举报电话值守情况等,面对面地向救助对象和群众问需问策问效。
(十一)坚持开门整治。通过主流媒体、基层综合服务窗口等,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介绍。各村要在村委会公开栏对农村低保标准、低保对象等相关信息进行长期公示,向社会公开公布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