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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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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县扫黑办《关于报送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专项整治与城市管理相结合,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决胜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一是严厉整治乱挖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实施违规强建、强买强卖、违法经营、违法占地以及破坏市政设施、占用公共设施、抢占公共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抗拒阻碍执法等违法行为;三是集中整治违规强设大型户外广告、违规设置户外门头店招、乱贴小广告等行为。做到“坚决打掉一批、强势震慑一批、从严深挖一批、强力整顿一批”,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成立县城管局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县城管局城市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日常协调处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3月--2020年4月)

利用沿街LED显示屏、条幅、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结合文明创建入户走访和领导干部“四送一服”等形式,向群众和企业职工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参与到市容环境整治工作中来,为专项整治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1月)

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城管执法一二大队、公安大队、环管中心、物管中心、公共事业管理局、动车站综管办对所辖区域及管理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对存在欺行霸市、抢占乱堆乱放、乱倒建筑垃圾、非法小广告、违规强设大型户外广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1、乱堆乱放乱倒专项整治(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30日),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城管执法一二大队、环管中心、公共事业管理局、公安大队等;

2、欺行霸市、强买强占专项整治(2020年5月1日-6月30日),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城管执法一二大队、动车站综管办、公安大队等;

3、户外广告门头专项整治(2020年7月1日—9月30日),责任单位:城管执法一二大队、物管中心、公安大队等。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

对城市管理领域内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整治城管领域形象,建立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和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落实、抓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对涉及到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责任,认真履职,特别是主要的防范点,加强摸排、管控,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

(三)加强协同配合。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部门紧密配合,并积极向县扫黑办提出本单位的工作建议。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