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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区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薛阁街道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对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及工作安排部署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以检查项目代替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整治不扎实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对清单管理不重视,清单填报不准确,整改措施不对应,特别是隐患虚假整改、虚假验收、久拖不改,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机制。五是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以整改代替处罚,以检查隐患代替执法,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责任单位: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制定并严格落实检维修、变更管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DCS(分布式控制系统)等控制系统未正常使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防静电、防泄漏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责任单位: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消防领域整治重点。分行业、分领域重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学校、医疗卫生机构、餐饮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老旧小区、仓储物流等场所存在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气线路老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火灾隐患,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燃气行业领域整治重点。一是燃气站和门点无证经营,非法为自有钢瓶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二是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等行为;三是餐饮店、流动摊点、食品加工、药材及农副产品加工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责任单位: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五)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重点整治。重点整治建设、施工等单位市场行为,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节后开复工未经验收的行为。(责任单位: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六)工贸行业领域重点整治。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涉及火灾、泄漏、中毒、窒息、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等隐患和问题。(责任单位: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七)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学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等,区安委会各相关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结合行业领域实际,牵头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办事处组织开展实施方案制定,部署辖区内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20年1月底、2月底分别上报薛阁安委办。
(三)总结验收。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收集工作资料、整理相关数据、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提出下步长效措施。工作总结于2020年3月10日前报办事处安委办,办事处负责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办事处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工作措施,最强的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燃气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休系。
(四)严肃问责追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隐患整改虚假验收、虚假整改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