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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全镇农村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治理过程中各类不稳定因素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助推农村振兴战略有效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维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治国理政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提供优良的治安环境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公共空间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安排、周密组织,全面落实政策宣传引导、风险评估研判、人员教育稳控、矛盾排查化解、事件妥善处置等工作措施,确保实现“五个坚决防止”目标,即坚决防止行政败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坚决防止人员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和集访、坚决防止有影响的媒体负面炒作,持续平稳可控地推进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公共空间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彻底打破少数人垄断享用公共资源的格局,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公共空间治理带来的丰硕成果,又要坚决杜绝治理中因违法蛮干、与民争利所引发的社会矛盾。
(二)坚持防范在先的原则。建立社会稳定风险源头监测、评估机制,提高发现和识别矛盾隐患的能力,做到未雨绸缪,加强不稳定因素的动态控制,把握住矛盾化解的时间节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
(三)坚持系统应对的原则。构建系统性的维稳工作体系,从治理工作的整体视角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统筹规划,有效实施事前风险的评估、预判和防范,事中风险的应对与处置,事后风险免疫和管理等相关决策措施。
(四)坚持严守底线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抓早抓小,做到心中有数,不忽视任何一个风险隐患,充分估计风险发生最坏的可能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不犯颠覆性错误、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底线。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全面公共空间治理政策信息,大张旗鼓地宣扬“治理少数、大家受益”的工作导向,主动“开门纳谏”,通过深入走访调查等渠道,广泛收集和征求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意愿、诉求组织分析研判,并逐户逐人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的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确保公众对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切实取信于民。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主动参与治理。
(二)强化源头预防。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针对公共空间治理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全面开展经济效益和社会风险“双评估”,实现维稳工作关口前移、源头治理。按照“边治理边排查”的原则,主动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贯穿于公共空间治理工作全过程,力求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针对发现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苗头,认真分析问题本身的危险性、相关利益群体、触发根源、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建立风险隐患预警等级体系,提高风险隐患预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前采取防控对策,防范风险的发生。各村(居)对可能引发涉稳风险的项目评估报告要及时送镇备案。
(三)强化主体责任。农村公路、水务、农经、城管、工贸等镇直部门,是五个方面治理重点的政策法规把握和规范管理执法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全面履行协调联动、科学指导、靠前执法、督查考核职能,主动当好政策参谋,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村(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进治理,避免“违规操作”引发社会矛盾纠纷。镇直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村(居)做好稳评报备、协同评审等相关工作,统筹抓好行政执法力量整合,推进执法重心、执法力量、执法经费向一线倾斜。在治理工作中,行政执法部门一方面要对一切侵占公共空间的非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整治,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治理对象的承受能力,对群众切身利益要做到依法保护,真正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四)强化依法治理。治理工作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范意识、程序意识,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以及村规民约在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治理工作程序合法、运作有序.不断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且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要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济、社会救助等方式,使其生活得到保障;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不支持、
不配合,以及非法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给予坚决打击。
(五)强化应急反应。镇政法委要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关单位要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村(居)要研究制定维稳处置预案,成立维稳工作专班,明确由支部书记亲自负责,细化应急力量、处置原则,防范重点、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协作流程,做到对症下药,综合施策,确保一旦发生问题,领导在一线调度,问题在一线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组织力量全力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对有激化蔓延倾向的苗头性问题,基层党政组织和调解组织要及时掌控疏导;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村(居)主动与派出所、司法、信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处置;对大规模集体访,有关村(居)无条件处置、无法控制的要及时报告,同时积极配合镇直有关单位开展处置。
(六)强化会办督办。对涉众型、跨部门的重大矛盾和涉稳事件,镇公共空间治理社会稳定组将及时牵头组织会办、督办。各村(居)要建立健全本辖区社会稳定工作会商联席制度,围绕公共空间治理工作进展,认真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及时会办解决遇到的重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准确把握治理工作态势,系统研究治理同步产生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紧紧抓住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对策措施。对重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逐一落实包保责任,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专班、一人一对策”,限定化解时限,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不仅“控得住”,而且“化得了”。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把公共空间治理维稳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防控措施,促进涉稳排查常态化、隐患识别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预防掌控长效化。
(二)明确防控责任。各村(居)主要负责人是本村(居)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职责范围内的矛盾风险防控好,不能把责任都推到主管部门,更不能把责任都推到上面。确需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及时报告。
(三)抓好督导检查。镇公共空间治理社会稳定组将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协调各村(居)矛盾纠纷处置化解,督导检查不稳定因素防范、排查、评估、包保、处置等工作。镇直各相关单位对所负责的条线领域要主动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协作、指导、监督力度。
(四)严格追责问责。镇政法委将把公共空间治理维稳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列入村(居)抓综治工作实绩档案,对未落实维稳防范处置措施,导致发生重大有影响事件(案件)的,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