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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的重要决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对“营改增”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试点各项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我区实现“营改增”行业全面覆盖,确保新旧税制顺利转换,并于2016年6月1日顺利开展申报征收工作。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区“营改增”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导“营改增”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吴坤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工作时序
(一)4月1日至4月20日完成数据清分、调查核实和管户交接工作;
(二)4月1日至4月28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培训和内部干部培训工作;
(三)4月8日至4月15日完成“营改增”相关宣传工作;
(四)4月8日至4月28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系统发行工作;
(五)5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前软硬件环境的搭建,纳税人申报软件的辅导工作;
(六)7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营改增”效应分析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国家“营改增”政策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分析工作形势,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密切沟通市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和上报我区试点行业动态,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负责制定“营改增”工作的宣传报道方案,协调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统一对外信息。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涉及“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舆情进行动态监测,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工商联、各行业协会等对推行过程中接到的问题反映后,及时取得与问题反映方的对接和沟通,及时解决问题。统筹协调各社区服务中心、黔灵镇支持,配合好营改增工作。积极与网络运营商和供电部门加强联系,确保网络畅通和电力保障。统筹协调,加强与税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各方做好试点准备工作,为改革营造有利环境,为税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负责“营改增”前后税收效应分析,测算“营改增”对区财政收入的影响。
(二)区国税局:充分发挥“营改增”主战场的作用,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宣传辅导、管户接收、调查核实、发票发售、后续管理等重点工作,要建立反馈机制,尤其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要统筹好信息化硬件设备资源,调整、优化软件系统,做好各信息系统的联调联试,为改革做好充分的技术支持保障。要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大厅,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涉税咨询、辅导和帮助,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办税环境和条件。
(三)区地税局:体现大局意识,梳理纳税人档案,清理造册,移交数据要完整、准确,确保纳税人交接不留死角,信息资料不再返工。同时要继续做好税制转换日之前的营业税征收工作,确保纳税人数据迁移与正常征收工作两不误。要积极配合国税局做好调查核实、宣传培训及过渡期间的相关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营改增”期间突发事件治安处置,打击利用“营改增”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对纳税企业、商户的摸底,以及协助国、地税申报纳税大厅秩序维护,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社会稳定。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三证合一”工作,做到信息互通,配合做好“营改增”过渡期间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挖掘潜在税源。
(六)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负责提供“营改增”相关行业纳税人信息,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七)区发改局:配合税务部门做好“营改增”宣传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八)区投促局:对已引入的企业所签订的各类协议进行梳理,对涉及“营改增”后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会同区财政局进行政策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涉及各工作单位要结合“营改增”工作,分别制定各自工作子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单位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意见建议要书面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部门协作,将“营改增”工作当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抓早、抓实、抓好,确保税制转换平稳顺利,改革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