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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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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方案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意义

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体现。认真践行“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工作理念,细化工作措施,务实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升群众对人社工作满意度的最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2015年底至少覆盖全县90%以上的乡镇,2016年底全面完成。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5年6月15日—2015年7月5日)

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加强乡镇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调整和充实经办力量,必须将乡镇经办平台业务和卫生院业务在系统网络中办理:各乡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乡镇经办平台的经办流程、内控制度、管理办法等,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和推进经办服务延伸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7月16日—2015年8月30日)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延伸信息系统、括展下延业务范围,必须将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维权等业务在乡镇办理做深、做细、做全,到2016年8月底前,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覆盖所有乡镇。

(三)自查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5年9月30日)

对经办服务延伸情况进行自查,找准差距,进一步完善规范,县人社局在各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分类验收,并及时收集和上报全县工作推进情况,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服务窗口

各乡镇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加强乡镇经办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职责,在乡镇设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大厅。

(二)经办业务

我县延伸经办服务内容参照省人社厅和州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乡镇(街道)事项指导目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保费收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等经办服务即将延伸到乡镇,县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下延相关业务管理工作,优化和调整现有经办服务力量,切实将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就业促进的人员管理登记、认定,社会保险综合业务、待遇审核和辖区内的劳动关系维权工作等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和调整现有经办服务力量,积极开展网上经办、银行代扣代缴、短信提示、自助服务等新服务,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服务平台,力争实现城乡居民不出乡镇即可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确保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乡镇工作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结合基层凭条建设相关要求,将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我县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按照“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协同推进”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工作力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主要领导要主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积极配合加强管理,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共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确认县事业几个设置的批复》要求和县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暨社会保障服务延伸工作会议精神,必须确保乡镇农保员负责社保日常业务经办工作,乡镇农保员编制在乡镇,管理权限划转县人社局,不得随便变动,确需变动的必须通过县人社局同意,确保专职专用。县人社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管理,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完善管理机制。要积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建设资金,切实加大对基础经办服务平台的经费投入,为基层服务平台解决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同时,基层平台业务经费纳入预算。加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管理,做到专机专用。

(三)加强内部协作

各乡镇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内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将根据指导目录,制定全县经办服务延伸工作流程,明确延伸的业务内容、操作流程、系统权限等,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经办职能,落实岗位责任,加大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建设和督促指导,确保经办服务延伸工作的准确规范。要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积极协调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将经办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为经办服务延伸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快捷、安全的信息技术支撑。县人社局将于近期对各乡镇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经办能力。

(四)加强基金监管

要进一步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内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审计稽核工作,加大实地稽核力度,推动实地稽核常态化。要积极加强与农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加快推进社保资金代收服务平台建设,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提升社保资金的安全度,确保基金安全。

(五)加强督导考核

2015年起,县人社局将加强对各乡镇服务延伸工作的指导力度,请各乡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延伸工作,迎接州县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