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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贸易基础统计工作,全面排查摸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个数,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全街道范围开展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面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单位底数,是做大做强全区贸易实体经济的需要,是执行国家统计制度的需要,也是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市场环境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全部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实现应统尽统。
二、工作任务
通过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全年有望达到或超过限额(批发业2000万元、零售业50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分别按新增和成长型申报程序的要求,于今年十月份或年底纳入国家直报名录库。
三、工作主体、排查范围及工作方法
(一)工作主体:各管理区、各村。
(二)排查范围:辖区内所有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包括楼宇内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及各类会所的摸底排查工作。
(三)工作方法:第一,对辖区内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填写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摸底排查汇总表。第二,与区里统一反馈的单位名录进行比对,找出漏登单位。第三,对遗漏的单位进行补登。第四,形成全年有望达到或超过限额的单位名录库。第五,做好四季度和全年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限额以上单位审报入库材料的准备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召开动员会议(2014年8月16日)。召开动员会,部署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
(二)业务培训(2014年8月21-23日)。各单位抽调有文化、能力强的骨干参加摸底排查业务培训。
(三)摸底排查(2014年8月24-9月10日)。各管理区、各村、各部门按照方案和培训要求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摸底排查表,并定期向街办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度情况。
(四)数据处理、汇总上报阶段(2014年9月10日-13日)。各管理区督促各村于9月10日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整理汇总后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3日由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摸底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各管理区也要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各村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督导,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