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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和动员各街道、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监管“护盾行动”。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口,整治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发现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持重点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打牢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街道安监办监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率达100%;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和案卷,探索推进网格化管理方式。
(二)开展危化品行业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告知与承诺工作,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单位,告知、承诺率达到100%;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成品油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目录;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开展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告知承诺率要达到100%,网上申报率达到100%;在职业危害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规范安全管理台帐;职业危害企业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100%。
(四)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的监管。辖区经营网点控制在市局下达的布控指标内,摸清常年经营单位底数,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实现烟花爆竹专店经营。
三、组织领导
为全力推进安全监管“护盾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区安全监管“护盾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各街道分管领导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月)。各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细则;各街道、区安监局监管处和相关企业单位要统筹协调、层层动员、全面部署,确保“护盾行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告知承诺、自查自纠阶段(3月-4月)。3月份,区安监局会同各街道在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烟花爆竹领域全面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月份,各街道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
(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各街道、区安监局监管处要紧密结合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治理月和“打非治违”等活动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安全意识;组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查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认真做好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审批申请企业现场核查,全面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推动“护盾行动”深入开展。
(四)重点督查、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护盾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各街道组织开展对重点监管领域的检查和督查,紧抓重点环节,分析和梳理“护盾行动”中的不足,认真总结,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实施网格化监管。筹划并制定危化品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全面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同时做好相应业务培训工作,集中学习新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提高街道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2、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向辖区所有危化品从业单位发放安全告知书,并要求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回复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3、建立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局、工商分局、区消防大队等6个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了解、掌握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4、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抓手,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即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暗查暗访),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继续实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建立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台帐。对6家待关闭的危化品使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及时了解企业动态,落实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要求。对已关闭的化工企业,落实跟踪监管,不留监管死角,防止关闭企业非法生产。全年对已关闭但厂房还在的化工企业跟踪检查不少于2次。
5、加强标准化过程管理。巩固企业标准化达标水平,对首批三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组织开展第二轮达标考评工作;对现已达标的企业,对照《标准化评审导则》,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提升标准化水平。
6、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在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经营带储存企业中,全面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制定可视化工作方案,落实可视化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7、规范行政许可工作。设立行政许可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规程》,规范行政许可过程,完善行政许可文书,提高行政许可案卷质量。
(二)职业危害领域
1、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向全区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发放安全告知书,并要求企业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实际情况,回复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主体责任意识。
2、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进职业危害企业规范化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通报全区职业卫生安全形势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讨相关对策和措施。
3、规范企业基础台账建设。要求各企业认真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台账。
4、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投入,做好排气通风工作,改进有毒有害生产工艺,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
5、强化可视化管理工作。要求职业危害企业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完善省、市隐患排查系统填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6、落实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个人防护注意事项,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7、做好现场检测和职工体检工作。要求企业按时完成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工作,检测点数要比上年度增加10%,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和岗后的健康体检工作。
(三)烟花爆竹领域
1、摸清烟花爆竹经营户底数。通过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常年销售经营单位、季节性销售经营单位和短期许可经营单位情况。
2、完善烟花爆竹积分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烟花爆竹经营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积分考核,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隐患的整改。
3、规范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根据新办法要求,结合排查底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逐步落实烟花爆竹专店经营。
4、推广零售网点标准化管理。各经营店面要按照“1234标准化”布置,即,保持1条1.5米宽通道、配备2具5公斤干粉灭火器、悬挂3张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协会会员牌)、张贴4块看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燃放宣传画、禁烟标识、进货单位明细)。
5、加强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打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已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认真、及时查处,规范烟花爆竹领域市场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开展安全监管“护盾行动”是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有效抓手。各街道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明确集中整治原则。各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督查督办相结合,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护盾行动”有序开展。
(三)落实“护盾行动”责任。各街道要明确“护盾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区安监局监管处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抓好方案制定、组织发动、全面推进、总结提高等环节。企业是此次“护盾行动”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街道要认真按“护盾行动”工作要求,梳理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并着力助推企业规范化管理,努力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持辖区重点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