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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镇各村(居)党组织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换届选举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加强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干劲和热情,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经镇党委研究,特制定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为依据,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有带头创业致富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实际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进村党组织班子,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从2013年8月20日开始至9月20日完成,经批准同意延期换届的村除外。
三、职数配备、任职条件和要求
(一)职数配备
村(居)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的配备,坚持以精干、高效、调优、配强为原则,根据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党员数量的实际情况确定。除兴宁社区、广陵居民区设7名委员外,其他各村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原则上设1名,最多不超过2名。坚持“两委会”成员交叉兼职,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委员,村班子成员职数不突破市核定编制数。
(二)任职条件和要求
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团结同志,尽职尽责,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熟悉农村工作,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较强;能妥善协调和处理农村各种问题和矛盾,具备组织领导能力。现职村两委班子成员竞职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年龄男不超过60周岁(195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上届任期内所在村每年年度考核排名均在全镇前三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男不超过63周岁(195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8周岁(195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市、镇两级下派干部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其他人员竞职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含在读),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双创”本领,熟悉农村工作,群众信任,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乱纪行为。现职干部参加竞职的,原则上男不超过57周岁(1956年11月30日后出生),女不超过53周岁(1960年11月30日后出生);新进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男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工作实绩突出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班子中至少配备一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担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无正当理由,不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议,不能履行应尽义务的;组织、煽动、参与群众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参与家族、宗派活动,私心重,道德水准低,不遵守社会公德,生活不检点的;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或其他影响任职的原因。
四、方法步骤
(一)前期准备(8月20日至8月22日)
镇党委成立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指导小组,对我镇村(居)换届工作进行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予以公布。
(二)宣传发动(8月23日至8月25日)
镇党委召开全镇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运用广播、公开栏以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村干部会及村民代表会议,分别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认识村党组织的地位、职责和作用,正确理解换届选举的目的、原则和要求,自觉增强组织观念、大局观念,消除各种消极模糊认识,积极参与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三)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8月26日至9月7日)
1、公告(8月26日)
通过公告、通知、公开信、召开会议等方式,公布换届选举的相关信息,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了解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职位、任职条件和程序、方法等。
2、公开提名(8月27日至8月29日)
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提名。镇村(居)党组织对照任职条件,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集体研究推荐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二是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对照任职条件,本村党员或村民10人以上联名向镇党委或村(居)党组织推荐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三是个人自荐。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式党员,均可向镇党委自荐作为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人选。〔注:提名为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的,视同提名为村党(居)组织委员会候选人人选〕。
3、资格审查(8月30日)
镇党委对推荐、举荐或自荐的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人选,依照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4、公示(8月31日至9月2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提名人选进行公示。
5、民主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9月3日至9月7日)
镇党委派员主持民主推荐会议,参会对象为全体党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以及户籍在本村(居)的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老干部、企业业主等方面的代表。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其中,有本村之外人员参与竞争书记职位的,一般应组织竞职演说,重点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任职优势等,并回答与会人员的询问。与会人员按照委员、书记、副书记职数,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提名人选中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候选人推荐情况当场统计,公布结果。
镇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班子结构要求等,差额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其中党组织书记初步人选一般应有3名。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镇党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9月8日至9月13日)
镇党委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逐一考察。(今年7月份已经考察过的人员不再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结合民主推荐情况,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由党委研究讨论确定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对公示没有异议的,由镇党委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五)正式选举(9月14日至9月20日)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本次换届有条件的村(居)要继续推行“公推直选”,也可采取“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各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方式由镇党委研究确定。
“公推直选”是指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情况,经镇党委考察确定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再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
“两推一选”是指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情况,经镇党委考察确定新一届(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然后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再由村(居)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村(居)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
各村(居)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符合有关规定,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党员大会应到人数)方可开会选举。选举大会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组织,镇党委派员主持大会。主要要求和程序如下:
1、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要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2、组织选举。①实施“公推直选”的村(居),将镇党委确定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进行酝酿后,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②实施“两推一选”的村(居),将镇党委确定的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进行酝酿后,由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由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举的结果当场公布。对选出的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镇党委行文批复,村(居)党组织书记,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并当选的不占用职数,未参选或未当选的继续担任原职务,仍不占用职数。
五、相关要求
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各换届选举指导小组要对这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精心部署。要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整个换届选举工作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关内容、环节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拔人才。三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委《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发生拉帮结派、进行贿选,利用宗族派性和社会邪恶势力破坏选举工作等违法违规事件,要及时纠正,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的选举环境,确保全镇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