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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稳定我乡粮食生产面积,增加种粮农户收益,支持春耕生产,根据县2014年粮食直补工作方案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相关会议精神,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发展”这一主线,通过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二、补贴标准
三、补贴原则
(一)坚持补贴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非种粮生产),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必须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补贴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村组干部和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要单独公示。
四、面积核定办法
今年的粮食直补面积仍按核定到户的办法不变,并以此为依据向种粮食农民和农场职工发放补贴。对粮食种植面积减少和增加较多的单位,要附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乡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要严把补贴面积审核和公示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确保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到位。
五、资金兑付办法
根据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和有关资料,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软件系统发放到种粮农户,及时准确地反映补贴资金发放进度。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后,乡财政所要采取有效方式将补贴项目和数额告知农户。农户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当地农村商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
六、时间安排
2月下旬召开全乡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乡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在3月1日前完成补贴公示和到户清册上报工作。到户清册纸质表上报县农委,电子表(Excel表格)分别发送到县农委、财政局邮箱。
财政所在3月5日前完成补贴信息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工作,3月10日前资金发放到户。
3月下旬,乡政府将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农技等相关部门,对粮食直补工作进行检查。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为粮食直补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会计为直接责任人。农技中心和财政所要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粮食直补政策落实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透明。各单位要通过专题会议、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直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健全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在公示表上公布乡举报电话和县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乡农技中心负责面积核定到户、公示和补贴清册上报工作,财政所负责资金发放、农民补贴网数据录入和“一折通”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政策、法纪教育,督促依法办事,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严禁干部收回农户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严禁并户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严禁将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用于高效农业补贴。
(四)重视涉农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涉农信访工作,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要将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作为改进粮食直补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处理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反馈、事事有结果。对信访反映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信访反映并经查实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到位,维护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对查出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要在全乡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处违规行为。乡纪检监察、财政所、农技部门将对粮食直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补贴清册内容与核定的农户种植面积、金额是否一致;公示是否张贴到村民小组;种粮农民是否知道补贴政策,有无收回农户专用存折、并户现象发生;涉农信访是否得到妥善解决;直补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等。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挪用或挤占、抵扣农民上交费用、将补贴资金用于高效农业补贴、不按期保留补贴档案资料以及伪造、隐匿、销毁档案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及时予以查处并通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政府要组织相关单位进村入户对补贴面积核定、资金发放和“一折通”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