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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城镇职工社会“五险”新增参保28000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7400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增5700人、失业保险新增4000人、工伤保险新增7500人、生育保险新增3400人。
二、扩面对象和重点
(一)扩面对象。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等。
(二)扩面重点。参保险种不全和未全员参保的企业、未参保的列统企业和开发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及其职工、建筑企业。
(三)断保人员续保。开展断保3年以上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续保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
1、建立工作组织。成立区社会保险扩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组长刘炳正局长,成员:张勇、徐辉、丁翠红、刘志、邢滨、刘平、张新武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险处,邢滨任主任。人社局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社所和社区工作站参加社会保险扩面工作。
2、梳理扩面对象。已参保企业由劳动保险处梳理;未参保企业中建筑企业由监察大队梳理,其它企业由由劳动保险处梳理;断保人员由劳动保险处梳理。
3、准备相关资料。《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政策等宣传材料由人社局准备,参保办理流程、调查表格、参保通知等由劳动保险处准备。
4、分解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分组、目标任务分解、调查摸底工作分解由劳动保险处负责,断保人员分解到乡镇(街道)人社所、社区工作站。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11日至3月31日)
1、调查已参保企业险种不全、未全员参保情况,调查开发区企业参保情况,由劳动保险处负责。
2、调查建筑企业参保情况(重点工伤保险),由劳动监察大队负责。
3、调查商贸、餐饮、宾馆、保安公司、美容美发、物业管理等服务行业参保情况,由就业处负责,并组织街道人社所和社区工作站共同实施。
4、调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保情况(改制医院、民办学校、会计和律师事务所等),由医疗保险处负责。
(三)参保办理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1、宣传。全面宣传《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跟踪服务,促进企业参保。
2、培训。举办企业《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
3、征缴。对五险参保不全企业,以征缴计划方式直接征缴。
4、稽核。对参保企业开展社会保险稽核,重点稽核是否全员参保。
5、书面审查。对各类用人单位2010年劳动用工整体情况进行书面审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费基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带新年休假的执行等情况,依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6、续保。以公告形式开展断保续保工作,同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续保工作,作为其五险参保任务。
(四)依法推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登记用人单位,以劳动监察形式依法督促其参保。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开展社会保险扩面是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完成市政府、区政府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也是全局全年一项重点工作,相关单位、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想办法,克难题,积极、有序落实相关安排,保证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任务,协调联动。相关单位、责任人要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加强沟通,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基础管理,简化用工、参保手续,改进服务,增强组织化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与纪委、开发区、地税、财政等部门的协调。
3、加强考评,落实责任。按月统计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绩,落实相关单位、责任人以及乡镇(街道)的责任,推进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