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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体育毕业考试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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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体育毕业考试工作方案

局属各初中学校(单位)、各民办初中学校:

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精神,更好地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大力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实施,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健康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类体育锻炼活动,培养学生形成并掌握终身锻炼的意识、习惯和技能,根据《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市本级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意见》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终端评价及高中招生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对我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对象

凡参加2013年教育局组织的统一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考试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2013年初中体育学业考试领导小组,吴重秋同志任组长,周建春、张建荣、罗如根同志任副组长,邬惠萍、张勇、蒋怀长等同志为小组成员。

三、考试时间

4月12日至16日,各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在学校报名结束后另行下发。

四、考试项目和评分办法

1.考试项目:

(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立定跳远;(3)掷实心球;(4)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5)篮球行进间运球单手肩上投篮;(6)握力体重指数;(7)跳绳。以上七项中,每位学生必考两项。

2.项目选择办法:

每位学生的两个考试项目,其中一项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场地、体育设施和体育特色教学情况)确定;另一项由学生自主选择。《2013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报名汇总表》请于2013年4月4日前交教育局基教科。

3.评分办法:今年体育升学考试满分为30分。继续采取平时体育锻炼成绩与体育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

平时成绩,由学校体育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成绩和参与体艺“2+1”活动的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分四个等级,平时体育成绩优秀最高分为10分,良好为8分,及格为6分,不及格不得超过5分。学校等级比例分配为:(1)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生均合格率达85%以上的学校,优秀、良好等级最高可达应参考人数的95%;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合格率在85%以下的学校,优秀、良好等级最高不得超过参考人数的90%。(2)其中,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的比例由学校自定。各校在对每个学生进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之后,给出等级分数,于3月底前将平时成绩发送教育局基教科邮箱,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将学生平时成绩张榜公布,公示天数不少于三天。

在本届初三学年,按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正常开设体育课、按规定正常开展“2+1”活动的学校,学生平时体育成绩满分可评为10分;如不能正常开设体育课、开展“2+1”活动的学校,学生平时体育成绩最高不得超过9分,其余等级依次递减。教育局将在本学期适当时候,对初中各校开设体育课和开展“2+1”活动情况作出评估。

考试成绩满分为20分,每一项为10分。

体育升学考试成绩以每位学生考试与平时成绩合计计入总分。

以上(2)-(5)项的评分按《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手册》的规则和评分表评定。第(1)、第(6)和第(7)项的评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则和评分表评定。

五、考试有关规定

1.考试的项目必须在同一半天内完成。考生一经检录后不得要求缓考。在考试过程中突发性受伤的学生,经该项目测试老师和带队组长的同意,并报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缓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开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签具意见后可以申请免考或补考一次:

(1)初中学段办理免修体育课手续的考生可以免考;

(2)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轻度残疾或畸形(如脊柱严重弯曲、鸡胸,明显“○”型或“×”型腿等)运动功能部分障碍,但平时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可以免考;

(3)生理上有器质性疾病,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考试的学生,可以免考。

(4)考前因病、伤及女生例假期的考生,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这些考生在统一考试结束后10天内,统一安排一次补考。

(5)凡符合以上免考或补考条件的学生,考前须由学生和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未按规定办理正常手续的,如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负。

(6)免考学生按体育总分15分计入中考总分;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平时分数与考试分数合计总分不到15分者,均以15分计入中考总分。

六、考务工作

1.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各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杜绝体育考试中发生作弊行为。对于违纪人员,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舞弊考生除体育成绩作零分处理外,有关高中段学校可以取消其录取资格。

2.为确保安全,体育考点将原则上设到各镇符合条件的学校。

3.考场内除带班班主任外,禁止其他任何无关人员入内。

4.请各校将文件内容传达到每位考生,并将本实施方案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内。

5.学校应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并制定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名单和应急预案在2013年4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基教科备案。

七、其它说明

1.学校和学生自行选择项目的审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2日。各校根据基教科下发的标准格式打印好学生及参赛项目的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基教科备案。

2.2013年体育考试工作人员由无考生学校抽取,并由基教科、教育研训中心组织培训,请有关学校配合做好2013年体育考试工作。

八、注意事项

1.各校在训练、考试时要加强安全管理。

2.体育考试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各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做好工作,并将有关政策精神转达到位。

3.请各校加强初三学生的身体健康的医务监测(特别是心血管方面),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要深刻认识体育考试对推进素质教育的意义,严禁各校将正常的体育课演变成“应试体育”。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校负全责。请各校严肃关注本方案第四条第3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