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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全国诚信市场,推动中国轻纺城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国轻纺城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国轻纺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诚信市场”是目前我国专业市场的最高荣誉,也是市场发展水平综合考评的最佳称号。中国轻纺城创建全国诚信市场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社会参与”为原则,对照标准要求,力争到今年底完成中国轻纺城创建全国诚信市场的各项工作,推动中国轻纺城高品位、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
对照相关标准,重点是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全国诚信市场创建工作。
1、加强市场组织管理。强化参与创建市场的各项组织管理体系,健全管理网络、制度台帐、服务导向、硬件配套等基础建设。
2、加强市场环境建设。积极推进划行归市,科学布局市场交易区。建管委要全面整治市场环境,杜绝市场内擅自搭建、改造、搬迁,以及擅自扩大、变更经营范围等违法违章行为。公安局要大力规范市场交通秩序,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市场举办单位要加强场容场貌管理,为广大客商提供一流市场交易环境。
3、加强市场开办者规范。市场开办主体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1质量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要建立物业标准化规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的程式化、规范化水平,使之体现标准化、现代化、信息化的要求。
4、加强经营者行为规范。工商局要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管理。市场经营者必须做到亮照经营,遵章守法,文明经商,诚实守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普法教育,不断提升经营者的商业文明素质。
5、加强上市商品质量管理。工商局和质监局要加强市场纺织品质量检测,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上市商品质量。规范推行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质量管理制度。
6、加强市场信用管理。工商局要积极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加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建立“中国轻纺城信用网”。工商、税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要共同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分析、评价、反馈、奖惩等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市场信用管理能力,提升市场信用水平。
7、加强消费维权。完善消费维权及争议纠纷处置网络,工商局和司法局建立以调解和仲裁为主要手段的消费维权及争议纠纷处置机制。发挥纺织品仲裁中心功能,推行纺织品质量先行赔偿制度,构建和谐的市场交易和消费维权环境。
三、任务分解
详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启动阶段。2010年8月。
建立工作机构,提出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动员,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0年9月至11月。
市场主办者对照标准,落实措施,全面开展全国诚信市场创建。各有关单位发挥职能,积极指导,参与创建。完成各项创建准备工作。
(三)验收迎检阶段。2010年12月。
查漏补缺,整改提高。组织自行验收,汇总创建成果和相关资料,做好考核验收接待工作,确保创建成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中国轻纺城创建全国诚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诸剑明任组长,县工商局局长寿志平、轻纺城建管委主任周如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建管委、工商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质监局、工商联(总商会)、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和轻纺城股份公司、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公司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联系。
(二)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的要求,各司其职,把创建全国诚信市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轻纺城股份公司和开发经营公司作为创建主体,要围绕目标,提出措施,具体落实,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树立氛围。通过全方位宣传,积极提高公众诚信意识,使中国轻纺城创建全国诚信市场工作深入人心,形成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夯实创建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