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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本街道人群免疫水平,消除可能存在有免疫空白,进一步做好本街道麻疹控制和消除工作,根据省、市、区2013年麻疹强化免疫工作要求,决定在2013年9月开展全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为保证本次强化免疫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实施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地点和工作指标
1、目标人群
强化免疫对象为所有8月龄—4岁(2009年10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上述人群无论既往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免疫史及患病史如何,凡无疫苗接种禁忌证者,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简称麻腮疫苗)。
2、本次强化免疫实施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1日—20日
3、接种地点:芦花社区卫生服务站:9月11日,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月12日—19日
3、工作指标
以街道为单位,8月龄—4岁目标人群麻腮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二、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
为加强本次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勾山街道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及协调。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培训、接种工作,并负责资料汇总上报。
2、宣传部门开展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公众对强化免疫信息的知晓程度。
3、勾山中心幼儿园负责动员幼儿园内的适龄儿童到接种点接种,确保园内儿童全部完成免疫接种工作。
4、各社区做好辖区内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做好通知发放工作。社区责任医生协助公共卫生联络员共同做好目标儿童的摸底调查。
5、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动员本单位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到接种点接种。
三、人员培训与宣传动员
组织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社区责任医生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和动员活动,向公众宣传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与防控知识,以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主动参与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目标人群摸底调查
2013年9月1日—10日为本次强化免疫工作调查摸底阶段,期间各社区要做好辖区内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摸底调查时应高度关注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对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接种卡、接种证,并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摸底调查人员应采取入户通知为主,托幼机构为辅的方式给予目标儿童家长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告知接种的时间、地点、接种时应携带接种证等事项,负责填写《2013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制定接种实施时间表,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现场接种实施
街道接种点设置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芦花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接种门诊2个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开展接种。接种人员须经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接种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操作。接种点均须配备接种反应紧急处理的临床专业人员和急救药品、设备。
强化免疫活动现场接种点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和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
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和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本次强化免疫接种与最后一剂注射的减毒活疫苗间隔应在1个月以上。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后,儿童自身条件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在接种期间要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发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区疾控中心。
六、资料收集与报告
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并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区疾控中心和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