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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个转企”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快推进“个转企”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县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明确“个转企”培育名单,放宽准入标准,落实优惠政策,加强协作互通,开辟绿色通道,着力营造公平、便捷、高效、互动的“个转企”工作氛围,重点引导、分步推进,确保在2013年完成425户的市对县“个转企”指标。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落实阶段(5—6月)
1.明确任务(5月以前)。在全县范围开展调查摸底,按市对县要求确定“个转企”名单。召开全县“个转企”工作推进会,明确目标,分解任务,限期完成。
2.宣传发动(5—6月)。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个转企”通知单,通过印发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张贴公告、组织微博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引导。
(二)深入推进阶段(7—9月)
1.开展一次“个转企服务助推月”活动(7月)。抽调县工商、地税、国税、三产办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有关人员,组成“个转企”工作小组,用1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个转企服务推
月”活动,推进上门服务,做好跟踪落实,着重引导一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2.召开一次“个转企”现场推进会。会议将总结前一阶段“个转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交流“个转企”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个转企”工作。
3.组织督查。县政府将抽调人员,分组对“个转企”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并通报进度。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及时公布乡镇(街道)、部门量化指标完成进度。
(三)巩固提高阶段(10—11月)
1.组织开展“回头看”(10月)。组织工商、国税、地税、供电等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但不愿转企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面对面交谈,了解实际情况,打消其转企疑虑,力促转型升级。
2.总结提高(11月)。搜集、总结和宣传“个转企”成功案例,发挥榜样作用和示范效应。并通过总结经验,及时改进“个转企”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打下基础。
三、具体措施
(一)开通便捷服务通道
“个转企”注册登记根据经营者的意愿,可以转型登记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县工商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42号)规定,按以下办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1.个体工商户转型为有限公司后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经营项目符合本县产业政策相关规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转型为企业组织形式且投资人不变时,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予以保留,并应当在原字号和行业后缀以“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但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除外;
2.转型后的公司不改变经营场所(住所)的,无需提交经营场所(住所)证明文件;
3.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已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且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住所)均不变的,无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由县工商局直接登记,并抄告相关前置审批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对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住所)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审批的,相关审批部门应当采用变更程序进行审批;
4.将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与转型登记档案合并保存,保持升级前后工商登记档案的延续性;
5.核发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并核发《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为企业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便利;
6.个体工商户要求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县工商局要优化服务引导,设立提供转型升级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的“个转企”绿色通道。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统一在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开通“个转企”税务登记绿色通道,根据县工商局提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证明》及相关税务登记附列资料,为“个转企”税务登记提供畅通、便捷的变更服务。
县统计局要根据工商部门抄告的“个转企”登记企业的名单,做好上述企业的调查核实工作,并及时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对于达到统计调查标准的企业,要纳入调查范围,并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县三产办要及时掌握全县三产发展动态和信息,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施跟踪服务,为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提供服务。
县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文广新、环保、卫生、烟草、消防等相关前置审批部门要简化“个转企”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优先审核发证;县住建规划、国土部门要做好“个转企”涉及到的产权变更登记服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各自职责为“个转企”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
县工商、国税、地税、统计、三产以及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全面了解“个转企”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三产办每月底前向县统计局抄告本单位当月“个转企”工作的进展情况、企业名单等信息,以便各单位对名单进行核对汇总。每月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由县“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沟通“个转企”工作情况,并将有关会议情况整理后报县“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