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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挥慈善事业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慈善助学活动的意见》,经研究,并结合区实际,现制订区2013年度慈善助学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谋求新发展,打造新”建设为要求,以推进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帮助全区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等贫困家庭子女继续学习深造和就业。
二、活动内容
1、继续开展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活动,为应往届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保姆式的就业关怀和服务。
2、开展爱心圆梦援助行动,实施“3+X”工程,举行启动仪式,为贫困学生家庭提供九送服务。
3、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为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家庭人均收入为低保标准2倍以内)中考入高中、大学的应届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高中(含中专、职高)新生每人4000元,大学(含大专)新生每人5000元。除市慈善总会救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区慈善总会全额支付。
4、各街道根据慈善资金的可用额度,为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中的在校生实施救助,具体金额为:低保、低保边缘中的初中(含初中)以下在校生每人300元,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中高中(含中专、职高)在校生每人500元,低保、低保边缘、社会困难户中大学(含大专)在校生每人700元,救助名额由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报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5、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在慈善助学中通过报纸、媒体向社会介绍区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等,为他们争取更多的助学机会,由爱心人士与困难学生结对助学,达成助学意向,签订助学协议,发放爱心助学款。
6、区民政局、区慈善总会组织与贫困家庭学生面对面交流、提供社会实践机会、联欢活动、结对助学、暑期班、夏令营和招募文明志愿者等活动,了解困难学生的情况,鼓励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精神,坚定人生的信念。
7、各街道结合本街道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慈善助学活动,帮助受助学生增强社会优良美德。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扶贫帮困慈善助学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落实民生的重要举措。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对开展此项活动的方法、措施、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二要严密组织。慈善助学活动覆盖面广、关注度高、工作量大,涉及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各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严密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着“认真、细致、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要求,部署好本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助学活动有条不紊。
三要加强宣传。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是一项暖人心、得民心的实事。各街道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发动社会各界人士资助贫困学生,认真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四要搞好总结。各街道在活动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并报区民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