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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加大新农保工作推进力度,全面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和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1年5月底,完成2010年18.40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工作,续保率98%以上;完成农村适龄居民扩面工作,新增参保20953人;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28日—3月7日)。各乡镇认真组织乡镇、村(居)、组干部对辖区内农村适龄居民、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居民参加新农保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填写《区—乡镇农村老年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区—乡镇农村适龄居民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表》,并于3月8前由乡镇人社所汇总统一上报纸质及电子文档交区农保经办机构。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8日—3月15日)。各乡镇作为新农保工作责任主体,要通过广播、散发宣传单、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宣传新农保政策。重点是宣传动员2010年已参保的农村适龄居民及时到乡镇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对有参保要求的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业务培训阶段(3月16日——3月20日)。为规范新农保工作,区农保经办机构和乡镇人社所要做好乡镇和村(居)工作人员相关业务培训。
1、培训对象。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村(居)负责参保登记、信息和数据录入人员。
2、培训内容。新农保政策、参保登记要求、业务流程、信息和数据录入软件应用等。
3、培训方式。区人社部门负责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培训;乡镇各自组织辖区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4、培训时间。3月16日,由农保经办机构组织对乡镇人社所人员进行培训,各乡镇参加培训人员不少于3人。
(四)参保续保阶段(3月20日——5月31日)。
1、3月28日前完成2010年已参保农村居民银行存折打制、发放工作。
2、各乡镇有组织地动员2010年已参保农村居民到民丰银行网点续缴养老保险费。
3、为新参保农村居民办理参保手续。
(五)绩效考核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3月20日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组织成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从3月20日开始,对各乡镇参保、续保缴费人数每周通报一次。
3、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011年新农保工作重点是2010年18.40万农村适龄居民续保缴费。为此各乡镇要成立工作组织,建立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包村干部负主责、村(居)专人承办的续保缴费工作和责任体系。
2、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进新农保工作中,各责任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因组织不力、要求不严、工作不规范影响新农保正常开展,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成立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新农保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平考核,成立新农保工作督查领导小组。采取“天天有进度通报、周周有督查通报、月月有总结汇报”等形式,把督查考核贯穿于工作开展的全过程,6月10日前将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