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村委诚信协会工作方案范文

村委诚信协会工作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村委诚信协会工作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村委诚信协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武夷山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推动农村诚信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优化我市农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岚谷乡农村诚信协会,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协会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曾盛如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

协会工作目标

协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工作。今年重点在全乡农村评选一批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户,这是宣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倡导乡风文明的过程,也是农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管理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诚信意识,推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农村建设。

评选范围

全乡所有农户,按户为单位申报(以户籍为准)

参评条件

凡家庭成员无严重违反综治规定、计划生育政策和不良信用记录的行为(见市评选实施细则)。

评选标准(共100分)

1、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心社会公益事业(10分)

2、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10分)

3、家庭和睦,积极履行家庭成员间应尽义务(20分)。

4、勤劳致富,积极生产,不好逸恶劳(10分)

5、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10分)

6、合理诉求,不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15分)

7、不违章建房,不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15分)

8、保护生态,不盗砍滥伐林木和偷猎野生保护动物(10分)

9、奖励分:2008年以来获得各级荣誉(提供复钙,不重复奖励)

①被所在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奖励5分;

②被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表彰的奖励10分;

③获得南平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表彰的奖励15分;

④获得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表彰的奖励记分20分。

符合参评条件的农户,根据上述评选标准评分(含奖励分)。得分在60分以上的农户,可以被推荐为诚信农户;并以行政村单位,在85分以上的农户中,推荐相应名额农户从得分由高到低参加“百佳”诚信示范户评选。

评选程序

(一)诚信农户

评选“诚信农户”活动采取“四评二榜”程序进行。

1、家庭自评。由户主召集家庭成员,对照标准,自评得分。

2、小组初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代表会,对各申报家庭进行初评。并将评分结果公示7天,收集小组内村民的反馈意见。

3、村评议会复评。由村评议会根据各村民小组初评情况进行认真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公示7天,对村民反馈意见认真查实。

4、乡(镇)总评。各乡(镇)、街道、农茶场对各村推荐的诚信农户进行严格的审核、总评,确定“诚信农户”名单并上报市农村诚信协会办公室备案。

(二)“百佳”诚信示范户

1、各行政村,按村民户数多少分别推荐1-3名“诚信农户”作为“百佳”诚信示范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由乡诚信协会汇总审核上报市诚信协会。经市综治、计生、金融等部门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设立举报电话,认真核查反馈意见。

2、“百佳”诚信示范户的产生由乡(镇)推荐、网络投票、市诚信协会评审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其中乡(镇)、街道、农茶场意见和诚信协会评审意见各占40分,网络投票20分。

奖励优惠措施

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享受待遇:

1.农村信用联社贷款优先、利率优惠。被评为诚信农户,信用贷款授信3万元,利率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优惠5%,被评为“百佳”诚信示范农户的,信用贷款授信5万元,利率按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优惠10%。

2.参加“新农合”的诚信农户,户主一人个人缴交部分由市财政支付(不重复享受)。“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享受计生协会“幸福工程”条件的无息借款5000元。

3.在义务教育期间,诚信农户子女在辖区内学校就读期间,减免学校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在本市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同等条件的,则予以优先录取;“百佳”诚信示范户子女在参加中考时,可享受加5分待遇。

4.市林业局给予优先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对“百佳”诚信示范农户优先享受林权小额贴息贷款。

5.市农业局优先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在购买国家规定的享有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时,在由中央补贴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再给予5%的补贴。

6.对诚信农户实行政策优先,并在农村扶贫开发、造福工程、改水改厕、烟叶种植等项目中,享受一定优惠。

7.“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家庭成员可全年免费进入主景区。

8.“百佳”诚信示范农户在购买烟用机械时(指整畦、覆膜一体机、培土机),在享受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烟草部门再给予10%的优惠。

9.本地新闻媒体刊载、播出“百佳”诚信示范农户的先进事迹。

评定年限

诚信农户、“百佳”诚信示范户每年评定一次,各项优惠待遇有效期为一年,有违法违纪行为,称号和待遇随即全部取消。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诚信体系建设,是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各村、各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契约诚信、守约履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将评选“诚信农户”活动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村“诚信农户”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从新农村自治理事会成员中选聘组成(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总数应为奇数),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辖区的诚信农户评选工作。

(三)广泛发动宣传。把宣传发动作为整个评选活动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前提,运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评选诚信农户的目的意义、评选条件、步骤和优惠奖励措施,要把争做诚信农户不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是一种资源、一种环境,是享受社会优质服务的通行证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促进千家万户积极争创诚信农户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组织实施。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以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实施。乡直各有关单位也应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各村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

1、5月--6月宣传发动阶段:各村、乡直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7月--9月组织评选阶段:各村按评选程序,组织开展家庭自评、小组初评、村评议会复评,再由乡农村诚信协会进行审核、总评。

3、10月--12月评选百佳阶段:在诚信农户的基础上评选“百佳”诚信示范农户。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诚信农户和“百佳”诚信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各村每年第四季度集中评议调整一次,上报乡农村诚信协会进行审核,有优良表现的诚信农户可以推荐为“百佳”诚信示范户,有不良表现的可以及时降低档次或取消称号,评议调整结果要在村里张榜公布,并上报市农村诚信协会领导小组。

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防止在推荐中滥、偏、亲的倾向,杜绝人情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督促检查,设立公布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乡评选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