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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西城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际,特制定本街道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采取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关闭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及无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秩序,促进我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重点内容
1.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名录》是否列入为准;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违反“三同时”规定的程序和步骤,未设立先开工,未设计先建设,未试生产备案先运行,未竣工验收先投产;
3.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换证违规生产经营的;
5.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向个人及无购买凭证或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的;
6.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的;
7.安全间距不足,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8.违反国家标准超量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9.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10.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方法步骤
1、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各居委会要把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建设、生产,非法违法经营氧气、乙炔气、氩气等压缩性或液化性气体,非法违法经营油性油漆、化工原料、化工药品,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等作为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街道安管站。
2、实施联合行动、联系执法,依法严厉打击
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注重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
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生产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普查,层层组织检查,督促落实打击成效,切实增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项行动期间,街道安管站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查。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要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停止建设的要停止建设,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通过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涉及危险化学品十五种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限期完成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依法依规,严格问责。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部门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建设的企业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区安监局将于近期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暨专项整治联合会议,对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门、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深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动员和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和全社会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