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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我区义务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省教育厅召开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视频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理念,坚持“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科学抓质量”的思想,以现代化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着眼于受教育者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新课程理念,积极探索“轻负担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模式,努力形成“让学生动起来,让教师专起来,让课堂活起来,让校园乐起来”的良好氛围,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积极探索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新机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二、具体举措
(一)严守底线,认真落实“六个严格”
规范的办学行为是落实“轻负担高质量”的前提和底线,省厅“减负”文件明确提出了“六个严格”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各校要制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细则,确保课程开设、控制学生作业量、控制补课、规范考试管理、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规范招生秩序等相关指标要求的落实执行到位。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点是将无效的在校时间、无效的机械作业、无效的补课辅导、无效的课堂讲授等减下来。
(二)强化管理,切实健全“五项制度”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校必须建立健全“教学活动安排公示、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学生健康通报、家校合作联动、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从制度上切实保证“轻负担高质量”要求的实现。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校必须将学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文体活动安排表上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并将学校教学活动安排(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作业量、课外文体活动安排表及教职工任课任职表等)在学校宣传窗或网站予以公示。每学期举行一次由各个层面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学生课业负担征求意见会议,并建立备查记录。每学年向社区、家长通报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情况。着力推进家长会、家长学校建设,经常性地开展家访、教育开放等活动,分批分层对家长进行专题培训,转变家长的观念,进一步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争取与家长就“轻负担高质量”工作达成共识,建立常态有效的家校联动机制,不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的责任。区教育局每学年与各校校长签署规范办学责任书,校长与教师签署“减负”责任书,并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实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一票否决制。
(三)深化改革,全力实施“四大行动”
在建立“轻负担高质量”省级联系区、市级联系街道(学校)、区级联系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教学常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特色学校建设、多元评价体系构建”等四大行动,全力推进区域“轻负担高质量”工作。
1.实施教学常规提升行动。制定出台《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常规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优化教学管理、优化教研组建设、优化备课过程、优化课堂教学、优化作业设计与批改、优化质量测评等为基本内容,突出有效课堂和高效作业两大重点环节,探索开展作业效能研究,着力改进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以及评价方式,推进分层、走班制等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力、实践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校长、教师、研训员三支队伍是实施“轻负担高质量”的关键所在,要提高校长学科教学的领导力、教师学科教学的执行力、研训员学科教学的指导力,督促建立学科教研基地,完善校本教研制度,促进学校关注和研究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科发展现状。
2.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提高行动。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启智,切实增强德育实效性,尤其是要加强学生的行规养成教育和感恩教育;深入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和阳光体育运动;深入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坚持办好一年一度“四节”,广泛开展“书香校园”系列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长知识、增智慧、促养成、树理想,提高审美情趣和文化底蕴,使之成为做强我区特色教育和抓好“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有效载体;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对课程内容、实施方式、教师安排、资源建设、师资培训、课程评价、学业评价等方面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尤其要加强校本综合实践教材开发,将校本课程开发与特色建设相结合,将课堂教学和综合实践相结合,以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化”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实施特色学校建设行动。各校要根据《区义务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本着“每所学校都是潜在的特色学校”的理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传统积淀,挖掘各方资源,重点在体育、艺术、科技、信息、学科教学、校本课程开发、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培植一批特色项目,按照“建设特色项目——形成办学特色——成为特色品牌学校”的发展轨迹,制定特色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人力、物力、财力及制度上的保障机制,使特色项目成为学校常规课程和活动,使特色项目的课程教材和特色刊物成为体现学校特色发展的显性标志,使大多数学生参与到特色项目中,潜能得到开发,并培育出教有特长、热心学校特色教育的教师群体,实现“特色发展,文化育人”。区级层面要从学校办学思想、特色规划、过程实施、特色成效等方面对学校特色建设进行具体指导,实行项目师资、项目经费、配套政策等“三跟进”支持政策,引导学校实施特色品牌发展计划,并采取特色学校建设研究行动、特色学校建设推进行动、特色学校建设评估行动等多种方式,推进区域特色学校建设,逐步打造“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
4.实施多元评价体系构建行动。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师偏重知识传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评价制度单一,分数成了评判学校、教师和学生好坏的主要依据。各校要致力于建立多元评价机制,从导向上引领“轻负担高质量”,积极为广大师生松绑,让教育回归本原。
(1)完善学业质量监控办法。积极推广实施“教育部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反馈指导项目”;完善以发展性评价为原则、动态评价为主要形式的区域初中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和小学毕业班学业质量抽测制度;深化基于中考的学业质量评价研究,有效监控和科学指导教育教学;建立健全完善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坚决破除将学业成绩、考试分数作为唯一标准的评价,推行文化成绩、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多项指标相结合的综合素质评价。
(2)完善办学绩效考核办法。重新修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办法》,破除不同起点、相同指标的同一性评价,实行区别对待、分层评估、鼓励进步的差异性动态评价;破除学业质量权重过大的评价,实行注重全面的整体性评价。各校要对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新修订,破除以考试成绩定优劣的奖惩性评价,实行以综合考量促提高的发展性评价;破除单一定量或定性的终结性评价,实行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全程性评价。
(3)加大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调整初中部分学科教学内容及要求的意见》;进一步改革重点中学保送生推荐办法,保送生实行等额推荐,坚决杜绝“两次中考”现象的发生;扩大高中特长生招生范围,增加招收比例等。
三、保障机制
(一)学习宣传机制
各校要以《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省减负视频会议领导的讲话》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减负”文件和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三个文件为指南,进一步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明确减负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意义;进一步提高对“减负提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减负提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学生家长和社会中充分营造“减负提质”的有利氛围;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通过墙报、橱窗、网站、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把“减负提质”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告知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家长宣传“减负提质”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坚持一手抓减负,一手抓提质,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大力宣传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充分认识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性。
(二)健全联动机制
区域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政工科主要负责对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在校外办学机构参与管理、教学等违规行为的监管,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交流、退出机制和骨干教师队伍选拔管理机制,为区域推进“轻负担高质量”提供师资保证;义务教育科要加强对课程开设和控制在校时间等工作的监管,建立“轻负担高质量”学校试点机制,切实推进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生科要加强对德育教育、社团建设、文体2+1等工作的指导和评价;监察室要加强“减负”投诉的查办与责任追究,确保“减负”措施落到实处;督导室主要负责对学校落实“减负”规定情况的督查,建立经常性的督查机制;区教师发展中心要加强对课程改革、教辅资料使用和教学常规落实等情况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精心开展“轻负担高质量”教学试点,积极培育挖掘“轻负担高质量”教学典型。各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应的刚性规定和考核机制。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学校校长要对平衡学生课业负担负总责,分管校长要具体抓好“减负”工作的落实,把“轻负担高质量”的具体工作要求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和全体教师当中去,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责任奖惩机制
对贯彻落实“轻负担高质量”的相关情况和成效列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的基础性指标和校长个人考核中,对“轻负担高质量”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学校和个人在评优评先中予以倾斜。各校执行“减负”规定的情况要同学校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挂钩,教师落实“减负”工作要求的情况要同其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级等挂钩,凡违背“六个严格”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区教育局和各中心学校凡接到实名投诉必须及时受理并进行核实,凡查实确有违背省教育厅“六个严格”规定的,一方面要责成行为方立即纠正,另一方面要根据行为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影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属学校整体行为的,追究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属个人行为的,追究个人责任。
(四)督查通报机制
切实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减负”各项要求和相关制度的落实。区教育局将根据省厅“减负”通知要求,严格管理,全程监督。建立健全督学责任区制度,责任区督学每月对学校“减负”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活动,督导室不定期对学校课业负担向学生及家长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每学期形成全区减负专项报告并进行通报。学生科每年向社会通报全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督导室、义务教育科、教师发展中心等科室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减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督查整改力度。区教育局设立减负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进一步加强自查整改,切实落实减负各项要求。
(五)示范引领机制
义务教育科、区教师发展中心要加强全区“减负提质”工作的指导和推进,要大力总结在“落实六项严格、健全五项制度、推进四大行动”等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并在全区推广;各校要不断反思、改进和总结“轻负担高质量”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推出举措,提炼经验,并及时上报义务教育科。全区上下要一手“减负”,一手抓“提质”,确实做到“减负”与“提质”并举,努力形成我区“轻负担高质量”教育模式。区教育局确定17所学校作为市、区级层面“轻负担高质量”重点联系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上述学校要根据“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寻求工作的切入点与突破口,着手开展实践,努力探索“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的基本规律与有效途径。重点联系学校要结合本校的“轻负担高质量”的实践,申报一项区级及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进行切实有效地研究。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对重点联系学校的“轻负担高质量”课题进行统一论证,并加强指导。区教育局将在重点联系校经验提炼的基础上,培育和推广“轻负担高质量”典型经验,通过专题培训、研讨、检查、评比等方式引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扎实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11年2月—3月)
制订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各校做好实施准备。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4月—2012年6月)
1.开展区域推进“轻负担高质量”专题培训;
2.召开“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研讨会;
3.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开展检查、评比;
4.开展“轻负担高质量”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和评估。
(三)总结提炼阶段(2012年7月—9月)
提炼区域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典型经验,表彰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