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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保模范市区复评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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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环保模范市区复评方案

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我国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实现初步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典型。我市于2009年3月被授予省环保模范城市荣誉称号。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和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将迎接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为巩固和提高我市创模成果,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不断加大省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的领导力度、推进力度和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南郊现代化生态城市和海内外著名旅游城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和复查要求,以迎接省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为契机,针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动员全市力量,进一步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健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确保2012年底前通过省环保模范城市复查验收。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根据修订后的《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规定》和《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为了能如期通过省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在进一步巩固提高已达标指标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计划时间内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按时达到复查标准要求,主要任务如下:

(一)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快莼湖、裘村、方桥、松岙4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确保莼湖(1万吨/日)污水厂9月底前投入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负荷达到50%以上;方桥污水处理厂一期(5万吨/日)年底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动工建设松岙(1万吨/日)污水厂;裘村(0.5万吨/日)污水厂投入运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江口街道,莼湖镇,松岙镇,裘村镇)

2.完善区域内污水管网,提高污水纳管率。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加快配套管网工程进度,确保2012年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达到82%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3.严格控制总量排放。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对列入2011年环统重点企业的,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1.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完成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技术保障,确保全市饮用水水质安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相关镇、街道)

2.完善内河水环境日常保洁管理等长效机制,保持水面整洁。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街道)

3.继续实施“千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生态河道22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街道)

4.进一步加大流域污染整治力度,提高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各镇、街道)

5.加快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关闭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各镇、街道)

(三)开展清洁空气行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加快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建设,力争在年底前建成并投运。

(责任单位:环保局,市公安局)

2.加快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年内完成剩余4家加油站改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加快推进白杜区块铸造行业清洁燃料替代工作,争取在今年实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西坞街道)

4.加快关闭热电有限公司,积极推进明州热电厂至加热站管网建设工程,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责任单位:市开发区,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相关镇、街道)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加强建筑工地、运输执法管理。做到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建筑施工场地主要道路硬化比例达到100%,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定落实率100%。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各街道)

6.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优化保洁方式。增加主干道冲洗保洁频次,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7.加大查处力度,杜绝垃圾随地焚烧污染空气现象。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

8.开展餐饮娱乐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

(四)加强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区声环境质量

1.扩大城区禁鸣区范围,增设禁鸣标志和电子诱导屏幕禁鸣宣传,加强禁鸣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大夜间建设工地施工噪声查处力度,查处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噪声污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

4.加强工业企业噪声源管理,确保稳定达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5、严格审批建设单位夜间施工作业,加强对中考、高考等考试期间的噪声监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1.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快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改造,杜绝沿途污染。积极探索实践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循环利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各镇、街道)

2.加强张家岙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规范化管理,完善垃圾渗滤液污染防治,确保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

3.加强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环保局)

4.加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废弃物分类收集与安全处置监督管理,保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环保局)

5.加强执法监管,实施危废规范化管理“双达标”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网络,确保工业固体利用处置率大于9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无垃圾、无堆积物和杂草,无白色污染、无乱张贴、乱涂写、无违章搭建和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发区,各镇、街道)

(六)强化工业企业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继续开展电镀等重金属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电镀、印染行业的污染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街道)

3.强化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飞行监测”工作力度,督促工业企业改造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年度审核任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环保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至5月)。成立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印发《市迎接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5月至9月)。根据创模复查工作方案,针对我市存在的薄弱环节,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创模复查要求。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各地各部门抓整改、迎复查的先进典型,鞭策落后表扬先进。9月底前,市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完成复查各项指标的档案收集工作,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各类指标数据的整理和资料汇编工作。

(三)检查整改阶段(2012年9月至11月)。针对各项工作实施及各类指标数据的汇总情况,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省环保厅专家组织开展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1至12月)。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市级新闻媒体和其它宣传阵地加强宣传报道,进行舆论引导,在全市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迎接省环保厅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此项工作由各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落实)。2012年底前随时以最佳状态迎接省环保厅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迎检工作合力

市政府成立市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综创办)和五个专业组。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要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明确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工作小组、市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对照迎检工作方案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结合本部门和本区域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硬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制度,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尤其要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和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并明确完成期限。要加强沟通配合,发挥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落实,强化检查督查力度

市迎接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和调度会,重点对本方案部署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并以通报的形式将意见反馈给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必须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的督查,市监察局要加大效能监察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

(四)全面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等基层组织都要把迎接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力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各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要深入发动,大力宣传,开设专版、专栏,集中宣传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巩固和深化省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中来。通过广泛宣传和发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环境、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