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信访试点考查审核工作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信访,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我街道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处理阶段规范化试点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善思善创”、“固本强基”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规范文书格式、科学办事流程、齐全台帐资料,确保一次性处理息访率达到90%以上,为街道“打造一园三中心、建设东部新城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阶段
根据市里复查复核规范化建设的总体方案要求,我街道落实该项活动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初至5月底为学习、培训、宣传阶段。
采用专家授课、以会代训、课余自学等形式,抓好本街道及村(社区)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专家、社会团体、社会志愿者带头参加学习培训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宣传、引导、协调、化解作用;积极发挥信访员和信访信息员的业务咨询、信访作用。利用《今日岳林》、宣传窗、宣传册、大厅电子滚动屏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使复查、复核工作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6月初至8月底为试点实施阶段。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街道将该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项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根据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处理阶段,坚持依法依政策、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公正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着力规范信访事项处理阶段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调查事实清楚。充分听取信访人意见,及时提醒信访人提交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材料。采用查阅相关资料、约见信访人、实地察看、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制作调查笔录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信访人提出的诉求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确保情况掌握客观真实。
2.适用法规准确。对拟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政策法规本身是否合法、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是否适用等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处理意见公正合法。信访处理意见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文件编号和相关内容摘录,要作为附件体现在信访处理意见书中,便于上级部门审核。
3.文书格式规范。根据规范的文书格式要求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4.办事流程正确。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街道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受理或不受理告知;在处理过程中,信访人如对作出的处理意见表示不服,符合复查复核条件的,引导其在收到信访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内向市人民政府提起复查,对不属于复查复核范围的,也要明确告知可通过其他救济途径解决。送达处理意见书时,当面送达的要签字存档、邮寄的要双挂号,确保信访人实际收到日期有真实依据。
5.调解和解推行。“事要解决”是信访工作的宗旨,在处理阶段,第一要把信访人合理诉求处理到位。第二要调解到位,把调解或和解贯穿整个处理过程中。第三要引导到位,对一些应当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在事前调解的基础上,引导其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第四要宣传到位,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信访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信访理念;宣传复查复核办法,引导信访人进入三级复查复核程序。
6.志愿者帮扶引导。对于处理意见作出后,仍然不愿息访的信访人,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和程序终结的效率。同时邀请信访志愿者共同做好思想疏导、政策解释、症结化解、困难帮扶等工作。
第三阶段:9月初至10底为全面推广和总结评比阶段。
9月初,街道领导小组将对试点情况进行验收,并全面总结,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完善。10月,迎接市检查小组的检查,并在全市予以推广。11月上旬,迎接市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评比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邬志坚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张良君为副组长,谢福庚、庄波浓、王威磊等人员为成员的《省复查复核办法》宣传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规范和业务督查,努力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要求,着力规范。切实开展复查复核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规程,努力提高复查复核初始阶段办理的质量和要求,着力提升街道的工作水平。
3.加强力量,集体参与。充分发挥信访员、信息员的协调作用;积极发挥信访志愿者、相关专家的宣传引导作用,从而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信访规范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4.切实加强复查复核工作和积案化解工作的联动配合,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要积极引导其走复查复核程序,通过程序终结备案这一有效手段,使部分无理信访事项及时退出信访工作程序,有效规范我街道的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