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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进一步深化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市推进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建设平安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要求,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机制,把消防平安镇、村建设活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不断提高全区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消防平安镇、村建设活动,逐步建立起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农村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涉农街道(慈城镇)、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进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提升,逐步减少和消除涉农街道(慈城镇)、村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区政府决定成立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
区安监局
公安分局
成员: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办公室
区综治办
区委宣传部
区发改局
区安监局
区财政局
区建设局
区城管局
区农办
国土分局
规划分局
供电局
消防大队
甬江街道
庄桥街道
洪塘街道
慈城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组,任组长。
三、建设任务
(一)组织建设: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确定1名街道(镇)领导分管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农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农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设1名以上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研究和解决消防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经费保障、防火安全、专职(志愿)消防队防火巡查、村民防火公约、消防培训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人民政府必须与各部门、各村及街道(镇)级企业签订安全(消防)责任状;村民委员会应与所管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出租房业主等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
(三)隐患排查治理: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人民政府应加强本区域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对“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出租房等场所开展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现有“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得到有效整治,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家庭作坊和出租房火灾隐患。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村民委员会应组织开展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协助街道(镇)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房进行排查摸底,督促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定期开展出租房检查登记,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安、消防、房管、工商、安监等部门。
(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有自来水管网的区域,必须按标准设置消火栓,确实困难的要充分利用河道增设消防用水的取水口,配备消防器材;缺水地区必须修建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村民委员会应严格落实消防规划,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进行。有条件的行政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鼓励群众配备灭火器材。
(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行政村应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机动泵、水带、水枪等必要的消防装备,确保随时能够灭火施救。
(六)电气设施管理: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人民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应通过电气线路改造,推广安装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和防火漏电电流动作报警器,安装必要的电器插头,消除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现象。各村委会应设立1名专(兼)职电工,负责本行政村表后线的电气检查、检修和管理工作。
(七)消防宣传教育: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人民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应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以儿童、老年人、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或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人民政府应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题、专栏或论坛,做到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每个行政村应设置不少于2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标语。
四、进度安排
用2年半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消防平安镇、村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2底前,全区达标率要达到25%。各涉农街道、慈城镇应结合前期出租房整治工作完成各自行政村总数的25%。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0年2月底前组织对第一阶段消防平安镇、村建设进行抽查验收。
第二阶段:2010年底前,全区达标率要达到80%,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涉农街道、慈城镇要调研、总结、分析第一阶段建设的经验和不足,采取相应工作措施和解决办法,全力完成第二阶段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1年2月底前组织对第二阶段消防平安镇、村建设进行抽查验收。
第三阶段:2011年底前,普及全区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力争全区基本达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2年2月底前对消防平安镇、村建设情况进行总体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出台相应规章制度,巩固建设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涉农街道、慈城镇要自觉把推进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区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要根据各自职责,落实专门力量,加强督促指导,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落实经费、保障有力。为做好此次平安镇、村建设工作,区政府将投入一定资金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建设,各涉农街道、慈城镇也应做好此次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
(三)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各涉农街道、慈城镇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农村消防工作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迎难而上,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着重在创新农村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求实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各涉农街道、慈城镇要紧紧依靠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及防火灭火知识,以及开展消防平安镇、村建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及时跟踪报道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各涉农街道、慈城镇的工作方案于11月2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阶段的建设总结于各阶段结束后15日内上报,其他情况以及成果、经验等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