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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将联合开展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对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动态监控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与路面监管并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预防交通事故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保证安全必要的生产投入,加强对安全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严格驾驶员的聘用和管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及时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及时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理。
3、加强对企业所属车辆技术管理。建立和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二)全面落实“一带、一速、一平台、一防护”规定
从集中整治开始之日起,全县客运企业、旅游包车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必须全面落实“一带、一速、一平台、一防护”规定。
“一带”,即安全带。全县旅游客车和三类以上班线的中高级客车必须按核定座位依法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做到一人一带,客运企业必须指定专人督促司乘人员系用。凡未安装到位的,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不予通过定期审验。凡未按规定系用安全带的,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
“一速”,即控制车速。全县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分车型、分天气限速规定和其它公路的限速规定。对超速的车辆,公安部门要依法给予扣分和罚款;车辆主管企业还要对驾驶员本人予以经济处罚,对超速50%以上的要坚决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并通报车辆所有单位。对发现严重超速或一企业有多辆经常超速的,公安部门要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由交通运输部门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并依法给予处理。
“一平台”,即GPS监控平台。全县旅游客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GPS卫星定位装置,凡未安装的,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不予通过定期审验。对已安装GPS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应逐步增加行驶记录功能。旅游客运企业、三类以上客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建立GPS监控平台,实行GPS监控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随时监控所属车辆安全运行状况。企业要对GPS监控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年内GPS监控平台未安装到位的企业,一律给予停业整顿。
“一防护”,即安全防护装置。全县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内容,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货车和挂车必须按要求安装符合国标的安全防护装置;对已办理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的货车和挂车安全防护装置安装情况要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安装符合国标防护装置的,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不予注册登记;对已安装的不符合国标的,公安部门不予通过定期审验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通报给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整改,并按规定及时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三、整治范围
全县客运企业、旅游客运市场、危险品运输市场。
四、整治时间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0月1日至10月31日,重点是抓好宣传发动、制订具体方案、进行排查和开展全面整治;第二阶段,从11月1日到12月31日,重点是巩固第一阶段整治成果,组织检查并做好迎接市组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集中整治工作,由县安监局副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政委、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县安监局监管三股股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县安监局监管三股副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整治工作。
2、加强统筹协调。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各相关运输企业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合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3、加强宣传发动。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托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标语、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集中宣传“一带、一速、一平台、一防护”的规定,不继提高社会公众交通安全素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不乘超员车、不乘带“病”车、不乘超速车。
4、加强自查自纠。全县各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要对照本次集中整治内容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彻底落实好各自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一带、一速、一平台、一防护“规定。
5、加强信息报送。安监、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掌握这次集中整治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