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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第三批资源枯竭城市及参照执行政策县(市、区、旗)转型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推进和落实我县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重大意义
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转型工作涉及全县各方面,贯穿“十二五”,事关全局和长远。转型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抓手。制定和完善转型规划是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首要工作和重要基础,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纵深推进我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发展为主线,积极实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发展生态化,打造经济繁荣、开明开放的活力,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绿色、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的幸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县中长期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和引领作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转变发展方式,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型为突破口,以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壮大、城市功能转型、人才结构转变、民生改善为重点,着力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抓好技术改造和创新,着力拓展延伸产业链,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就业、居住、医疗、社保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全面对接。我县转型期处于我国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我省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海西经济区、落实“十二五”新的发展要求等重大举措的关键时期,转型规划的编制要以国家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政策为依据,符合国家及省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并与相关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相衔接。
2、深入研究,科学论证。转型规划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前期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前期研究必须达到一定深度。要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审议并报上级审查等方式,提高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转型规划要与我县中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体现转型特色,突出重点,实现有限目标,着力解决我县因资源枯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定位、目标、战略、任务、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在做好转型规划的同时,把编制重点专项规划放到重要位置,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
三、规划体系和规划期
(一)规划体系
县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体系由转型规划和13个重点专项规划组成。
(二)规划期
规划期共五年,即2011年—2015年,展望到2020年。重点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与总体规划同步,有的可结合实际,灵活确定。
四、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前期调研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在全面分析我县转型期发展环境和现状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对关系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重点对转型定位和发展目标、经济结构、产业布局、城市建设、水土资源、能源、矿产资源、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政策支持等重点问题及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本部门、本领域清晰的转型基本思路。
(二)强化规划功能
转型规划是推进转型的纲领性文件,要加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要在突出特色和规划内容创新的基础上,提出我县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城市功能和产业发展定位;明确转型方向和转型途径;确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城市功能区划和空间区域发展布局,明确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整治、资源保护等改善民生、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相应配套政策措施。
(三)做好专项规划
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按照转型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原则,深化和落实转型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并依据本领域的特点,提出量化指标,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和特色。
(四)加强重大项目论证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国家政策,研究提出和完善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体现转型主题的重大转型项目;每一个重点专项规划必须有与之配套的重大项目库,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五)衔接相关规划
转型规划要与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业产业发展规划、县城和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与省、市相关规划相衔接。各重点专项规划要与转型规划和省、市相关规划相衔接。重点是部分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通过有效衔接,确保规划体系功能清晰、相互配合。
五、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转型规划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从2012年1月开始,2012年4月提交《规划》文本(讨论稿),2012年5月形成最终稿。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2月15日)。全面启动和布置规划编制工作,县各相关部门开展前期调研,就课题组调研收集基础资料、形成相关调研文字材料,拟定和安排课题组实地考察、座谈等调研事项。
2、集中调研阶段(2012年2月16日—2012年2月29日)。编制课题组到实地调研,县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范围提交基础资料,介绍基本情况和转型初步意见,并做好接待工作。同时,县各相关部门在进一步开展调研基础上,形成和完善转型专项规划纲要。
3、形成规划思路阶段(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15日)。课题组在前期调研和分析研究全县相关部门转型基本思路的基础上,形成转型规划基本思路。
4、形成规划初稿阶段(2012年3月16日—2012年4月30日)。3月31日前,形成各专项规划。3月16日—4月10日,县转型办组织对课题组提交的规划基本思路进行充分讨论,就重点问题与课题组充分交换意见,课题组形成转型规划初稿。4月11日—4月30日,县转型办通过召开座谈会、热线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来函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5、咨询论证和送审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5月31日)。县转型办组织对转型规划初稿进行审议咨询,包括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审议,省转型规划专家组论证,最后形成转型规划送审稿。
六、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转型规划编制工作在县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转型办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提出转型规划编制方案和意见;组织和衔接转型规划的资料收集、前期调研课题、课题组实地考察;组织策划和凝炼支撑规划的重大项目;组织规划征求意见和评审论证;组织、协调、指导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承担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任务的部门,要相应成立转型规划编制工作班子,落实必要工作经费,高质量地完成编制工作任务;其他涉及转型规划编制工作的部门,应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责任分工
1、转型规划
由县转型办负责,县相关部门参与。
2、13个重点专项规划
(1)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县发改委
(2)工业产业转型专项规划:县工信局
(3)物流业发展规划:县交通运输局
(4)经济转型国土(矿产)规划:县国土局、县矿管局
(5)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县商务局
(6)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县文广局
(7)教育发展规划:县教育局
(8)经济转型农业示范建设规划:县农粮局
(9)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县林业局
(10)城市转型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规划:县环保局
(11)旅游发展规划:县旅游局
(12)城市新区转型发展规划: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3)工业园区经济转型规划:县工业园管委会
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认真领会中央、省相关政策精神,高度重视和支持编制工作。各规划编制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参与、支持和配合,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