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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1年政府七项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做好2011年省、市政府七项考核评价的落实工作,促进我县各项工作创优进位,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政府七项考核评价工作,是省、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和评定县(市、区)政府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落实2011年省、市政府七项考核评价工作责任。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今年省、市政府七项考核评价的落实工作,增强在全省、全市发展大格局中争先创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把七项考核评价的落实工作作为促进发展、引领发展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要进一步加强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七项考核评价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县长助理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经贸委、县招商局、县人民银行、县农业局、县工业园区办、县产业化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县计生委、县教育体育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文广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县旅游局、县房管局、县扶贫办、县水电局、县电信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统计局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分别为:
(一)经济发展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旅游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县统计局局、县国税局局长、县地税局局长、县经贸委主任、县招商局局长、县人行行长、县农业局局、县农业产业化办主任、县工业园区办主任为成员。
(二)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上、县林业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为成员。
(三)社会发展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县计生委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科技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文广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为成员。
(四)社会稳定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信访局局长、县综治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为成员。
(五)民生工程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房管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县卫生局局长、县水电局局长、县文广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电信公司经理金刚为成员。
(六)政务环境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县统计局局长、县信访局局长、县法制办副主任为成员。
(七)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发改委主任、县统计局局长、县招商局局长为成员。
(八)省评县(市、区)工业发展评价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统计局局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工业园区办主任、县招商局局长为成员。
(九)省评县(市、区)农业发展评价指标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兼任组长,县委农工部副部、县统计局局长、县经贸委主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为成员
九个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所负责考评指标的县级数据汇总送审和上报工作,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努力确保所负责考评指标在全省、全市争先进位。
各相关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健全考评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1),具体负责七项考评落实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三、要进一步明确七项考核评价的内容
今年省市政府七项考评工作的内容分为经济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工程、政务环境、固定资产投资七大项,还有全省工业发展和农业发展先进县(市、区)2个单项,具体内容见附件1-9。
四、要进一步落实七项考核评价应对工作的责任
为确保我县在省、市政府七项考核评价排名中获得较好位次,并力争靠前,县各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明确考核评价落实工作小组的领导责任。九个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对本考评体系在全省、全市的考评结果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考评指标在全省、全市的排位情况负责。二是明确县直责任部门考评落实工作责任。将每项考评指标考评责任具体分解到相关县直部门和责任人(详见附件1-9),由各责任部门在所属考核评价工作小组直接领导下负责抓好该项指标的具体考评工作。各考评责任部门要按照考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对考评指标市级数据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省、市对口考评部门的汇报衔接,及时了解掌握考评工作信息,提出和采取有力应对措施,确保考评取得最佳效果。三是明确县直责任部门对考评结果所负的奖惩责任。县直各责任部门负责的考评指标在全省、全市争先进位情况,将作为2011年县委、县政府对县直部门工作效绩考评的重要参考数据,凡所负责考评的指标获得全省、全市排名前三位的,将给该指标考评的牵头责任部门予以奖励;凡所负责考评的指标在全省、全市排位列后三位的,将给该指标考评的牵头责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还须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