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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加强大宣传战略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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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加强大宣传战略方案

近年来,全市公安政工宣传部门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大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充分利用各种公安宣传阵地,运用多种形式、弘扬队伍正气,大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公安新闻宣传工作,使我市公安宣传工作在2011年实现质的飞跃,特提出实施公安大宣传战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按照“创新、务实”和“三项建设”的要求,努力把新阶段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我市公安机关切实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力量。

二、领导机构

市公安局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公安局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全市公安大宣传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政治部公安新闻中心,政治部副主任李土金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支队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三、全力推进公安新闻宣传的十项工作

(一)设立公安新闻中心

市局政治部增设公安新闻中心,配备2-3人,专职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和公共关系建设工作。公安新闻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参与组织、策划重大公安宣传活动和重大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服务和协调与各级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关系建设。

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支队政工科(室)副科长为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有条件的可成立专门的新闻宣传科(股)。

(二)建立公安新闻中心机制

在公安新闻中心建立公安新闻中心机制,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可以报道的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由新闻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采取新闻通气会、新闻会、新闻发言人等形式,及时新闻通稿,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成立公安新闻媒体联谊会

为加强与新闻媒体记者的情感沟通,建立互信、互助良好关系,成立公安新闻媒体联谊会,市公安局新闻中心牵头将市级新闻媒体和中央、省级驻景市记者吸纳为公安新闻媒体联谊会成员,由市局及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支队定期召开工作联谊会,记者招待会、新闻交流会、业务培训会等,加强沟通,互通有无,融洽感情。

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联谊会成员通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积极制定媒体应对措施,权威新闻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每年评选一批尽心尽力为公安新闻宣传服务的优秀记者和优秀作品,给予表彰奖励,使各级新闻媒体记者积极主动为公安工作服务,主动为公安宣传工作出谋划策,主动维护公安良好的形象。

公安民警要按有关规定,尊重记者的采访权与报道权,热情接待,严明纪律,配合记者做好采访工作。同时在符合政策法律的前提下,市局新闻中心和各级公安机关要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做好服务。

(四)开辟一批富有公安特色的新闻宣传阵地

1、继续与《晚报》创办好“警方”专版,力求精益求精。积极主动策划好选题,力争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专版专栏。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公安取之不尽的新闻资源在其它纸质媒体创办公安专栏。

2、打造和创新好《交通音乐广播》“交广警务通”专栏。市局治安、刑侦、户政、外事部门要在交警支队与《交通音乐广播》联办“交广警务通”专栏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提供素材,把“交广警务通”做大做强。同时创造条件,适时将其延伸到广播电视台“综合新闻广播”,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安中心工作,适时举办走进直播间的多项活动。

3、创办好《公安》杂志。市局政治部要配合深化“文化育警”工程,认真创办好《公安》杂志,力争2个月出一期刊物。

4、与市电视台创办《警视》电视新闻栏目。将丰富的公安新闻资源与电视艺术相结合,力争把栏目打造成百姓喜闻乐见的精品电视栏目。

5、全面加强内外网站的建设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充分认识公安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公安宣传局域网和互联网站建设,市局指挥中心、网监等部门要配合政工宣传部门,在创新网站栏目和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起一支固定的网上通讯员队伍,积极关注网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正确引导网民,真正把握公安网络宣传舆论的主动权。

(五)加强公安内部新闻宣传网络建设

1、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安内部宣传队伍。

以市局新闻中心为龙头,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支队政工宣传部门为支撑,辐射到基层一线科、所、队。各单位部门要选配有文字、摄像、照相等方面特长的民警从事专兼职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全市公安机关的治安、刑侦、交警、巡警等警种要指定至少1名专人专职从事宣传报道工作,其他业务部门和基层科、所、队10人以内的要明确1名兼职宣传报道员,10人以上的要明确2-3名兼职宣传报道员,各级刑侦部门照相摄像的技术员为兼职的宣传报道员。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宣传干部和兼职宣传报道员的素质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不断提高宣传干部和通讯报道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公安宣传干部必须坚持“随警作战,服务中心”的原则,要把宣传报道公安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对公安机关的重大举措,发生的典型案例要闻警而动,摄像、照相、文字都要跟上,进行及时、准确的宣传报道,让公安新闻宣传成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直接战斗力。

2、全面提升公安新闻宣传装备水平。

市局新闻中心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增配专业广角数码照相机1台,便携式笔记本电脑1台,新闻采访车1辆。

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和交警、巡警、特警、刑警等大警种政工宣传部门要配备摄录一体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基本装备,解决采访期间的交通工具。其它业务部门和基层科、所、队要配备照相机、录音笔等基本装备。

(六)大力开展少年警营活动

在市局成功创办3所少年警校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支队继续联合团市委、关工委、教委等部门,结合各警种和部门的职能,深入开展少年交警、少年特警、少年刑警、少年消防等少年警营活动,开设爱国主义、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公安业务实践等方面的课程,经常性组织少年警校的学员,参与维护交通、消防检查、网吧管理、小记者进警营采风等活动,加强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少年警校的范围和影响力,将少年警校打造成公安特色品牌。

(七)充分利用社会团体资源,扩大公安宣传影响力

充分利用市文学家联合会、市音乐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等社会团体资源,加强联系沟通工作,策划、组织和邀请艺术家们进警营采访采风活动,让他们深入了解、挖掘、创作公安新闻宣传素材,运用诗歌、散文、歌曲、话剧、摄影等艺术形式,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安题材作品,搬上文艺大舞台,活跃全市文化生活,扩大公安宣传的影响力,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设立公安形象大使。

(八)完善公安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1、实行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制度。公安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公安新闻宣传统一归口由公安新闻宣传部门负责。

2、建立公安新闻采访报告制度。未经公安新闻宣传部门同意,公安机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新闻线索,公安民警不得擅自担任新闻媒体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业务部门需要对外宣传,邀请记者采访,要由公安新闻宣传部门统一安排。各级公安机关邀请省级以上新闻单位记者采访或者接到媒体采访要求,应当及时报市局宣传部门,由市局宣传部门上报分管局领导及上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访。

3、完善新闻稿件审核把关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新闻报道审核把关制度,所有新闻稿件(含文字、图片、图像、录音等)须受访单位负责人审定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统一由公安宣传部门向新闻单位提供。

4、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公安新闻宣传制度。市公安局实行各级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般案件报告县(市)区公安机关新闻宣传部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直接报市局新闻宣传部门和市局指挥中心的通报制度。各级公安新闻宣传部门要闻警而动,迅速赶到事发地点,配合业务部门协调媒体进行采访。经公安机关领导和现场指挥员同意后,可以报道的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公安宣传部门同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采取新闻通气会,新闻会,新闻发言人等形式,及时新闻通稿,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建立健全网络涉警舆情应对机制。发生网上涉警舆情时,公安机关要“第一时间”进入临战状态,对网络舆情宜疏不宜堵,按照及时、主动、准确、统筹的原则,讲事实、善说服、不压服,严守规程,审慎从事,争取在“六个第一时间”将工作做到位。对失实的涉警负面舆情,可事后要求媒体致歉。对存在明显错误导向,歪曲事实的,应提请媒体的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后果严重的,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九)明确新闻宣传考核目标

新闻宣传上稿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市局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市局根据省厅下达的任务指标,将具体任务数下达到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局各部门,各单位、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将任务数细化分解到基层科所队,将新闻宣传完成任务纳入市局年终考核,并列为必要考核内容之一,各县、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市局各部门由主要负责人或政委负责,政工宣传部门统一协调,科、所、队政治教导员(指导员)具体负责。

(十)实行奖励机制,重奖大稿要稿

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的投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拨出专门的宣传经费,加强经费保障。市局按照《公安新闻宣传奖励规定》,个人稿费按照国家级1:3,省级1:2,地市级1:1奖励,对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日报》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上发稿的,给予稿费重奖,对头版头条、整版重点报道单独予以记功嘉奖。在此基础上,市局每年专门拿出2个记功指标和10个嘉奖名额,对公安新闻上稿成绩突出者予以记功或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