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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城镇农机安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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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城镇农机安全方案

为实现市政府年“一杜绝、一控制、一减少、一下降”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32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33号通知精神,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把全市农机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平安农机”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加强安全生产好势头为目标,以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农机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农机生产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农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

三、“三项行动”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情况;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二)重点内容

1、规范牌证管理。对无牌无证、号牌不全、套用拖拉机号牌、异地挂牌或者私制拖拉机牌证行为要严厉打击限期改正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拖拉机登记手续和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发证程序,确保拖拉机牌证管理不出问题。

2、整治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根据建设“平安农机”的总体部署,严把拖拉机牌证关。严禁为非法拼装、改装的拖拉机办理入户登记手续。对已发放的牌证,要坚决予以收回,严禁此类车辆上路行驶。

3、查处违章行为。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对上路的拖拉机进行集中整治,查处违章载人、无牌无证拖拉机、超载和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要进村入户,突出抓好拖拉机的源头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四、方法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月底以前)

1、各县(市、区)农机局(站)要根据国办发、市政府办公厅号文件精神,结合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农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地区“三项行动”方案,于月日前报市农业局农机站。

2、各县(市、区)农机局(站)要认真按照“三项行动”内容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层层宣传发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农机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至9月)

1、针对此次行动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的发生。

2、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农机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3、各县(市、区)农机局(站)在9月份前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以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政府组织开展的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10月份,市农业局将配合市安委办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点检查。

2、各县(市、区)农机局(站)要在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基础上,做好总结工作,对照活动范围和重点内容,将存在的问题和整顿情况于11月1日前报市农业局农机站。

五、具体措施与要求

(一)成立“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市农业局成立农机“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组长,农机站站长任副组长,农机站副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农机“三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由吴小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农机局(站)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工作合力,保持高压态势,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二)抓好检查与落实

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定要深入整治工作第一线亲自抓落实。把农机“三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农机手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规范管理,把住源头

“三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对已上户的所有拖拉机和驾驶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同时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库,真正提高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与交通、交警、安监等相关部门配合,切实做好重点地段拖拉机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对查处的无牌无证拖拉机,依法暂扣的拖拉机,要告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并补办号牌,套用号牌的拖拉机要依法暂扣并没收号牌;严禁报废和拼装、改装拖拉机上路行驶;对无证驾驶的,除暂扣拖拉机外,对驾驶人要依法实施处罚。

(五)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做好农机办“三项行动”的情况调度

请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于每月日前将本辖区内农机“三项行动”具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农业局农机“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