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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安置对象条件
1、城镇户口入伍且具有非农入伍通知书和非农优待安置证的义务兵;
2、城镇户口入伍且具有非农入伍通知书和非农优待安置证的一、二期士官(年以前入伍的只需非农入伍通知书);
3、经省安置办审核符合安置条件的三期以上士官;
4、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功臣;
5、因战、因公八级以上和因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
6、进藏士兵(士官);
7、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有在校大学生入伍通知书和非农优待安置证的士兵且退役以后不复校就读的大学生。
二、安置对象
经市安置办审查,报市安置办审核,我市年度退役的有50人符合安置条件,其中:三期以上转业士官11名,因公六级残疾军人(二期士官)1名,一期士官6名,义务兵32名。
三、安置办法
1、对年度退役的义务兵、一、二期士官、因公、因战致残七至八级和因病致残残疾军人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含进藏兵、入伍大学生),若本人联系好驻市厂矿,凭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也可出具介绍信,由驻市厂矿接收。
2、对年度转业的四期士官,安置进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3、对年度转业的三期士官和因战因公致残六级以上(含六级)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安置进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转业的三、四期士官和因战因公致残六级以上(含六级)残疾退役士兵,若本人提出申请,也可货币安置。
4、父母有一方在条管单位工作的,由条管单位负责安置,其他安置对象由市安置办负责安置。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持档案转移介绍信,到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四、货币安置补偿标准
对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基数为每人20000元;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20000元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发2000元。
五、考核办法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实行工作岗位安置的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以安置对象档案材料为依据,实行量化评分办法。量化评分标准:
1、义务兵计60分,士官服役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
2、有本科学历的加3分;大专学历的加2分;中专或高中学历的加1分。
3、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30分。
4、荣立一等功的每次加20分。
5、荣立二等功的每次加10分。
6、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5分。
7、是中共党员的、在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受嘉奖的分别加2分、2分、1分(多次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受嘉奖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分别加0.3、0.2分)。
8、初级工(含初级职称)加1分;中级工(含中级职称)加2分;高级工(含副高职称)加3分(有多个技术等级或职称的以最高级别计分)。
9、参加国家、中央军委组织的平暴、维和、救灾、抢险等重大活动的加3分(参加多次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加1分)。
10、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满两年加1分,满五年加2分,满八年加3分,满十二年加4分,满十六年加5分。认定艰苦、边远地区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关于边防、海岛等部队农村户口军官家属可在原籍转为城镇户口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为依据。
11、在待安置期间,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加3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次加4分。
12、在部队受过处分的实行扣分。警告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扣6分。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不论加分多少,一经查实,一律扣20分。
13、在待安置期间受到治安处罚的每次扣2分,受到刑事处理的不予以安置。
本细则加分、扣分以本人退伍档案记载为准,档案记载以外的材料无效。市安置办对所有符合上述安置条件的退役人员进行考核,在市政府规定的单位中,四期士官按得分高低优先选择,三期士官和残疾军人按得分高低后选。
六、加强退伍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着眼大局,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对于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对于促进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不能评为“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对拒不接收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人员予以处罚;对积极完成安置任务的行业和单位予以表彰。要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缺少城镇安置有效凭证、在农村入伍后购买城镇户口的退役士兵,一律不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城镇退役士兵,取消安置资格。
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退役士兵安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公安部门要及时为退役士兵办理落户手续;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我市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