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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气象灾害应急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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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气象灾害应急方案

为切实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气象局应急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由分管业务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业务科技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市气象台、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市气象服务中心、市气象网络信息服务中心、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市防雷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气象灾害应急过程中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区、县(市)气象局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

负责传达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组织协调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协调调配人员、物资、资金等应急资源;负责组织制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编制“气象应急简报”,起草应急响应工作总结,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省气象局、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负责公共媒体宣传工作,制发新闻通稿、组织现场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组织工作,宣传报道主要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强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应急响应和服务工作等情况。

(二)业务科技处

负责组织提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变更、解除建议;负责组织气象灾害应急观测、预报预警、决策服务、公众服务、专业服务、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风险评估、灾情调查与上报及应急服务效益评估等工作。

(三)人事处

负责组织建设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队伍等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

负责雷电灾害行政管理及组织对雷电灾害的认定与评估等工作。

(五)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过程中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的宣传等工作。

(六)市气象台

负责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决策服务、灾情上报等工作。

(七)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

负责实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灾情调查及农业气象服务等工作。

(八)市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实施气象灾害公众服务、专业服务、灾情调查,负责公众气象服务宣传工作。

(九)市气象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负责实施气象灾害应急观测、信息网络与装备保障、电力保障等工作。

(十)市防雷检测中心

负责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查评价,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的检测与评估,出具整改意见。

(十一)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负责实施气象灾害应急用水保障、食宿安排、车辆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二)区、县(市)气象局

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

二、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变更及终止标准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设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级别。符合下述标准时,启动、变更或终止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一)省气象局含有市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变更或终止命令时,要启动、变更或终止不低于其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二)市气象台、变更或解除符合《市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标准》(见附件)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应启动、变更或终止相应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三)气象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或者已发生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的重大灾害并造成严重损失时,可酌情启动、变更或终止适当级别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流程

(一)应急响应启动

业务处根据省气象局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命令、市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应急响应启动标准,起草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报市气象局局长签发。

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通知相关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过程

1.IV级响应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待命,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相关单位明确在岗责任人,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进入应急响应的区、县(市)气象局和直属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通过NOTES邮件向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

市气象台及时编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决策气象信息及雨情专报等气象灾害实况信息。

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农业灾情及风险评估等情况通过NOTES邮件传市气象台。

市气象服务中心及时将收集到的传媒报道的相关灾情等情况通过NOTES邮件传市气象台。

市气象网络信息服务中心检查并保障保障应急车、通信网络等正常运行,及时通过网站逐小时雨情信息。

办公室及时通过省气象局应急管理平台、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向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每天15时前编制新闻通稿,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工作动态;每天编制1期“气象应急简报”,通过NOTES邮件等方式向相关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2.Ⅲ级响应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参加天气会商,了解天气情况。

相关单位明确在岗责任人,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进入应急响应的区、县(市)气象局和直属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14时前通过NOTES邮件向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预警预报情况、服务情况、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

市气象台每天编发1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决策气象信息,每6小时编发1期雨情专报等气象灾害实况信息,根据需要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

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农业灾情及风险评估等情况通过NOTES邮件传市气象台。

市气象服务中心及时将收集到的传媒报道的相关灾情等情况通过NOTES邮件传市气象台。

市气象网络信息服务中心检查并保障应急车、通信网络等正常运行,做好现场应急服务准备,及时通过网站逐小时雨情信息。

业务处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应急加密观测。

办公室及时通过省气象局应急管理平台、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向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每天15时前编制1期“气象应急简报”,向省气象局和市政府报告,向市气象局相关单位通报;每天15时前编制新闻通稿,组织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工作动态。

3.Ⅱ级响应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参加天气会商,了解天气情况。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害发生地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

相关单位明确在岗责任人,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进入应急响应的区、县(市)气象局和直属单位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每天14时通过NOTES邮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频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办公室报告。

市气象台每天编发1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决策气象信息,每3小时编发1期雨情专报等气象灾害实况信息,根据需要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

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农业灾情及风险评估等情况通过NOTES邮件传市气象台。

市气象服务中心及时将收集到的传媒报道的相关灾情等情况通过NOTES邮件传市气象台。

市气象网络信息服务中心检查并保障应急车、通信网络等正常运行,做好现场应急服务准备,保障电视会商系统24小时运行,及时通过网站逐小时雨情信息。

业务处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应急加密观测。

办公室及时通过省气象局应急管理平台、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向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每天15时前编制1期“气象应急简报”,向省气象局和市政府报告,向市气象局相关单位通报;每天15时前编制新闻通稿,根据需要确定现场报道、记者采访、新闻会等宣传报道方式,组织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工作动态。

4.Ⅰ级响应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参加天气会商,了解天气情况。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安排,每天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

相关单位明确在岗责任人,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进入应急响应的区、县(市)气象局和直属单位制定应急岗位排班表,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相关岗位24小时值班,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岗,每天14时通过NOTES邮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频次,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情况、预警预报信息、服务情况、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向办公室报告。

市气象台每天至少编发1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决策气象信息,每1小时编发1期雨情专报等气象灾害实况信息,根据需要提出应急加密观测需求。

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时将收集到的相关农业灾情及风险评估等情况通过NOTES邮件传市气象台。

市气象服务中心及时将收集到的传媒报道的相关灾情等情况通过NOTES邮件传市气象台。

市气象网络信息服务中心检查并保障应急车、通信网络等正常运行,做好现场应急服务准备,保障电视会商系统24小时运行,及时通过网站逐小时雨情信息。

业务处根据需要组织实施应急加密观测。

人事处召集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有关成员,随工作组赴灾害发生地现场指导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办公室及时通过省气象局应急管理平台、市政府应急管理平台向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每天15时前编制1期“气象应急简报”,向省气象局和市政府报告,向市气象局相关单位通报;每天15时前编制新闻通稿,根据需要确定现场报道、记者采访、新闻会等宣传报道方式,组织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工作动态。

(三)应急响应终止

业务处根据省气象局应急响应终止命令、市气象台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应急响应终止标准,起草市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报市气象局局长签发。

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通知相关单位解除应急响应。

四、后期处置

各应急响应单位在应急响应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应急工作总结通过NOTES邮件报送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形成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总结,以“气象应急简报”形式报送领导小组成员。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工作总结须经市气象局局长审核后报省气象局。

五、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应根据需要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各区、县(市)气象局和各直属单位可依据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响应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