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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政策性农保试点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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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政策性农保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精神,不断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进我市农业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结合去年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经验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构建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支持政策,逐步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健全保障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及安排

(一)试点品种

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险种为小麦、玉米和棉花,这三个险种是省政府规定的必办险种,原则上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该项惠民政策。今年我市计划承保小麦95.8万亩(粮食直补面积)、玉米104.54万亩(玉米良种补贴面积)、棉花4.93万亩(棉花良种补贴面积)。

(二)保险责任

根据我市主要自然灾害特点,农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范围指:因火灾、冻灾、雹灾、风灾、旱灾、涝灾、重大流行性病虫害(对小麦、玉米和棉花造成50%以上减产)等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三)保费标准、保险金额

小麦保险: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20元/亩,保险责任为火灾、雹灾、风灾、冻灾、涝灾、旱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玉米保险: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保险责任为雹灾、涝灾、风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棉花保险: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保险责任为雹灾、涝灾和重大流行性病虫害。

(四)保费补贴比例

根据《财政部关于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对小麦、玉米、棉花保险的保费,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余20%由农户自担。中央、省、市及保险县(市、区)具体分担比例为:中央、省级财政承担60%,市级以下财政承担20%。

(五)保险期限及签约、理赔时间

保险期限为作物出苗(小麦为返青期)至作物收获。保险签约截至期:小麦为每年的2月12日,棉花5月26日,玉米7月10日。理赔期限:小麦最迟8月底前理赔结束,玉米11月底前,棉花12月20日前。不得跨年度赔付。

(六)承保公司

按照政办发号文件要求,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由人保财险支公司承保(以下称承保公司)。

(七)保险运作

承保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承担农业保险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照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在运作机制上,承保公司要认真贯彻省政府政办发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农业技术推广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利用再保险,建立“以险养险”的补充机制,分散经营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1、投保

为便于开展工作和提高服务质量,各镇(街区)要统一组织,受村民代表大会委托,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可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投保单位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村里没有统一投保的,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定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及时缴纳应承担的保费,保险公司收取农民保费,必须同时出具保险单。保险合同须按品种签署,保费须按品种缴纳,不得合并、搭车收取保费。

2、理赔

(1)报案流程。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在24小时内向其投保人及镇(街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报案,镇(街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在24小时内分别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保公司。

(2)查勘定损。承保公司及时组织投保人填报《损失清单》,在48小时内负责组织聘请由农业、财政、气象、保险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核损理赔专家组到现场查勘,专家出据的《灾害损失报告书》为理赔的重要依据。承保公司填写《初步定损清单》后,报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理赔结束后,现场查勘记录、拍摄照片、绘制平面图、灾害损失报告书等重要资料由市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承保公司各自存档,以备缮制赔案。

(3)赔款理算和发放。承保公司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赔款。理赔资金要通过“惠农一卡通”免费拨付给受灾农户,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缩短资金赔付到位时间,为参保农户提供优质服务。

3、公示参保农户名单

承保公司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时,要做到“四公开”(即:农业保险政策要公开、承保情况要公开、理赔结果要公开、服务标准要公开)、“三到户”(即: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承保后,详细承保情况要在村委“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交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日后的理赔监督。发生理赔后,要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受灾农户姓名、受灾品种、灾害程度、面积、理赔数额。承保、理赔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各镇(街区)要留存好两次公示的影像资料。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农业、财政、审计、气象、经管、金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镇(街区)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体系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业务量大。市农业局要设立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办公室,具体承担协调、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协助查勘定损、情况调度等日常业务工作。各镇(街区)也要确定一个熟悉农业保险业务的单位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代办单位,并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每个参保行政村也要培训一名专业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三)建立专家评估体系

市里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核损理赔专家评审组,由农业、财政、经管、金融、气象、保险等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灾后检查勘验和灾情损失评估报告,为搞好理赔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