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全区环保绩效评判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增进城市管理效能,促进科学发展,增强考核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特制定《区街道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和建档要求
Ⅰ共性考核部分
(一)组织领导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领导重视情况。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街道环保日常工作的得1分;建立考核与配套投入机制,把环保工作列入对社区、街道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的,得1分;积极开展环保工作,获得各级环保部门奖励、补助资金,并按一定比例进行配套投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环保工作。能积极配合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或纠纷,积极配合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得2分,不能积极配合的按配合情况得分。
(3)街道财政在环保方面的年度投入情况。环保资金投入包括环境污染治理、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管理投入三大项,按环保投入占街道年度社会事业开支的比率高低计分。
(4)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年度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且建档完整的得5分,未全部完成的按完成情况计分。
2.档案材料要求
(1)成立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社区、街道部门的环保绩效考核制度,各级环保补助、奖励资金配套投入制度,党政会或专题会研究环保工作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印发文件及其他能够反映环保工作绩效情况的相关资料。
(2)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应急预案;登记受理、报告处理、部门协作处理情况资料。
(3)街道财政预算安排及决算资料;年度环保投入财务报表;主要环保投入支付的财务凭证;年度财政统计数据。
(4)按照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的项目分别整档。
(二)环境卫生管理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情况。按区卫生管理中心对各街道年度考评综合排名结果计分。
(2)河道、沟渠、湖泊清淤整治。能按时完成清淤整治任务并保持整治成效的得4分,发现一次淤积、水面垃圾大量漂浮、排水不畅现象的每次每处扣1分;沟渠周边垃圾能及时清理的得2分,发现一处垃圾清理不及时扣0.5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3)辖区污水管道畅通。有开展辖区内污水管道清淤、疏浚、改造等专项工作的得3分;污水管道畅通,未出现堵塞、污水溢流现象的得3分;发现一处堵塞、污水溢流现象的扣0.5分;同一地点反复出现的,每次加扣1分,加扣扣分不封顶。(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4)流动饮食摊点(包括大排档、烧烤等)及商铺经营引发环境污染情况。流动饮食摊点整治到位,未存在流动烧烤油烟、垃圾严重污染的;未发现商铺存在高音喇叭招引客源引发噪声污染的,得5分。每发现一次的扣1-2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档案材料要求
(1)由区卫生管理中心提供各街道年度考评综合排名。
(2)河道、沟渠、湖泊清淤整治资料(如委托清淤合同,整治工作现场图片等)、资金投入凭证、整治前后的图片资料。
(3)污水管道清淤、疏浚、改造方案;实施工程建设的资料(如施工合同、图纸、进度、会议纪要或记录等);资金投入资料;长效管理机制资料。
(三)企业环境监管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督促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情况。每季度及时报送辖区内企业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的相关信息。随机检查3家企业,每发现1家与街道报送信息不符的扣0.5分,每发现1家漏报的扣1分。(此项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配合做好污染严重建设项目(见备注二)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及时报告并配合环保部门查处一起污染严重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得2分,封顶得6分;每发现一起污染严重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扣2分,扣完为止。(以环保部门日常执法检查为依据)
(3)辖区居民环境投诉。按环境污染投诉宗数的年度环比升降情况计分。环比上升的,不得分;环比持平和下降的,按各街道下降幅度排名计分;每出现一宗重复投诉扣0.5分。
2.档案材料要求
每季度报送企业相关信息资料文档。
(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1)“禁白”整治工作。随机抽查1家商店或超市、1个集贸市场、1家饮食店,发现使用(销售)不可降解塑料用品的,每家扣1分,扣完为止。
(2)公共绿地、植树造林。街道(含社区)年度投入新增绿化建设显著成效的得3分;养护不到位的酌情减半扣分;无投入新增绿化建设的不得分。
(3)公务用车尾气达标率。街道在用公务车辆全部获发绿色环保标志的,得2分,一辆车辆未获发扣0.5分,扣完为止。
(4)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区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完成的得10分,有开展工作但未按时完成的,按工程进度得分,未开展不得分。
(5)环保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治理行动下达的任务,按完成情况考核计分;街道主动开展环保专项治理行动并取得成效的,得2分。
2.档案材料要求
(1)“禁白”宣传教育材料;日常检查、查处情况资料。
(2)街道实施年度绿化情况材料、资金投入资料、工作总结。
(3)街道在用公务车辆清单及各车辆环保标志证明材料。
(4)按辖区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建设国家建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建档。
(5)按各环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建档。
(五)宣传教育
1.考核指标、标准及评分规定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情况。有设立并定期更换环保宣传栏,多形式开展环保宣教活动的得5分;积极指导“绿色社区”创建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积极配合辖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得3分;有开展节能减排专题宣传教育、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的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通过查看资料、图片,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考核计分)
2.档案材料要求
环保宣教活动方案、文件、图片等相关资料。
Ⅱ专项考核部分
(一)北渠饮用水源保护
1.保护北渠饮用水源情况。落实《北渠段水源保护工作综合整治责任状》工作职责。重点考核北渠两侧垃圾清理、污水排放情况是否有污染北渠的行为,现场检查北渠沿线两侧,每发现一处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扣2分;存在畜禽养殖一处扣2分;两侧生活废水没有排入北渠应急截污系统而直排北渠扣2分;垃圾清理不及时一处扣1分;入渠洗澡、洗衣、游泳、垂钓等污染北渠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分不封顶。(此项目考核北峰、清源、城东、华大、东湖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2.档案材料要求
考核饮用水源保护情况,按《北渠段水源保护工作综合整治责任状》要求建档。
(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巩固畜禽工作成果。考核执行《年区禁养家禽家畜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长效性,凡发现一处畜禽养殖点,每次每处扣2分,扣分不封顶。(此项目考核北峰、清源、城东、华大、东海街道,每季度考核一次,全年累计)
二、组织实施
由环保部门结合街道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区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区政府对相关街道存在问题予以通报,环保部门进行事后跟踪督察,并纳入次年度街道环保绩效考评内容。
三、奖惩办法
街道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前二名的,从环保绩效考核奖励基金中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考核结果最后一名的,取消该街道考核年度与环保工作相关的评先、评优资格,并暂停受理下一年度的环保资金补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