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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推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为主线,以全区行政执法数据大集中为模式,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全区政务基础网络和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为依托,按照“严格标准、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强技能培训,完善硬件设施,建立制度机制,循序渐进地推广应用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并逐步实现与区行政审批系统、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互联共享。
(二)具体目标
1.年12月1日,平台正式投入运行。实现行政处罚业务电子化处理、行政执法信息填报、网上执法投诉管理、行政执法业务监督等功能;“区网上行政执法大厅”()正式向社会公众各类行政执法信息。
2.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做好与市级平台的互联共享。
二、平台的使用对象和使用功能
(一)效能监察部门:对网上投诉进行受理、办理、反馈、管理,对各类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效能监察。
(二)法律监督单位:对各类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法制督导、案件评查等法律监督。
(三)区属部门(不包括区公安分局、工商局):行政处罚业务的电子化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等6类行政执法行为的信息填报。
(四)区公安分局、工商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等7类行政执法行为的信息填报。
三、准备工作及时间安排
1.安排部署。10月下旬,制订《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应用推广实施方案》,对准备工作做出安排。
2.组织培训。10月28日至10月30日,分批次开展集中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平台操作技能。培训中注重以本单位的历史卷宗、在办案件为案例,进行实证性操作实践。
3.数据审核和初始化。11月10日前,各部门集中力量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数据进行审核和初始化。一是对本单位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执法标准和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进行校对、审核;二是做好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等行政执法信息的录入工作。
4.网络及硬件设备准备。10月31日前,区发展和改革局应完成相关执法部门政务网的接入工作,各执法部门应准备好专门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设备环境要求见附件)。
5.试运行。11月1日至11月30日,平台投入试运行。各执法部门要运用信息平台,处理这段时间办理的行政执法业务,尽快熟悉信息化管理模式。试运行中要注意检查平台技术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区网管中心反馈,以便及时修改和完善应用软件。
6.正式运行。12月1日起,平台投入正式运行,区效能监察部门、法制单位根据分工,实施网上督导、评查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参加培训、带头使用,当好表率。要创造条件,合理调度,确保全体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掌握技能,为平台的应用推广奠定能力基础。
平台技术性和业务性较强,各部门应指定1至2名具有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熟悉本部门行政执法业务的同志,作为本部门的系统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推广应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做好业务衔接。平台属于创新型业务系统,是对原有业务模式的有益补充和优化拓展,需要各部门抓紧做好新旧模式的磨合衔接工作。各部门要积极应对,辨析异同,正确处理好原有业务模式和电子化业务模式的衔接,摸索建立起适合本部门实际的信息化模式下的行政执法运作机制。
对于确因模式跨度较大,无法按期投入正式运行的部门,应书面向区规范办(政府办)提出延期申请。经区规范办同意后,可实行为期1个月的“双轨制”运行期。“双轨制”期间可使用原有业务模式和处罚文书办理业务,但相关业务信息应同步录入信息平台,进行电子化处理。
(三)落实安全保障。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要开展保密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要完善信息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严格执行内外网物理隔离,杜绝内外网混用。要规范操作规程,保管好账号密码,实行专机专用,确保平台网络运行环境安全、可靠。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规范办将适时组织对平台推广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不按规定使用操作,数据初始化不认真落实,违反信息网络安全保密规定等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责任。
(五)密切协调配合。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业务性强、技术要求高。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对于推广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规范办反馈,确保平台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